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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機易學論壇(風水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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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背孤击虚

供佛食物,自己拿回来吃是下地狱的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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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17: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13 17: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呃,好嘛,大家都別爭了,我晚上去問了佛祖再說。
发表于 2010-10-13 17: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法有八万四千法门,我们知道多少,不要动不动就把佛抬出来,为你自己争理,说什么这个是佛说,那个是佛说,其实还不都是你自己的意思,假借佛来表达罢了,《金刚经》上说:一切圣贤以无为法而有差别,难道这不是佛说的吗?佛会斤斤计较你拿不拿供品,吃不吃供物,好好把时间用在修行上,不要人家跟你意见不一样,就大喊大叫!再奉劝一句,千万不要拿自己的见解说是佛说,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哥哥!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19: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背孤击虚 于 2010-10-13 19:11 编辑
佛法有八万四千法门,我们知道多少,不要动不动就把佛抬出来,为你自己争理,说什么这个是佛说,那个是佛说 ...
阿里 发表于 2010-10-13 17:58



俺从来都是列出佛经原文的,可不是自己说的,你惹不起佛就把佛说的诽谤到俺头上啊?哪句是俺自己说的,然后说成佛说的了?有吗?相反你自己呢?有一句佛说的吗?满篇全都是你自己说的。还说别人呢。

你说的对,佛有八万四千法门,我不知道多少,不过恐怕你也不能都知道吧,所以我给了一个最好的提议,咱们谁也不说,就把佛经原文列出来,让大家自己看好了,你为什么不敢答应呢?为什么非要撇开佛经自己另说一套呢?佛经是千万前就翻译的东西,可不是我现在创造出来的,如何就能说是我自己的意思了?俺都建议咱谁也别说,谁也别误导观众,让大家自己看原文,这你又有什么胆怯的呢?难道你怕大家离开你的诱导直接看原文吗?

你自己别说看佛的意思就连我一再说的意思都看不懂,我几乎在每个帖子里都强调了,不是佛计较你拿不拿供品,是佛提醒你以烦恼心拿的话会造业,为什么你连俺这俗人的简单汉语都看不懂却来妄言什么佛意呢?

俺想大家对俺的意见都没兴趣了,对你的意见也同样没兴趣吧,毕竟你我都不是佛,你要是不心虚的话,要是不怕大家离了你的诱导达不到你的目的的话,那就干脆点,公平点,咱谁也闭嘴了,就把原文一放,大家自己看。敢不?
发表于 2010-10-13 19: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怕怕
发表于 2010-10-13 19: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敢不,不敢,瞧瞧,你就不想想为什么那么多人反对你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19: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你说俺把自己讲的当佛讲的,那好啊,俺提倡咱谁都不讲,就看佛讲的,这回没可能谁也没可能参杂自己意思了吧。不敢了?要是不敢你就是贼喊捉贼,明明自己站出来要误导大家,还说别人。不然你怎么不敢?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19: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背孤击虚 于 2010-10-13 19:36 编辑
还敢不,不敢,瞧瞧,你就不想想为什么那么多人反对你吗?
阿里 发表于 2010-10-13 19:30



反对我没关系,咱可以不讲,你可以吗?还是你怕大家相信佛的不相信你的,所以你要继续站出来诱导大家呢?你做不到是不是,因为你自己也知道只要佛经一列出来,你肯定是站不住脚的,你根本没有自信是不是?你对你自己所坚持的就是佛意也根本不相信是不是?
发表于 2010-10-13 19: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地藏王菩萨,阿弥陀佛,南无十方三世一切佛菩萨皆皈依,南无佛法僧三宝皆皈依!
懒得再说!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0: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地藏王菩萨,阿弥陀佛,南无十方三世一切佛菩萨皆皈依,南无佛法僧三宝皆皈依!
懒得再说!
阿里 发表于 2010-10-13 19:48



因为你已经被击中要害了。不说话只列出佛经吧,傻瓜都能看出经文的原意。不列佛经你接着说吧,被俺点出后又心虚不敢了。呵呵,不是懒得说,是没得说。
发表于 2010-10-13 20: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中有佛,处处皆佛。
发表于 2010-10-13 20: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智商真的不是一般的高啊!
在下实在是佩服!
这是我在这帖最后一次发言!
因为真的太佩服楼主的智商了!!!
最重要的是,三分颜色上大红!这个本领太厉害!
怪不得现在的佛教都变味了呢!
法轮无法常转是众生之劫难!
何时才有人可以再转法轮呢?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0: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背孤击虚 于 2010-10-13 21:07 编辑
楼主的智商真的不是一般的高啊!
在下实在是佩服!
这是我在这帖最后一次发言!
因为真的太佩服楼主的智商了 ...
圣不贤 发表于 2010-10-13 20:52



如果有人连佛说都抛弃,要另外去建立一个他自己的法轮的话,那这个法轮还是不转的好。

你皈依法了吗?你是信佛的吗?

正如《食用供佛物、供僧物获罪》一文的作者在书中所言:“佛在《大佛顶首楞严经》中说:“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我们是佛弟子,唯有依佛经修正自己,怎能依自己去修正佛经呢?

望你抛开胸中成见,仔细思维一下,佛弟子当依佛言修证自己,怎可一意孤行按自己的理解去否认佛经?《佛说四十二章经》云:“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望你真正信佛,抛弃自我之见。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22: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背孤击虚 于 2010-10-13 22:20 编辑

看来大家都不想再说了吧,这样最好,这个事情就这样结束最好,本来佛都说的很清楚了,还要我们这些凡夫多余说什么呢?按照约定我们谁也不说,把佛的话放在下面大家自己看,自己判断吧。如果不是有人觉得自己比佛高的话,那就打住,大家都自己看佛经吧。

《佛说四十二章经》云:“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

《佛说因缘僧护经》中说:“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一者食众僧物。二者佛物……”

《正法念处经卷十五·阿鼻地狱品》:“是彼地狱第六别处。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闻如。若何等人。取佛财物而自食用。不还不偿。不信彼业。而复更取。复教他取。为作住持。或施佛已复还摄取。或他与物令使施佛。而自食用。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在彼地狱。生黑肚处。受大苦恼。所谓苦者。如前所说。”


《正法念处经卷十五·阿鼻地狱品》:“彼人如是。自食身肉。处处驰走。既如是走。有黑肚蛇。如黑云色。执彼罪人。从足甲等。稍稍渐啮。合骨而食。食已复生。生已复食。食已复生。如是久时。以恶业故。如是被食。以彼罪人食用佛物。诸福田中。佛福田胜。损佛物故。”

《大般涅槃经后分》:“佛告阿难……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





《大般涅槃经后分》中云“阿难复白佛言。若佛现在若复有人以金银七宝房舍殿堂妻子奴婢衣服饮食一切乐具。深心恭敬礼拜供养如来。佛涅槃后。若复有人。以金银七宝妻妾奴婢衣服饮食一切乐具。供养如来形像深心恭敬礼拜供养。世尊。如是二人深心供养。所得福德何者为多。佛告阿难。如是二人。皆以深心供养。所得福德其福无异。何以故。虽佛灭后。法身常存。是以深心供养其福正等。阿难复白佛言。若佛现在。若复有人。还以深心如上供养恭敬如来。佛涅槃后。若复有人。还以深心如上供养恭敬全身舍利。世尊。如是二人所得福德何者为多。佛告阿难。如是二人得福正等。功德广大无量无边。乃至毕苦其福不尽。阿难复白佛言。若佛现在。若复有人。如上深心一切供养恭敬如来。佛涅槃后。若复有人。如上深心供养恭敬半身舍利。世尊。如是二人所得福德何者为多。佛告阿难。如是二人深心供养得福无异。所得福德无量无边。阿难。若佛灭后。若复有人。深心供养如来舍利四分之一。八分之一。十六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恒河沙分之一。乃至如芥子许。皆以深心供养恭敬尊重赞叹。若佛现在。若复有人。深心供养恭敬如来。如是二人所得福德皆悉无异。其福无量不可称计。阿难当知。若佛现在。若涅槃后。若复有人深心恭敬供养礼拜尊重赞叹。如是二人所得福德无二无别。佛告阿难及诸大众。我涅槃后。天上人间一切众生。得我舍利悲喜交流哀感欣庆。恭敬礼拜深心供养。得无量无边功德。”
发表于 2010-10-14 0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大家都不想再说了吧,这样最好,这个事情就这样结束最好,本来佛都说的很清楚了,还要我们这些凡夫多余 ...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3 22:16

引佛經原文,請注意原意。

《正法念处经卷十五·阿鼻地狱品》是原始佛教經典,談的是肉身存在的釋迦佛。祂還需粗質飯食,供養食物後,當然不能取回。

《大般涅槃经后分》:“佛告阿难……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
樓主所引涅槃經,談的是釋迦佛入滅後的事,經文只說非食物類的供物,並未言食物。如果供養食物時,佛並已非粗質肉身,供養的應該是行者的心意,不是食物本身,當然不能跟佛入滅前的情況,相提並論。

如果樓主的修持功力夠,能感召釋迦佛以粗質現身,享用樓主供養的美食,那當然並不能取回。問題又來,佛入滅後,所現的身,已非從母脅而出的身體,根本不需粗質食物。假設樓主修持到相當水準,能感召釋迦佛現身,祂大口享用供品時,你會相信他是佛嗎?

結論是誠心的上供,特別是食物,不是供一般的鬼神,應該取回受用,要惜福,珍惜資源,那是經過佛的加持。如果是供鬼神,供品還是可以取回,那供品已經沒【氣】了,只是一堆雜質垃圾而已。前幾月到一家飯店用餐,咖啡,茶葉竟然沒味道,納悶之餘,才發現,那天是中元節,飯店外正好擺一桌供品,供過路游魂野鬼。當然食物全餿了。    請參考這則新聞 http://www.fengshui-168.com/viewthread.php?tid=55685&highlight=%FCI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00: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背孤击虚 于 2010-10-14 00:57 编辑
經文只說非食物類的供養物,並未言食物。
慕羲 发表于 2010-10-14 00:07


本来想就此打住的,没办法版主大哥把俺揪出来让俺讨论。没法了。

《正法念处经卷十五·阿鼻地狱品》:“取佛财物而自用。不还不偿。不信彼业。……而自用。彼人以是恶业因缘。”

这里面已经明确的说吃的东西了

好,您说这是小乘的,大乘在佛灭后供养饮食有其他的说法。那咱们看大乘经。

《大般涅槃经后分》“佛告阿难。若佛现在所施佛物。僧众应知。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

这里已经说佛灭后所供养的一切东西了。凡是供养佛的这一切东西都应该换成其他的东西(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再供到佛上,比较如法。那么佛灭所供养的一切东西中,包括不包括吃的呢?

《大般涅槃经后分》:“佛涅槃后。若复有人。以金银七宝妻妾奴婢衣服饮食一切乐具。供养如来形像深心恭敬礼拜供养。世尊。如是二人深心供养。所得福德何者为多……”

这里说了,佛灭后所供之物包括饮食。

小乘和大乘虽然对佛的认识不同,但是对供养的功德的道理上并无根本不同,并不是小乘只承认活着的人受用了才有功德。不然小乘应该不供养佛塔了。因为佛塔无论是能不能吃的东西,都根本不能享用。版主大哥见过小乘佛教国家没有或者不供养佛塔的吗?

无论大乘小乘都承认佛是不需要依靠凡夫供养来生存的,也就是说佛根本不需要供养,供养只不过是佛给大家一个积累福报的方式而已。佛本身不需要。所以你只需要发自真心的做了即可,不必观待佛陀是否可以享用。否则佛塔佛像佛经等根本不用供养了。

本来不用说大家自己看就可以的了,佛经说的很清楚的嘛,大乘的经可能说佛涅槃后供养不包括饮食吗?经文明确说了。如果说只享用什么气的话,那衣服财宝等一样可以享用其气呀,那这些也不成经文所说的“除供养佛。余不得用”了。还有更关键就是供养根本不观待佛是否受用。佛根本不可能需要受用人间的几个香蕉苹果,连天人看见香蕉苹果都觉得肮脏无比,何况佛陀?

佛经说的已经很清楚了,任何经论里面也从来没有饮食供养差异于珠宝等的供养法的说法。至于楼上引用的那个什么报道,里面什么高人,又什么难以证实的神通的,更是难当圣量了。

俺以为该说的都已经说了,佛经摆在这里,还是大家自己看吧,该是什么意思,只要没有成见细细品味,就都会知道的。没必要再讨论下去了吧。如果大家还能找到新的佛经原文的话,那可以说下去,如果没有佛经的支持,只是自己发表的见解的话,还是到此为止吧。看佛经吧。
发表于 2010-10-14 08: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想就此打住的,没办法版主大哥把俺揪出来让俺讨论。没法了。

《正法念处经卷十五·阿鼻地狱品》 ...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4 00:49
樓主讀經斷章取義,莫此為甚!
T12n0377_p0901c10(00)║爾時,阿難復白佛言:「若佛在世,若涅槃後,有信心檀越以金、銀、七寶、一切樂具,奉施如來,云何舉置?」 佛告阿難:「若佛現在,所施佛物,僧眾應知;若佛滅後,一切信心所施佛物,應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寶幡蓋、買諸香油、寶花以供養佛。除供養佛,餘不得用,用者即犯盜佛物罪。」 阿難復白佛言:「若佛現在,若復有人以金、銀、七寶、房舍、殿堂、妻子、奴婢、衣服、飲食、一切樂具,深心恭敬,禮拜供養如來;佛涅槃後,若復有人,以金、銀、七寶、妻妾、奴婢、衣服、飲食、一切樂具,供養如來形像,深心恭敬,禮拜供養。世尊!如是二人深心供養,所得福德何者為多?」 佛告阿難:「如是二人,皆以深心供養,所得福德其福無異。何以故?雖佛滅後,法身常存,是以深心供養,其福正等。」

「佛入涅槃已經二七,恐有損壞,如何得開?」迦葉答言:「如來之身,金剛堅固,常樂我淨,不可沮壞,德香芬馥,若栴檀山。」作是語已,涕泗交流,至佛棺所。 爾時,如來大悲平等,為迦葉故,棺自然開,白[疊*毛]千張及兜羅綿皆即解散,顯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真金紫磨堅固色身。迦葉與諸弟子見已,悶絕躄地,喑咽哀哽,良久乃蘇,涕泣盈目,與諸弟子徐上香樓,近佛棺邊。復更喑咽,號哭悲哽,即以所得香花、幡蓋、寶、幢瓔珞、音樂、弦歌哀號供養,即以香泥、香水灌洗如來金色之身,燒香散花,哀泣供養。
請看原文。【飲食與妻子奴婢】等字,是阿難問時加上的。佛陀只答【深心供養】四字,並未言可或不可。如按樓主邏輯,把【飲食】與【人物】當作供物,怎問【妻子、奴婢】如何供養佛,是叫她們殉葬,還是出家?荒唐,死讀經,讀到這種地步,悲哀!
請看下文,迦葉與眾弟子對於佛滅後的供養,僅止於香花、幡蓋、寶幢、瓔珞、音樂、弦歌。有包括【飲食】嗎?有包括【人】嗎?阿難把【人物】當作供品,以當時種姓制度婆羅門階級立場而言,佛陀也只是側面委婉回答,只說供養時的誠意用心,對於把【人物】當供品一事,不置可否。樓主難道讀經,只看問話,不看佛的回答嗎。
发表于 2010-10-14 09: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感谢版主~还是回了这一帖~这是我这个性情最高兴的事!
果然还是版主的道行高啊!
其实,楼主本身的观点没有错,错就错在太过于要别人认同自己的观点!
佛祖当年也没有这样坚持别人相信自己啊!
太过执着也是业啊!
如果不能宽容,而只靠言论去令别人信服,这个不是佛祖的本意!
佛祖的本意是导人向善,而出家修行的可以达到圆满功德。
关于供品一事,又何必太执着?
楼主如果可以放开一点,修为会是更加高啊~
发表于 2010-10-14 13: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供养难道就是送礼?阿弥陀佛!
启明星 发表于 2010-10-8 21:22



    的确,供养非送礼也,决不能混淆。
    个人观点,供参考!
    合十!
发表于 2010-10-14 16: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背孤击虚】言“供佛食物,自己拿回来吃是下地狱的罪业!!!”是唯恐天下不乱!没有悟道的表现。願兄回头是岸,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8: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讀經斷章取義,莫此為甚!
請看原文。【飲食與妻子奴婢】等字,是阿難問時加上的。佛陀只答【深心供養 ...
慕羲 发表于 2010-10-14 08:25


楼上所言恐怕也不公允吧,如果按照楼上所言,阿难回答有错,如何楼上都看出来了佛没看出来,既然有错,为了不贻误后世,为何佛不出一言驳正?佛言“「如是二人,皆以深心供養,所得福德其福無異。何以故?雖佛滅後,法身常存,是以深心供養,其福正等。」”如是二人是什么人,当然是阿难上文所列举的两种人了,什么人,当然是“若復有人以金、銀、七寶、房舍、殿堂、妻子、奴婢、衣服、飲食、一切樂具,深心恭敬,禮拜供養如來;”者了。我想您公允的看一下文意,佛绝无驳斥阿难之意,整个行文都是接着阿难来肯定的。

楼上所虑是不知人如何供养,所以就言阿难所言和佛不同,从文中其实完全看不出来楼主所言。其实供养人如何供养?也不难,印度有传统,把奴仆供养佛像佛塔,可以做相当于寺庙的义工,佃农等如是而已。

您说要看佛的回答,那我敢问,佛的回答何处有否定了?“如是二人”是哪二人?自己看吧,我实在不想再说下去了,大家自己看 佛经不好吗?楼上难道非要自己解释下去吗?你不来解释俺也不解释,大家自己看多好,咱们都解释,恐怕终究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俺再次提议,大家谁也别说了,把佛经摆这让大家看吧,谁也不傻。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8: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感谢版主~还是回了这一帖~这是我这个性情最高兴的事!
果然还是版主的道行高啊!
其实,楼主本身的观 ...
圣不贤 发表于 2010-10-14 09:43



俺要更正一点,俺不要求别人认同俺的观点,俺只希望大家安安静静的都看佛经原文,不是你的解释也不是俺的解释,可惜,现在就是没人对俺这个提议正面回答。怎么对这个提议胆怯了不成?如果楼上不是再胡搅蛮缠的话,理智的话,请你就这个提议做出正面回答。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8: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供养非送礼也,决不能混淆。
    个人观点,供参考!
    合十!
菜鸟易 发表于 2010-10-14 13:29



供养是不是送礼已经不重要了。俺现在的观点是大家谁的话也不看,就看佛经,可否?楼上可否敢对这个提议正面应答?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9: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供养非送礼也,决不能混淆。
    个人观点,供参考!
    合十!
菜鸟易 发表于 2010-10-14 13:29


这是俺说过的话,楼上可以不看,俺建议您谁的话也不看,就看佛经原文,如何?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9: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背孤击虚】言“供佛食物,自己拿回来吃是下地狱的罪业!!!”是唯恐天下不乱!没有悟道的表现。願兄回头 ...
山水时空缘 发表于 2010-10-14 16:54



供佛食物吃了,如何,是佛经里的原文,不是俺说的,你别佛经里的话硬按到俺的头上,这是诬陷。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9: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其实都是在咬文嚼字而已,其实从开贴到现在反方根本拿不出任何根据,根本没有办法建立自己的说法依据,只是在挑对方的毛病而已,无聊。既然是咬文嚼字,那么我相信大家谁的智商都不比谁低,谁也不是文盲,每个人自己看佛经就好了。何必要别人替看呢?如果俺智慧不够有误导大家的可能的话,那么谁的智慧绝对高呢?

我看大家还是谦虚点,谁也不说了,谁也不要骄傲的去指导别人,让大家每个人都自己看佛经。明晃晃的文字在呢,哪里显得到你我呢?

可惜从俺提出这个提议以来,就没有人敢做出正面回应的。不知道到底不是对自己的说法没有自信呢?
发表于 2010-10-15 11: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佛说因缘僧护经》中说:“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一者食众僧物。.......

就凭上言,《佛说因缘僧护经》其是否是佛说令人生疑,何也故?“:“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一者食众僧物”,试问,佛在世时所有弟子包括佛本身,饭食均是乞讨所得,有何多余物被他人吃乎????佛在时焉有此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5 11: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背孤击虚 于 2010-10-15 11:34 编辑
佛说因缘僧护经》中说:“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一者食众僧物。.......

就凭上言,《佛说因缘僧护经 ...
悟空 发表于 2010-10-15 11:18



   
楼上如何可以自己不知就说怀疑佛经?所谓不食僧众物乃为专款专用之意,这个在佛制里面有规定,比如供养给全寺僧人者,个人不得独享等。非是个人不得吃个人之份,所以佛所享用乃为自份,当然无咎。

另外多余之物也无不合理之处,比如大施主做大布施时,可以一次向寺庙供养数量很多的东西,僧众不一定只有乞食时才能接受供养的。

自己不了解可以学习,但是轻率的论断佛经,恐有谤法之嫌,定须有过硬证据方可。

建议大家好好观看佛经,不要用自己的见解来评论下去了。若要证明佛经有假,那么请向佛教界申请这个重大发现即可。千年来无人发现有问题的佛经,您发现了,那您可就出名了,估计风头要直逼季羡林季老了,那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啊。何必在这里给我们这些小白丁说三说四呢?
发表于 2010-10-15 15: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魔法無邊,一切有為法皆為虛妄,努力修持皆可成魔.
发表于 2010-10-15 17: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供佛食物吃了,如何,是佛经里的原文,不是俺说的,你别佛经里的话硬按到俺的头上,这是诬陷。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4 19:07



    老兄你的性格满犟的,无事生事,硬拗!你不妨用普通人的思维好好想想。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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