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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当美国哲学界一些人正要“引进”法国的结构主义时,德里达(Jacpues Derrida)向美国的同行宣布:结构主义在法国已经终结。这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此后,病因哲学家展开了对德里达的研究、评论和对话,至今美国人仍在写“如何理解德里达”这样的题目。
的确,德里达的书很难读,加上他的博学和多产,使想弄清他的思想的人应接不暇。但我称他为“隐晦哲学家”不仅是因为文字上的原因,而且还有学理上的理由。
我们知道,有许多大哲学家的思想被认为是“隐晦难懂”的,但在学理上有根据的,在西方大概只有古代赫拉克利特和当今的德里达两个。苏格拉底、析拉图、亚里士多德都不能说是“隐晦哲学家”,康德、黑格尔、胡塞尔、海德格尔也都不是;尽管他们当中有些人的著作也是出名的难懂的,但他们的学说,却是“现象学”——
当然,“隐晦”主要是学说上的一种主张,并不是真的不可懂,所以,赫拉克利特是“可理解的”,德里达也是“可理解的”。
一
开门见山地说,德里达的理论上的秘密始于他那本不很受人注意的早年著作:《胡塞尔几何学起源引论》。胡塞尔的《几何学起源》手稿写于1936年,死后由比麦尔(W.Biemel)作为附录编入《欧洲科学之危机与先验现象学》。这篇文章的篇幅不大,但德里达却为它写了足够一本书的“引论”,其原因在于这篇文章开启了德里达的对整个欧洲哲学传统的一种态度,一种革新的态度。这种态度转变的关键性问题,是“活的现时”(living present)问题。应该承认,德里达为《几何学起源》作引论,是很有眼光的,因为这篇文章虽短,但很重要,它相当集中地表现了胡塞尔晚年的一些基本想法。
根据伽达默尔的说法,胡塞尔《欧洲科学之危机与先验现象学》中的文字是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因为那时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已发表多年,而且有了相当的影响。这师徒二位的理论倾向很不相同,为了抵制海德格尔的倾向,胡塞尔一方面要坚持住他早年所创立的现象学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要“引进”他以前未曾充分注意而为海德格尔大加发挥了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中最主要的是历史性问题、时间性问题。
《几何学起源》是运用现象学原则来解决“历史”、“时间”、“起源”问题的一个范例。“几何学”本来是“共时性”的、推理性的科学,它如何又具有历史性、历时性呢?胡塞尔在解决这个问题时正好与海德格尔的态度相反:海德格尔认为“历史性”、“有时限性”是几何学的“共时性”、“无限性”的基础;但胡塞尔认为,正因为几何学的这种普遍性、共同性、理想性,才使历史性成为可能。
胡塞尔说,问“几何学如何起源”,并不是问第一个几何学家心里如何想的,而是问几何学如何成为一门科学,如何由纯属人心内在之想法成为人们之间可以交流的一门科学,即如何由“intrasubjective”成为“intersubjective”。在胡塞尔心目中,“客观性”、“理想性”
“科学性”保证了“主体间”的可交往性;而只有“主体间性”才又保证了“过去了”的东西不成为“无”(nothing),因而“历史”才成为“有”,才“有”“历史”。
不错,几何学里抽象的、共时性的原理,无论如何重复其意义不变;但所谓“共时性”只是指“可以普遍运用”(once and for all),所以几何学并非空的传统,而是可以随时恢复它的生命力。一切演绎性的推理科学都有一个“兑现”(cashedin)的问题;一切历史之沉积(sediments)都会被重新唤醒(reactivate)其活的意义。
抽象的、公理式的几何学为什么会有这种可以“兑现”、可以“被唤醒”的特点?胡塞尔说,几何学在形成“公理”之前必定属于一个更为本源语言的世界,即几何学最初也是“说”出来的。这个以“说”、“语言”来交往的世界,是活的,又是共同的。这就是胡塞尔晚年十分强调的“生活的世界”(Lebenswelt)。在这个世界中,永远保持着“活的现时”;理想的科学(如几何学)保证我们的“生活的世界”、“活的现时”不会永远成为“历史的积淀”沉沦下去,而将历史的原始必(起源)和现实的原始性(起源)统一起来。问几何学如何起源,不必完全回到“过去”;这种“起源”在我们自己的“生活的世界”、“活的现时”、活的语言中就能体验出来。因为在一切实证的知识之前,我们必定知道:有一个未知的、但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断地会成为我们专题的(thematic)、专门的科学。
胡塞尔说,这种早于专门科学的知识,是一种“视野一确定”的知识,它并不是“含糊的”,而是最明晰、最确定的。各种专门知识都以“有限”为对象,但“视野”永远是开放的(open),是最本质的“无限性”(infinity)。正是这种“无限性”保证了“历史性”。
我们注意到,就是在这篇短文中,胡塞尔指出了“写”的作用。几何学是从“语言”、“说”到“写”出“公理”,“写”使“交往”虚拟化(virtual)。一方面,“写”的东西可以成为“沉积”;另一方面,它又可以被重新唤醒,使之自明。在胡塞尔心目中,历史就是不断地唤醒那“活的现时”,使各种“沉积”“活”起来;而且,只有“科学”、“科学家”才可以避免“历史的积淀”永远“沉沦”下去。
这就是胡塞尔在《几何学起源》中所表达的基本思想。
二
不难看出,胡塞尔的以上思想是要强调推理性、理想性的严格科学(如几何学)在使“活的现时”成为可以相互交流的“共同体”方面的关键性作用。其实,关于“活的现时”的思想在胡塞尔写这个手稿的前四年,已被雅斯贝斯在他的三卷本体系性著作《哲学》中充分阐述过。雅斯贝斯把“活的现时”理解成“活的自由”,这使西方哲学中的“自由”观念在现代的哲学体系中获得坚实的基础。而我们知道,这个思想是和海德格尔的“历史性”观念针锋相对的。
我认为,不论自觉到什么程度,德里达在理论上的主要立足点是在反对这种“活的现时”的观念。
德里达仔细剖析、分解了胡塞尔的《身体学原理》,并用了许多篇幅发挥胡塞尔的思想。他认为,胡塞尔以几何学为范例研究以理想性为对象的纯科学在历史中的作用,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这个范例的理想性、观念性,补充了胡塞尔早年“本质直观”的理论。几何学研究的对象不是“本质直观”,而是康德意义下的不含直觉的“观念”(idea);但它一旦建立,则可以“兑现”为“本质直观”。这个“观念”,由于没有直观,因而是绝对主动的,是“创造”出来的,因而也是“历史的”,有一个“起源”。几何学的普遍性,保证了“起源”的普遍性,历史就是这种“起源”、“创造”的不断重复。因此,“活的现时”是“超时间性”(supratemporality)的,也是“全时间性”(omnitemporality)的,它和康德的“观念”一样,是永远“开放”的,也是“无限”的。“无限”的“理念”(观念)不能归于任何种属(eidos,essence)之下,所以是一种“无以名状”的“πειου”,所以它不是精神性、概念性的,而是“纯物质性”(pure materiality)的。这样,几何学就不仅是思想的“记号”,而且有自己的物质的基础。几何学在形成自己的公式系统之前,是“地理学”(geogralhy)。
在德里达心目中,没有那种空灵的、精神性的“活的现时”,所谓“现时”都是“过去”“传”下来的,而且必定要向“未来”伸展。“现时”不可能驻留在一个“点”上,现实生活中没有“零点”(zero degree)。“现时”是“过去”的“继续”,是“未来”的“预设”(anticipation)。“过去”、“现在”、“未来”表面上看是“区别”(difference),实际上却是difference。“differance”是德里达的关键性用语,它的意思很难说清楚,因为它既不是“物”,也不是“心”,而是把“心”、“物”凝聚在一起的关键性状态。如果我们不怕过于简单的话,也许可以把它理解成“历史环节中的现时”。
“历史环节中的现时”不同于“活的现时”,它不是“点”。在这里,德里达离开了胡塞尔、雅斯贝斯,而接近于海德格尔:曾在、现在、将在都是“存在”的历史性状态(方式),而历史不是由一个个孤立的“点”连起来的。
基于这样一个出发点,人们将会在“传统”和“自由”二者之间作出抉择。海德格尔的学生伽达默尔对“传统”、“成见”、“有效性历史”的发挥,竟然最终形成了当代的“解释学”。尽管这一“学科”的建立,与他老师的原意大相径庭,但就西方哲学之倾向来说,毕竟也是一种发展和完善。
然而,德里达从这个“历史”的“传统”出发,却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三
在德里达的《胡塞尔几何学原理引论》中,“differance”这一基本用语已经出现,这说明他已经有了一个相当坚实的出发点。同时,“纯物质性”概念的出现又说明了法国哲学从萨特以来将“有灵性的”“身体”(Koper)观念吸收进来,从而与海德格尔发生了分歧。
我们知道,difference是“活的现时”的对立物,“现时”不是“活”的,而是“过去”向“未来”的“分延”(differance)德里达的思考并未信留在此处,他继续说,“现时”既然是从“过去”向“未来”的过渡,而“过去”和“未来”都是“absence”(“不在场”),因此,“现时”不是“自明”(self-evidence),不是“显现”(presence)。由此我们看到,德里达把自己同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一切现象学者尖锐地对立起来。他甚至把一切关于“显现”的学说,都称作“形而上学”——即借助某种记号或符号来“显现”某种“意义”。因此他说,海德格尔称尼采为欧洲最后一个形而上学者,但同样的帽子也可以给海德格尔自己扣上,因为他的学说同样承认世界呈现(显现)为“存在”的“意义”。德里达认为,一切“显现”的学说,都是抓住“现时”的独立性;因为只有在“现时”、“眼下”,“意义”才“显现”出来,而“人”为这种“意义”的“见证”,事实上,“现时”只不过是“分延”,是一个综合了“过去”、“未来”的复合体,而不是一个纯净的“意义”的“境界”。
四
在这个意义下,德里达的“时间”观念又和海德格渔产有了相当大的区别。我们知道,虽然海德格尔认为“时间”和“空间”不可分,但他所谓“空间”是存在的意义的“心境”,“时间”是“有限的绵延”。这就是说,“时间”在海德格尔那里,是“线性”的。但在德里达那里,“时间”则是“多面”的、“多层次”的,因而是与实在的“空间”相统一的实在的“时间”。我们应该注意,这种“面的时间观念”在德里达本人的思想和西方哲学思想的发展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就西方哲学来说,这是具有变革性意义的观念。
“时间”与“空间”相统一的“differance”虽不是具体的“物”,但却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它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活的世界”、“历史的世界”,而不仅仅是“意义的世界”、“视野的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有相当的“物质性”,甚至是“纯粹的”“物质性”;它是历史传下来的“有灵气”的“物”,是埋在土里的、孕育着未来的“种子”(seeds)。
德里达的这个思想带有变革性。尽管海备可德格尔的“Sein”不是概念性的、精神性,而是存在性的(ontologisch,existenzial),但他把“存在”的问题归结为“存在”的“意义”,因而很容易地被伽达默尔把“存在的世界”发展成“意义的世界”,将“存在的历史”发展成“意义的历史”。所谓“意义的历史”就是“显现的历史”或“历史的显现”,总之是“presence”。这种态度,在德里达看来,仍然是将“历史”归结为“思想的历史”、“意义的历史”、“精神的历史”;而事实上,“历史”是实实在在的历史,而不是“哲学史”。历史不仅是思想、理解,而且是“记忆”。
这个“多面”的、纵横交错的历史观,使德里达的思想与胡塞尔、海德格尔的现象学以伽达默尔、利科的解释学区别开来,尽管他在相当的程度上利用了他们的成果。我们由此可以说,德里达的学说,不仅是法国战后结构主义的对立物即所谓“后结构主义”,同时也是方兴未艾的解释学的对立物;如果把“解释学”也理解为“现象学”的一种,那么德里达的学说也许可以叫作“后现象学”。
五
德里达认为,追求一种“纯净”的意义、真理、思想的“知识”,这是西方人连海德格尔也在所难免的一种形而上学顽症;这个顽症的病根在于西方人有着一种单纯记录语言的表音文字,它使“语言”上升为第一位,而使“文字”处于附属的地位。一切思想、意义、真理都离不开“语言”,“语言为存在的家”(海德格尔语);殊不知表音文字不是唯一的文字,在表音文字之餐,还存在着很高的文化。德里达要在西方世界破除“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cism),而强调“写”(L’ecriture)作用。
我们已经说过,关于“写”的作用,胡塞尔在《几何学起源》中就已指出过。这个思想后来被解释学所发挥,伽达默尔就曾指出“书写”早于“语言”,法国的利科在这方面更有相当完整的说法。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写”使“作者”(主体)处在次要的地位,而且同时使“读者”(另一个主体)也普遍化、虚拟化了;“写”摆脱了直接交谈时两个主体的心理和环境的偶然因素,从而使“写”的内容成为普遍可以理解的“意义”。用利科的话来话,“写”摆脱了“说”的“事件性”(event),而突出了“意义”(meaning)。这样,“解释学”才成为一门(人文)科学。
然而,解释学的以上说法,正是德里达所要批评的西方的“语音中心论”,即在“事件”之外去寻求“意义”的纯粹的“显现”。在西方人眼中,“写”是要把“思想”记录下来,要“他人”通过“读”去唤醒、恢复那共时性的思想,即要将“他人”“自我”化,将“过去”“现时”化,从而使“意义”“显现”出来,“兑现”出来。
德里达认为,西方人习惯于将“能指”(significant)与“所指”(signifie)分割开来,降“能指”为次要地位,以“所指”为本质、为思想、为真理。“能指”是历时性的,“所指”则为共时性的;语言学的唯一对象就是研究“所指”的共同结构,而置“能指”于不顾。在这里,大家看到,德里达以法国结构主义的理论奠基者索绪尔为主要批评目标,当不是偶然的。
为了从语音这内部揭示这种“语音中心论”的虚妄性,德里达指出,即使是西方的表音文字,也并不是绝对的、纯粹的;数字的一些符号、几何学的某些图菜、古代商人所用的一些记号以及普通文句中所用的标点符号,都是“念”不出声音来的,但它却有“意义”,这个“意义”不能存在于声音之中。最为有趣的例子是德里达的关键性概念——difference,在法文中发音和difference完全一样,但意义却不同,这种不同如果不“看”文字是“听”不出来的。更何况,世界上还有象形文字、楔形文字,还有中国的表音、表意相统一的文字,这些都不仅仅是语言的记录。表音文字只是西方人的传统,这种文字掩盖了文字自身的独立意义,助长了语音中心论,同时也助长了逻辑中心论。
语音中心论就是逻辑中心论,因为语音及其记号是世上唯一不必或不可问“这是什么”的“东西”(物,chose)。它本身没有意义,它的“意义”在于它的“所指”。正如胡塞尔所言,“说”总要“说”点“什么”,“说”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那个“超越的”“什么”,这个“什么”即为“意义”,即为“思想”。因而“语言学”离不开“逻辑学”。
逻辑中心论将“能指”和“所指”割裂开来,把“能指归感觉性的”而将“所指”归于理解性的。这种割裂的办法是架空“思想”,以使思想“纯净化”为借口,实际上却使其“空洞化”、“神灵化”。德里达说,逻辑中心论必定会导向神学,设定一个纯精神、纯思想的上帝。
为了纠正逻辑中心论和语音中心论,德里达将“写”的意义扩大化,使其不限于作表音的符号、“说”的“工具”,不限于“记录”和“再现”。在德里达看来,广义的“写”,在“语言”之前和在“语言”之中。所谓“在语言”之前和在“语言”之中。所谓“在语言之前”是说人的最初的表意方式,不仅变换声音,而且变换视象,不仅有牙牙学语(babble),而且有乱涂(scribble)。德里达把乱涂叫作“faire des raies”(划道道)。划出来的道道为“痕迹”早于“字母”(avant la lettre)。
“痕迹”不是“符号”,而是完全任意的。在这一点上,它和语言一样;最原初的语言,即少经德格尔“存在”意义上的“语言”,同样可以作“痕迹”观。原初的语言不仅仅以“字”来表达意思,声音的“物质性”同样也有意义。“诗”也是“痕迹”,“诗”不仅是“思想”,而且也是“历史”。
“痕迹”没有超越的“所指”(signifie),不是“在场”(presence),但也不是“不在场”(absence),所以它不是“差异”(difference),而是“分延”(differance)。德里达的“痕迹”不是海德格尔的“存在”;“分延”既非“有”,又非“无”,而是“变(devenue)”——人们不断地“划道道”,将前面的“道道”“删去”、“划掉”。因此,关于“分延”的学问,就不是存在论和本体论,而是“经济论”(economique)——这是德里达的一个很特别的思想。
这个“经济论”的思想,说明德里达所提出的“grammatologie”具有一种任意、实际而又普遍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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