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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機易學論壇(風水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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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盗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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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6: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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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盗之道
    某盗以杀人越货为常.一日至一居士家,污其妻,弑其父,伤其奴,正欲害其母时,居士回至!地上伤奴递上一弓,曰"射".而居士竟曰;"吾受持三归五戒,首戒杀生!不能背佛击盗,不可为也!"同回一侠士忙引弓击杀此盗而救其母! 谁知居士竟责侠士曰:"佛经有云: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汝犯此当堕地狱!母若亡,其命也."

---弥勒止笑,韦陀折杵.侠士也快成佛了!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楼主其他發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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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7: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移山里有句话正好对那居士说:甚矣,汝之不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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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7: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恶人而救善人,即便“犯此当堕地狱”又如何?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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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8: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18 19:19 编辑


凡夫畏果,菩萨畏因。



如果没有得选择,
居士当以大悲心杀盗。

非为救其亲母而杀盗,
而是不忍让盗贼继续作恶业种子。

除了不忍盗贼将来要承受更多苦报,
也恐怕被杀者会与盗贼陷入宿世的冤冤相报。

故愿自身犯戒堕阿鼻地狱,
以图阻止盗贼与受害人进一步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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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09: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lagi1


    问题是他不是牺牲他自己,而是牺牲他母亲啊!
    释迦牟尼救鸽子时是用自己的肉不是用别人的肉啊!
    文中的居士也不应该为渡一盗贼而牺牲自己的母亲啊!这不就是“欺世盗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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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19 12:47 编辑


楼上的既然有兴趣讨论,那便随缘,尝试把逻辑较详细的论述一下。

首先,还是那句:
“凡夫畏果,菩萨畏因”。

一帮人被另外一个人残杀,
多是因为要了结一些夙世怨仇。
单纯以一箭来杀掉行凶者,
如果不能同时化解那夙怨,
来世还是再会有一帮人要被杀一遍。

按此逻辑,
杀戮一方面“可能”是化解双方夙世业债,来生早得大觉悟的捷径。
但另一方面又“可能”是加深夙世业债积累,如民间传说的七世冤冤相报之类。

但由于我等常人没有“神通”,不知道眼前的杀戮会变成那一种。
简单的以杀止杀,虽可能有助缓解冤冤相报,
却也可能反而坏掉别人化解夙世怨仇的机缘

也是由于这个没有“神通”的原因,一般佛教徒唯一的最重要考虑,
还是要以帮助双方化解怨仇为第一要务。
就算死的是挚爱亲朋,也不能有一丝勃怒。

如果到最后,不论是基于什么(多数是错的)原因要杀人,
也必须抱着大悲心、怜悯双方冤冤相报的感情来下手。
尽一切可能,以化解怨仇、化解双方的执着轮回,为唯一目的。

可是,对于没有神通的佛教徒,基本上也就是所有的正常人,
我坚信他们皆无法肯定,杀人会对化解夙业有任何帮助。
故此,简单的规条还是“任何情况下皆不能杀人”。
佛亦以堕入地狱来恐吓佛教徒。

上帖言及那居士可以大悲心出手杀人,
乃假设他已经有高超的道行,
可以有很长时间与凶手共处地狱说佛理来化解夙怨。
又或者就算说佛失败,那居士来世也不介意让凶手一箭还一箭的报仇。

这是对一个故事中的佛教徒,所作出的理想化假设。
但这假设在现实生活中,一般还是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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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2: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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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15: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恶人而救善人,即便“犯此当堕地狱”又如何?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秦玄普 发表于 2010-11-18 17:41



    地藏王菩萨必先度你(有后门,个人看法.)
8367d1fce6757eb8b901a0b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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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15: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lagi1


   
居士当以大悲心杀盗。

用大悲心杀盗是如法中道
一帮人被另外一个人残杀,
多是因为要了结一些夙世怨仇。

南京大屠杀是否属于此种情形?!
简单的以杀止杀,虽可能有助缓解冤冤相报,
却也可能反而坏掉别人化解夙世怨仇的机缘

抗日是否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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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15: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乱七八糟
shixing 发表于 2010-11-19 12:46



    二难生七歧八异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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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8: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19 18:18 编辑
回复  lagi1
抗日是否多余?!
twwkgb 发表于 2010-11-19 15:39

我是以佛教的观点来讨论。

楼上如果肯定我说错的话,
不妨回帖解释你为何深信:
“佛祖在生也会要求中国人杀人来抗日”。

好让其他网友,在你回帖的基础上,再作一翻热烈的讨论。

地藏王菩萨必先度你
twwkgb 发表于 2010-11-19 15:29

众生渡尽方正菩提,是所有修大乘道的行者,共同许立的大愿。
这在佛教信徒中间是很普遍的信念--信念本身真的没什么稀奇。

所奇怪者,
一方面可能是楼上的网友不是佛教徒,
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在现世口里说大乘道的人多,身体力行大乘道的人较少被人关注到,所以才听似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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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8: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都有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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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0 20: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wwkgb 于 2010-11-20 20:25 编辑
我是以佛教的观点来讨论。

楼上如果肯定我说错的话,
不妨回帖解释你为何深信:
“佛祖在生也会要求 ...
lagi1 发表于 2010-11-19 18:04


首先要谢谢你的顶贴言论
我是问你,你代佛答!
我估计佛会选择沉默不语.或会这样答;"众生恨果,菩萨叹因."
佛法佛言如种种药,对治人心种种病.不对症,乱用药无益有损.
无所住而乱用心http://www.fengshui-168.com/thread-48247-1-1.html
任何真理都有其局限性!不顾具体情况,于不当时而!而!则误.
从印光等高僧大德抗日护国事迹,可看出佛门的态度.
印光法师抗日护国事迹http://www.chinawts.com/list/budnews3/221128404.htm
印光法师(1861—1940)为近代高僧,由于法师的极力提倡,净土法门得以重兴,被尊为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东北三省逐渐沦于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之下。目睹这刀兵连绵、尸骸遍地,印光法师痛心疾首。
1936年,中国佛教会主席圆瑛法师与上海佛教人士启建护国息灾法会,此时法师尚在掩关,圆瑛法师恭请法师出关说法,号召全国佛教徒为抗日救国作出贡献。法师护国心殷,利生愿切,欣然允诺,以70岁高龄带一侍者,自行来沪,每天开示大众常达数小时,闻法者莫不欢喜信受。
印光法师在法会中开示道:“现在绥远战事甚急,灾祸极惨,我忠勇之战士,及亲爱之同胞,或血肉横飞、丧身殒命,或屋毁家破、流离失所。无食无衣,饥寒交迫。言念及此,心胆俱碎。今晨圆瑛法师,向余说此事,令劝大家发心救济。集腋成裘,原不在多寡,有衣助衣,有钱助钱,{助人杀人,等同己杀会下地狱否?!}功德无量,定得善果。要知助人即助己,救人即救己,因果昭彰,丝毫不爽。若己有灾难,无人为助,能称念圣号,佛菩萨于冥冥中,亦必加以佑护焉。余乃一贫僧,绝无积蓄,有在家弟子布施者,皆作印刷经书用。今挪出一千圆,以为援绥倡。能赈人灾,方能息己灾。”
法会期间,法师听说抗战中的绥远灾情严重,即对众发表以当时所收1000余人皈依求戒等香仪,计2000多元尽数捐去。
1937年的一天,有人引领日本军官到灵岩山寺里找印光法师,日本军官拿出当时日本修订出版的《大正藏》大藏经,赠送给灵岩山寺,可是印光法师当即拒绝了。他委婉而又坚决地说:“我们这里的僧众都是念经的僧人,不是研究经文的僧人,请把你们这么好的《大藏经》转送给有关研究人员吧。”就这样不卑不亢地给对方一个软钉子,拒绝了日本军官的赠送物。
当时日本正对华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苏州已经沦陷,法师如此不客气地对待日寇军官,日寇如果恼羞成怒,兽性发作,法师可能会当场招来杀身之祸,后果不堪设想。但是法师态度严正,立场鲜明,毫无畏惧,保持了民族气节,激发了僧众的民族尊严和爱国赤诚。当时在傍目睹此情此景的青年僧人感动不已,深受爱国主义的教育。
1937年农历八月初三,在给某皈依弟子的一封复信中,法师更是义愤填膺,满怀爱国热忱声讨日寇侵华罪行,揭露并谴责汉奸助纣为虐的无耻卖国行径,字字真切,语词沉痛之至:
“日人以豺虎之心,欲吞吾国。吾国许多人私受日人之贿,为彼作走狗,致彼之凶势益大。使无人为彼用,决不至有如此之横暴也。”
法师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与佛教的“无缘大慈,同体大悲”联结在一起的。因此,他对那些搜刮民脂民膏,供己挥霍享受,不管人民死活,不顾国家安危的当局政府权贵们深恶痛绝。他在答复一位幼子夭折的居士信中说道:
“若不论好歹,惟取其不夭,则括百姓之脂膏,以其款存之外国银行,与夫杀父杀母之人,何尝不是幸得不夭之爱子乎!此种不成器之儿子若夭,是为大德所感。,{见母难而不即救,反生种种杂心,该死吗?!}由其不夭,至令全国人民涂炭,若当日凡属此类尽夭亡之,则吾国何至无可救药以待丧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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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0 20:4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20 22:11 编辑
我是问你,你代佛答!
twwkgb 发表于 2010-11-20 20:23


我并不是佛教徒,没有自己亲身体会的证误境界!

所以,如果要讨论楼主故事中那个人作为佛教徒应该如何处事,


那很不好意思,我的所有讨论逻辑,难免要看成是我认为佛会这样、那样看事情。


像我这样,没有自己证悟境界的非佛教徒,在讨论佛教徒应该如何处事时,实在无法避免“你在问我,我却代佛答”的困境。


如果楼上的是佛教徒,觉得这样有不敬的话,请指教逻辑上可以如何改善。


最后,我希望楼上能明确一点告诉大家,
印光法师自己有杀过侵略者吗?

如果我说印光法师有亲手杀过侵略者,你会觉得我对他不敬吗?如果你觉得印光法师的确没有亲手杀过侵略者,那时他从没有过几会,还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作为佛教徒(的领袖)不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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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1 00: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21 00:48 编辑

此外,看过楼上的链接,有提及很多事。
也试举一项,示例评之。
用平常心于偷盗---惯偷

我虽然认同偷盗是恶业,但假如无法不偷盗,以平常心来偷盗,也是佛教徒的一种重大精进。

此中涉及一个佛学道理,试以楼主的偷盗为例解说。

偷盗这行为,虽然一方面要承受被偷者来生的报复等业报,
但更为影响深远的,是偷盗行为会成为习气,进一步蒙蔽了盗贼的本心(末那识),牵绊其往后的生生世世,于轮回中难以超脱。

是故,若真能以平常心行事,虽然上述的“被偷者来生的报复等业报”依然必要承授,但却可免去(起码是减少)进一步污染本心。
可现实里,楼上所说的“用平常心于偷盗---惯偷”,也不见得是错。
事关正常生活中,辩称自己是用平常心来偷盗的人士,几乎可肯定皆不是在用着平常心。
而有能力很真挚的用平常心来偷盗的“修士”,在正常生活中,是较少被看成有非偷盗不可的情况。
大概这方面的显著例子,只有在战争等极端环境下,才会出现。

最后,要忠告各易友,佛学最重要的还是修--修品德和修禅定。
理论说得再好,始终是不可能修到任何果位的。
反而不擅于辩论佛理的平实信众,而能修成正果的,例子却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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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00: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并不是佛教徒,没有自己亲身体会的证误境界!

所以,如果要讨论楼主故事中那个人作为佛教徒应该如 ...
lagi1 发表于 2010-11-20 20:46



   
有衣助衣,有钱助钱,{助人杀人,等同己杀会下地狱否?!}

认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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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1 16: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21 16:27 编辑

(A)我尽力去找印光说佛教徒可以亲手杀人的话,但我真的找不到!

楼上所提供的内容,我只看得出,是印光叫大家捐钱给抗日人士去“救人”。
若楼上坚持捐钱“杀人”与“救人”是直接相连的。
那我也只能很勉强的看到,印光叫佛教徒捐钱给非佛教徒去“杀人”
没有证据说印光曾经叫佛教徒亲手去杀人!

(B)直接杀人和好心做坏事引致杀人,其衍生的业力纤绊还是很不一样的

比如说,有佛教徒看到一家人很穷困,于是布施钱财予这家人。
可这家人并非佛教徒,他们有钱以后,花钱买了一百条白饭小鱼来吃。
按佛理,这个佛教徒作了善业,来生在困难时,大概会获得多一点助力。
可他干这善业时,间接让一百条鱼被杀了,故他来生也难免要当几辈子白饭鱼来给人吃掉。

上述间接杀白饭鱼的佛教徒,由于其杀鱼的行为,并不是因为仇恨或肆杀所引发,故其行动不会让自己下一辈子更执著仇恨或肆杀。

(C)印光没有佛祖的大德、大能说服信众接受被侵略

如果佛祖再生,他大概能100%说服面前的信众,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也本来皆苦,所以就算被侵略,也不能兴起一丝愤怒或杀念。(我当然更比不上印光,所以楼上不认同此说法,我也没办法。)

印光面对一班满腔忿恨的信徒,明知道不可能说服他们行大乘道,那印光退而求其次,叫信众捐钱“救人”,以宣泄忿恨兼提升善心,也不失为符合佛教的一个方便法门。

但要知道,佛家方便法门有八万四千。凭断章取义来研究印光是意图取什么方便法门的原则才这样说,恐怕是没完没了的事情。这里只是想演示,印光说那番话有可能是因为没法以大乘道渡人,所以取了个方便法门来教化信众。

(D)印光有神通,知到时后到了,中国人杀敌可以无碍了结夙世业报

如前面所述,对于有修为的行者,他们叫信众办事,可以按自己已修行到的境界发言教化。
我等只学没修的,无法体会他们修到的,是什么的一个境界。

而此中的一个可能境界,就是印光知道日军侵华的这断夙业是否已经发展到可以了结的阶段,故此才有楼上引述的说法。

(E)印光真是对吗?抗日真是有助减少苦难吗?

我也不敢说什么必然给人骂的话。但有三个问题是值得大家深思的。

i)抗日成功之后,人民的生活好过了吗?
ii)战争中死的人多,还是大饥荒和“体育”中死的人多?
iii)日军当我们中国人如猪狗,但日军可有逼中国人做禽兽?

按佛家所说的,如果业报没有还清,往后还是要继续偿还的。
就当印光真的支持大家去杀侵略者,但当大家杀走侵略者后,幸福如何走进百姓家门?

由此可见,凡人没有神通,还是老老实实遵守不杀人的戒条,较合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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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16: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虚云老和尚开示:参禅与念佛http://www.fengshui-168.com/viewthread.php?tid=78036
看到两句话;
1不再提。提就是头上安头
2“路逢剑客须呈剑。不是诗人不献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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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1 16: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21 16:46 编辑
虚云老和尚开示:参禅与念佛http://www.fengshui-168.com/viewthread.php?tid=78036
看到两句话;
1 ...
twwkgb 发表于 2010-11-21 16:27


(A)不要左闪右避了,请明示虚云那里说过佛教徒可亲手杀人。

(B)我想佛经是有说过佛教徒可以杀人,但那都是大魔王,是菩萨以大悲心化身的。

容许一般信众亲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杀人,如果有的话,我(以有限所识)肯定是小乘佛法,非究竟道。

(C)未修到那些境界,当然难以讨论相关的事情。

但这里是在说一般佛教徒能否亲手杀人,是关乎佛教徒应如何具体立身处世的问题。
应该杀就是应该杀,不可以杀就是不可以杀。
不能以境界为借口,便忽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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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17: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外,看过楼上的链接,有提及很多事。
也试举一项,示例评之。

我虽然认同偷盗是恶业,但假如无法不偷 ...
lagi1 发表于 2010-11-21 00:30



   
可现实里,楼上所说的“用平常心于偷盗---惯偷”,也不见得是错。

几乎可肯定皆不是在用着平常心。
{请看<通天神偷>一片.}
反而不擅于辩论佛理的平实信众,而能修成正果的,例子却多的是。
{这话很对.佛理中一些悖论会导致一些人人格分裂,不辩是非.平实的修品德和修禅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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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17: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A)我尽力去找印光说佛教徒可以亲手杀人的话,但我真的找不到!

楼上所提供的内容,我只看得出,是印光 ...
lagi1 发表于 2010-11-21 16:07



   
楼上所提供的内容,我只看得出,是印光叫大家捐钱给抗日人士去“救人”。
若楼上坚持捐钱“杀人”与“救人”是直接相连的。
那我也只能很勉强的看到,印光叫佛教徒捐钱给非佛教徒去“杀人”。
没有证据说印光曾经叫佛教徒亲手去杀人!

{印光当然不会杀人,与叫嗖杀人.但从他叫大家捐钱给忠勇之战士(负则以杀止杀的)可看出他的态度.}

说服信众接受被侵略
{当年汪精卫干的事}
就算被侵略,也不能兴起一丝愤怒或杀念。
{经典浩瀚,多以个人恩怨为主,涉一国兴亡,记忆中佛无有叫被侵国不抵挡的法示?!若有此法示今日恐无佛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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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18: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A)不要左闪右避了,请明示虚云那里说过佛教徒可亲手杀人。

(B)我想佛经是有说过佛教徒可以杀 ...
lagi1 发表于 2010-11-21 16:29


世事有可行而不可言者,有可言而不可行者.
    请给令堂看此文!看看这个深具大悲心的好儿子.(假发被扯了别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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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1 18: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21 19:37 编辑
世事有可行而不可言者,有可言而不可行者.
    请给令堂看此文!看看这个深具大悲心的好儿子.(假发被扯了 ...
twwkgb 发表于 2010-11-21 18:01


我已經說過,我不是佛教徒。
被扯破的,只可能是您對佛教教義的痴誤!
对于古代中国人而言,天主教不容许中国教徒拜祖先,这同样是不可思议的大不孝,等同禽兽!
但能这样便简单的说,天主教不好,或神父曲解教义吗?
有此观点之人,只是对教义的精微处缺乏了解而已。

我只能明确的看到印光叫人捐钱去“救人”。
极其量,可议论印光好像是叫佛教徒捐钱支持非佛教徒去“杀人”(侵略者)。
我实在看不到印光支持佛教徒亲手杀侵略者。
事实上,如果印光自己亲手杀人是不可思议的事,那他怎么可能会鼓励佛教徒亲手杀人。
印光当然不会杀人,与叫嗖杀人.但从他叫大家捐钱给忠勇之战士(负则以杀止杀的)可看出他的态度
twwkgb 发表于 2010-11-21 18:01



经典浩瀚,多以个人恩怨为主,涉一国兴亡,记忆中佛无有叫被侵国不抵挡的法示?!若有此法示今日恐无佛教矣!
twwkgb 发表于 2010-11-21 18:01


原始佛教在印度的确已近消亡。这也许跟你所说的消极教义有关。

楼上说“佛无有叫被侵国不抵挡的法示”,我看也未必。
但这种言论不会被官方主动宣扬,比较难找。
《本生经》有很多佛陀前生(当国王或动物王)的故事,楼上有空的话,可自己看看参考:http://nt.med.ncku.edu.tw/biochem/lsn/newrain/canon/cy-6--17-Jaatak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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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2: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逢剑客须呈剑。不是诗人不献诗。”
twwkgb 发表于 2010-11-21 16:27


至于“不是诗人不献诗”我很怀疑用来形容楼上自己个人,会更加适合。

我把楼上所提供的内容都看过,发现楼上除了转贴一些高僧大德的言论,似是而非的配合传统中国道德观来忽悠,实在看不出楼上自己个人有证悟到些什么是与佛理正法相通的。



我所说的佛理正法,是三法印所认同的: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诸受皆苦。


楼上所意图争议的,全都明显违背“诸法无我”,是将世人分你我、将世人的母亲分你老母我老母的理论,这些极其量只可能是权宜的方便法,绝不可能是究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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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4: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恩来应是学佛人,曾皈依过大德。他曾说过,上马杀贼,下马念佛。

其理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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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4: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22 15:02 编辑

本贴子最原本在一楼的故事,其实是深深的刺中一般人所信行的中华文化,与究竟佛法的矛盾。
佛法的核心是三法印,而其中的“诸法无我”与历代官方所谓的“圣朝以孝制天下”有着明显的矛盾。

这当中的矛盾又可以由两个层次来探讨。

1)人是由禽兽进化来的

禽兽不同于昆虫,总难免有自私的行为。要“进化”或“修行”成“觉者”(佛),几乎全部皆不可能一步到位。

故此,菩萨大德,只能退而求次,先激励其智力、情感范围内能接受的“善心”。在此基础上,逐步引导接触、明白正信佛法,究竟涅磐。

这就是为什么佛有八万四千法门“引诱”不同根器的人进入佛门,逐步精进到同一目标。

2)“孝”并不是国学的核心

几乎所有国学大师皆言及“仁、义”是孔子理论的精华。他们却绝少提及,“道”才是孔子和先贤的理想。

道是什么呢?按《礼记·礼运》大同篇所载: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

跟“仁、义”比较,上述的这个“道”才是中华文化的精粹,如果真同晓先贤的“道”心,就不会觉得我所提及的正信佛理,跟中国圣言之教,存在根本上的矛盾。

3)你老妈、他老妈、萝卜头老妈、妈妈皆老。

大同社会并没有教人,不要杀人去救自己的老妈。但大同社会的极致是要求人不要再分彼此。

佛学的“诸法无我”,(可能)比“大同”还要稍进一步--连对敌人也不要分彼此。

试以一楼所说的为例来推展。
由于“你老妈、他老妈、萝卜头老妈”是不应该有彼此之分的,故当事人作为佛教徒射出这一箭救母亲时,必先要问问自己,如果我射这一箭是符合“诸法无我”的话:
1)那我在街上碰到不相识人的母亲,是否也应该射出这一箭?
2)如果在街上碰到的,是侵略者的母亲,我也会这样做吗?
3)如果为了救侵略者的母亲,我会牺牲性命,我还会这样做吗?

射箭杀贼的佛教信徒,必须能够对以上三个问题,皆回答“是”,才有资格考虑是否应该射出这一箭来亲手杀人。否则,这一箭就明显带有私念而发出。

对于修为达到以上三个问题,皆回答“是”的佛教徒,我只能对他抱以无限的尊崇。其人实证的修为境界,已经不是我所能思议。故此,我没有资格评论这种大修行人应否杀贼。

可是,对于修行未到这境地的一般佛教徒,我可以断言,为救自己母亲,起着一定“私心”来杀贼,这并不合究竟的佛法。
但尤幸的是,佛门广大,屠夫以致杀人犯也是容许修佛,故一般信众达不到佛的要求,还是不用太害怕会被永久逐出佛门的。

仅以一偈终结这段内容:

你老妈、他老妈、萝卜头老妈、妈妈皆老;
前身业、今身业、未来诸身业、业业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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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5: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22 15:39 编辑
不是诗人不献诗
twwkgb 发表于 2010-11-21 16:27

那说了好几天,那到底什么是“诸法无我”呢?

正信佛教的高僧大德,对于这个问题,只能左闪右避。

因为这是佛的境界,没有正信佛教徒敢承认自己完全理解,故此只敢用古代菩萨的原话,又或者用一些不可能有明确定义的话语来“解释”。说到底就是只能心悟。

但今天能看到这个帖子的佛教徒真是走运了,你们因为得到楼上的加持,提供了机缘让用现代科学的话语,转贴给大家看最接近“诸法无我”的当代科学观念。虽然这并不是“诸法无我”的真义(因佛法不可说,只能修),但这套科学理论的观点,总可以让一些跟语焉不详佛偈无缘的易友,得到全新的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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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5: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自: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611747-1-1.html

超导、涅槃、大同与新经济

科普图书将超导电性描述为两个形成"库珀对"的电子,彼此的速度正好相反,使得整个"库珀对"表现出来的净动量为零.根据海森堡不确定性原理,动量已经完全确定了的"库珀对",它们在微观上就会充满了整个金属空间[1].

这使我联想到佛家所言的涅槃境界.简单的按《维基百科》所言『...法身指佛陀住于大涅槃时,与真如同体,与万法合一的体性;恒河沙数诸佛皆住于此共同法身.. .』[2].

依佛理可推知,修行达涅槃境界者,当已破一切”人我执”,内化(internalize)了”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之义.虽云涅槃乃属凡夫不可思议之境界,但中国人对上古大同社会的遐想,也许能助经济学人更深入了解涅槃的机理,从而启发出经济学的新视角.

按《礼记·礼运》大同篇所载,上古时曾经出现过这样的大同社会: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

大同社会中人所破的”人我执”和”法我执”[3]固不可跟发大乘愿的菩萨、佛陀相匹比.但若研究如此一种社会下,经济体系会出现些什么”超导”飞跃,也足以让人叹为观止.

在传说中的大同社会,所有人就好像是共同生活于一个大大家庭之中.而且还不是今天常见的那种吵吵闹闹家庭,而是彼此都像父母爱护子女般关怀其他成员的那种家庭.所以才能体现出”天下为公”的:
『...讲信修睦...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可想像,在大同社会里,人和人之间都无分彼此.如有货物满足了你的欲望,那我和所有其他人都一样会觉得快乐;如我饥寒交困,大家也会争先施以援手;解决别人的困难,跟解决自己的同样优先处理,而且不计较费用;也许还有资讯不对称的障碍,但却再没有自私的代理人. . .

因为人人把自我放下(或扩大?),认同别人的体验如若感同身受,使得任何一人之事皆等同于其他众人之事.不同的个人效用曲线,都融合成一条单一效用曲线,为社会所共遵.

由于人是会分布在不同的地域,而在不同地域的人都视对方如同自己.这不就代表了毎个人的感知和影响,都能遍及七海九州.这是否跟超导电性理论里提及的"库珀对"很相似?

此外,人的出生和死亡时间都不相同.人一般是关心下一代和上一代的,而在大同社会中的人,就更加是会关心别人的下一代和上一代.这样推演下去,则大同社会中人,除了感知和影响能遍及七海九州,在沟通能传递的范围内,还可以遍及古往今来.也许佛家所言的涅槃,就跟以上的道理有相通之处!这可有待高明斧正.

至于在经济学的角度,大同社会也应该会出现好些突变飞跃.试论证出下.

在大同社会,由于”讲信修睦”、”谋闭而不兴”,故资金借贷是没有信用风险的.甚至广义而言,不存在蓄意利用资讯不对称和制度屏障来防害交易.

由于”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而且人人爱未来的人如同爱自己一样,故资金借贷是几乎没有利息成本的.

而且老中青几代人都在跨时代依从着同一条效用曲线.

在这种济经体系里,消费、生产和投资决定所依从的制约,就跟一个人在家里决定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烹调方便面没两样.货币如果还存在的话,就只会是扮演着调查民意(传递供求资讯)和记录信托管理(拿着钱的人帮大众做决定)的角色.

地球不管在那里有现在与可见未来的任何困难,都可以调动得到跨地域与世代的人提供助力.

时间、空间与个体利益分野的消失,使任何偏离平衡缺口所产生的小驱动力,都会引发四方八面的助力汹涌来填补缺口.这大慨可理解为经济体系里的”超导现象”.

说了大半天,大家是否认为这种”经济超导现象”纯粹是十分无聊的理论,跟现实根本沾不上半点边?

如果你真是这样想的话,那你就跟国学大师们一样,只懂得埋头在故纸堆中考证先王大道的吉光片羽,而对明明白白活在眼前的大同社会视若无睹.

假如你认为答案是社会主义的话,那当然是错不了.但不妨再看看本文的题目[4].


先想想.



再想想.



还是请您再想想吧.


答案:

Internet Time” 不正正就是”超导现象”在经济领域里的同义词[5]!?

不过到目前为止,很少人会把 Internet Time 跟 “众人的效用曲线融合为一” 拉上关系.

但须知道,在互联网普及初期的某一功能(或内容),要体现出它的最大价值,就是让其他人跟你一样喜爱这功能,又或者是你提供一个大家都喜爱的功能出来.这跟大同社会的无私奉献,可能主次关系互有开合,但体现出来的”超导“效果却是异曲同工.

当然,如果你细心想的话,应马上会问:”这跟实物市场生产者都希望产品大量普及,有何不同?“

[正文完]

注:

[1]原著:Tony Hey and Patrick Walters, The New Quantum Univers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Revised edition, 2003, ISBN-13: 978-0521564571

《新量子世界》131页,雷奕安翻译,湖南科学出版社,2006年. ISBN 7-5357-4268-8/N·130.
『...要理解超导电现象,一定要用到量子力学.但是,直到1956年,利昂·库珀(Leon Cooper)才提出了关键的想法.他说,虽然两个电子平常因为带有同性电荷而相排斥,但在金属中,它们之间也有间接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是由晶格上带正电的粒子引起的.粗略地说,位于两个带正电的阳离子之间的一个电子,会把两个阳离子拉得比平常稍微近一些,另一个电子就会因此受到一个很小的净吸引力.因此,这两个电子就有可能互相靠近形成一个"库珀对".这种库珀对还有一个奇特之处,就是两个电子的速度正好相反,整个对表现出来净动量为零.而且,根据海森堡不确定性原理,由于库珀对的动量是完全确定的,它们一定充满整个空间.毎个库珀对占据的空间比一个原子大几千倍.同一空间还被其他数以百万计的库珀对同时占据着...』

即由于ΔxΔp≥h / 4π,故当Δp固定为'0'(或微观也很接近0)后,Δx就会是很大很大的值.由于Δx是代表电子可以出现的范围,故微观而言,电子就几乎是”无处不在”.物理学家亦凭此量子理论上的突破,推导出超导电性的科学新原理.这是经典物理学所不可思议的.

[2] http://zh.wikipedia.org/zh-hk/佛

[3] http://zh.wikipedia.org/zh-hant/我执
『...欧美的佛学研究亦有把我执与心理学的自我(ego)相比较。他们亦同时把「我执」这个名词译作ego。香港的佛教传扬者廖凤鸣亦在一次电视访问中指佛学的我执就是心理学的ego。 』

[4] 此外,在互联网普及的最初期,有很大量的发明家、内容提供者都是抱着无私心为初衷,无远弗届的为其他网民作贡献.
这个附注没有参考书目,因为这是我和很多朋友个人深刻体会的事实.

[5]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ternet_time
『...Internet time was a common catchphrase that originated during the late-1990s Internet boom. In this period, people who worked with the Internet had come to believe that "everything moved faster on the 'net", because the Internet made the dissemination of information far easier and cheaper. In layman’s terms, “Internet Time” involves efficiencies inherent to digital transactions that are produced by the virtual reality of one product, one product type, or one service provided to consumers from one virtual cash register residing on one server. ..』


作者:貴姓
who@theoryofchanges.com

版权所有,不得翻印或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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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6: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1-22 16:57 编辑

再进一步讲。

在没有升华自己成为“库珀对”之前,电子因为抱有“我执”的观点,所以能被界定为一颗独立的电子一般。
但在电子升华为“库珀对”之后,它便变成无所不在的“神灵”。它只能从功效的意义被感知其存在,可它的功效却又与导体内的其它“库珀对”混成一块,不可划分。
这是多么的类似“诸法无我”!

于佛理而言,如果一个佛教徒能学“库珀对”,纯粹的只关心如何使用自己的功效来利益众生。行动过程中,又只关注如何与其他佛教徒无缝的配合,在所有决定应该如何行动的问题上,只考虑整体的需要,绝对没有你老母、我老母、萝卜头老母等的分别心。那就能体现出类似“超导现象”的所谓“涅磐”境界。

可这种类似“超导现象”的所谓“涅磐”境界,是否真是佛所开示的“涅磐”境界呢?

我敢断言一定是不同的!因为佛法不可说。

但这是一个能以文字来表达和清楚明白的境界。对于一些和语焉不详佛偈无缘的凡夫(现代人福薄,太多这类人了),这个例子和境界可提供给他们更实在的开示。
最后,上述的“库珀对”例子演示了,真实世界的真实物质,也可以完全失去自我的融合在一块。那人的心要作出同样的升华,便不应该再肯定为天方夜谭的神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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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22: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感觉lagi1 和某人很像~
其实,我的意思是:居士如果要牺牲人去度盗贼,也应该牺牲自己!不应该牺牲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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