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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邓州市维权工人关于要求恢复职工身份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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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5: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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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邓州市维权工人关于要求恢复职工身份的声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我们邓州市一百多名维权工人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责令邓州市烟草公司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尽快的恢复我们的职工身份,赔偿我们的损失;并依法追究邓州市烟草公司及相关人的责任。

我们近200工人原是邓州市烟草公司计划外用工,按照劳动法(附件)第20条和河南省劳动厅[1992]13号文件规定(附件),是企业改制时的选改对象,都具备选改为全民合同制工人的条件。但烟草公司的经理高敬富及公司的其他负责人胆大妄为,竟然采取卑鄙手段,违反法律政策,采取冒名顶替的办法合伙倒卖、挪用了我们的选改指标,从中贪污、受贿、牟取暴利。于1998年、99年分两批非法将我们清退。高敬富及公司的其他负责人为什么敢如此妄为?据说有当时邓州市市委市政府的很多官员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很多负责人的共同操作,而后合伙分赃。从1998年开始我们就多次的群体上访,有关部门不得不进行调查。很快就查出了邓州市烟草公司偷梁换柱、冒名顶替和伪造人事工资的档案。见(附件),查出来200多名顶替他人身份的非法“工人”。

经理高敬富的内弟冀文伦本来是农民,1995年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安排到烟草公司上班,1998年选改时他的工龄刚满3年;而其档案上却注明了20年的工龄。

人事科长张延燕的亲戚胡小果1976年出生,1994年上班,1998年选改时只有23岁,但工龄却已长达18年。

副科长段吉功爱人史令杰,计外工,50多岁被选改上……。

对于查出来的冒名顶替的“假工人”、“假工龄”、“假档案”邓州市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不仅一手遮天,不上报、不处理;却任把被别人“顶替”身份应该选上的“真工人”清退出去。对此我们曾举报到中纪委,当时尉建行书记批示查办。但后来只是轻描淡写的处理了高敬富一人。而被清退出来的200多名“真工人”不仅失去了应有的职工身份;更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劳保、福利待遇。

2000年4月份、6月份、7月份,我们曾先后分三批起诉到邓州市法院。2000年7月邓州市法院一审判决我方胜诉(附件),邓州市烟草公司却“不服判决”,上诉至南阳市中级法院。南阳市中级法院以“证据不足”发还邓州市法院责令“重审”。 2002年1月邓州市法院2审再次判决我方胜诉(附件)。邓州市烟草公司仍然“不服判决”, 再次上诉至南阳市中级法院要求“重审”。 南阳市中级法院又以审判不到位为由发还“重审”。 这是公然的践踏法律。 南阳市中级法院这样做直接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24号文(附件)的“对同一性质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只能再审一次”的法律规定。

我们近200名被非法辞退的临时工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苦苦地等到2004年7月,南阳市法院先后下达了三、四两个“裁决”,第四个裁决作为终审裁定,竟以我们这一案件“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应以民事案件立案审理”为理由予以驳回。这个裁决是在进入司法程序后,邓州市法院先后两次判决我们胜诉、完全可以依法判定邓州市烟草局清退我们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才做出来的。南阳市法院这一裁决公然违背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后,而一方不服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受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南阳市中院、邓州市法院两个违规操作:

一、违反两审终审的法律规定。

二、违反司法程序。在第三次、第四次裁决中没有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作为审判、裁决的执法机关----法院为什么要这样违法操作?为什么邓州市法院草率裁决出尔反尔、自打嘴巴?为什么无视弱势昧心判决?为什么一个本是解决了事的案件任其上访、群体维权、一审再审、结果还是违法判决?又为什么把事情搞得如此繁杂、纠结?为什么邓州市烟草公司不惜花费巨资围堵、疏通上访?为什么邓州市烟草公司不能张榜公布每一次政策转正工人的名单?为什么邓州市烟草公司如此强硬的阻止我们转正?为什么邓州市烟草公司清退我们不走程序进行?为什么邓州市烟草公司要这样做,如果恢复我们的权利,有多少顶替者会现形、又有多少背后因为违规操作顶替者的领导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为什么邓州市烟草公司为了其中链条欲盖弥彰、掩人耳目?为什么邓州市烟草公司以外的其他县市没有出现如此之事?为什么这批清退人员的处理方式各自不同?为什么养老保险仅系个人缴交部分?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在第三次、第四次裁决书下来后,我们找到邓州市法院追问究竟,法院的很多人都是这样做我们工作的:顶替你们的人都是邓州市很多领导的亲朋好友,所以邓州市市政府和南阳市中院硬压着我们违规操作、胡乱判决。一旦把他们揪出来邓州市的很多领导的丑事就会公布于众,他们下不了台。这样一来就会损害政府的“形象”,为了维护政府的“形象”不得不牺牲你们了。

从1998年至今,我们这些工人上访了十几年,没有恢复我们的职工身份。 诉诸于法律,执法机关竟然公然的践踏法律。那么我们现在只有组织集会向邓州市市委市政府、邓州市烟草公司表示强烈抗议!我们强烈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组织联合调查组调查、处理我们的问题,恢复我们的职工身份,赔偿我们的损失,还给我们的公道。

邓州市维权工人联名

社会各界声援支持联名
楼主其他發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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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21: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颇有见怪不怪的感觉,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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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6 11: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天涯社区,或许还会有高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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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6 16: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都帖到天机网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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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15: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赵岗乡窑北村 新堰村农民联合发出的“维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山护林 地权归农”的声明
河南固始县农民响应温家宝总理的“政治体制改革”号召(之二)
赵岗乡农
2011年6月3日上午8点多,赵岗乡窑北村 新堰村的40多名农民维权代表打着“积极响应温家宝总理政治体制改革的号召”“为老村长范长贵讨回公道”“还我绿水青山 保护自然环境”“切实维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端掉官商警匪相互勾结的黑恶势力”“官商警匪倒卖土地属于犯罪”等条幅在赵岗乡乡政府门口抗议示威(请看录像和照片,因为警察干扰,所以录像没有完成而很短)。接近九点乡政府才接见代表谈话。请朋友们通过电话了解谈话内容和村民代表的想法和诉求
窑北村的代表:
孙海发(新庄村民组15938236557) 冯国杰(北庄村民组18790082426)
马庆东(黄冲村民组15137630835) 汪德仕(北庄村民组13782970427)
许照敏(黄冲村民组13782942827) 周远群(上家村民组0376-4211082)
周德友(石坡村民组13723140180) 谢新红(石坡村民组15937621885)
李培中(新庄村民组15565576313) 汪其敏(北山村民组13526052456)
新堰村的代表:
卢先满(13837695808)       卢先友(13461517015)
汪先华(13526066910)       卢先昌(15137699433)
今年两会前后,温家宝总理多次提到“中国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前不久在马来西亚会见当地华侨时温总理还表示,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如同人的双脚一长一短,肯定站不住;国家的发展要靠人民,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使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让每个人,每个组织,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选人、用人都要遵循公平原则,为人民所拥护;与温家宝总理讲话截然相反的另外一种阻扰和反对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声音是:不搞社会结构多元化,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
   人所共知,只有社会结构多元化才能形成利益均衡的社会机制,中国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人民必须首先行动起来。所以,我们固始县农民积极响应温总理的号召,自发地开展“联合护地维权运动”,从“以法收回”开发商手中的“土地期货”入手,要求“地权归农”,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宪政,一定做到:
   一、以实际行动有效地打击阻碍中国改革的顽固势力,坚决拥护以温家宝总理为首的代表着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改革派新生力量。
   二、全县农民联合行动起来,再接再厉地“以法剿匪”,继续端掉固始县一大批作恶多端的贪官污吏,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宪政打开一个突破口。
   三、把温总理的政治体制改革具体化、实践化。
   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该从改革中国的土地制度入手,固始县农民以法维护土地承包权,争取土地的开发权,推动“地权归农”的土地制度改革,就是要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做出成功的示范
五、反对中国改革的顽固势力以所谓的“党的政治纪律”含沙射影的威胁温家宝总理和敢于说真话的中共老干部、党史专家辛子陵(辛子陵已经被软禁),并提出了“六个决不允许”, “六个决不允许”事实上不仅仅是反对中国改革,同时也不允许农民、工人联合起来搞组织化的维权;妄图让农民、工人成为他们永远的鱼肉而任他们宰割
——做梦!
中国的农民希望政府认清形势,顺应历史潮流,还给属于农民的利益和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同胞们 朋友们:

   我们是固始县赵岗乡窑北村的农民。
首先我们要为老村长范长贵讨回公道!
乡党委书记祝文娟等人将信阳市下派干部陈立凯“自封”为窑北村村长,没有通过窑北村村民选举,践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陈立凯“当上” 窑北村村长后,马上勾结开发商熊鑫和黑社会势力强占我们的山地
   2009年下半年开始,在乡党委书记祝文娟和县林业局局长赵庆付的支持下,陈立凯、固始县信合公司的熊鑫伙同本村落选干部程家宝(地方上有名的黑帮头子)雇佣黑帮强行砍掉我们村石坡、上家两个村民组300多亩(计划扩大为600亩)的山林松树后,要强行承包开荒,搞所谓的《思乡缘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松树砍掉后,赵岗乡张河村的树贩子施广群赶来,愿意以68万元钱收购,陈立凯、熊鑫伙、程家宝不卖,后来他们才给两个村民组农民43万元钱
   陈立凯等人接着强迫两个村民组的农民在他们造好的合同书上签字,承包期为49年,每年每亩荒山的承包费是100元,陈立凯等人每年每亩还要扣掉10元的“行管费”,农民们每亩每年只能得到90元的承包费
   两个村民组的农民都不愿在陈立凯等人的合同书上签字,于是陈立凯、熊鑫、程家宝就从外面请来了黑帮打手殴打不签字的农民
   2010年元月8日上午,陈立凯、熊鑫、程家宝调来一群打手和施工车一道开始推山施工,石坡、上家两个村民组的村民拦住不许进山,熊鑫当众从腰里掏出合同大声说:趁大伙都在,今天把合同签了!
熊鑫先走到刘家海、刘家友兄弟俩面前要他们签字,兄弟俩不签,打手们二话不说上去就打,刘的母亲张普荣老太太挡在施工车前面企图不让挖山,熊鑫当众大声叫道:把他们娘仨一块轧死或者推到山上活埋掉,我给你们一百万!
其他村民一看情况不妙,赶紧把刘家海娘仨扯走了。俩兄弟当即就向赵岗乡派出所报了警,但是乡派出所无人过问,至今问题没有解决
   当天,陈立凯等人又找到教师程军,强迫他签字,陈立凯威胁说:不签字就不准许你教书了,取消你的教师资格!
   村民谢新红不签字差一点又挨打
   后来,陈立凯、熊鑫、程家宝就干脆威逼村民组长程永发一人代替村民签字
   现在的石坡、上家两个村民组,不见了昔日的青山绿水和鸟语花香,自然生态被破坏了;而且水土流失严重,连下面的部分农田因为堆积大量的黄土而无法耕种
   于是窑北村流传开了这样的顺口溜:
       窑北本是青山庄
       植被破坏树砍光
       不见绿水鸟语香
       山下农田要抛荒

   陈立凯、熊鑫、程家宝以建立所谓的《思乡缘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名毁掉了我们300多亩的青山;并且以每年每亩90元的超低价格要强行“承包”49年,事实上就是“以租代征”
   一亩的山林地每年才得到90元钱,窑北村的农民几乎算是把300多亩的山林地白送给了陈立凯、熊鑫、程家宝等人不说;自己的生存环境被破坏掉了,连耕种的农田还存在着被毁掉抛荒的危险。
   据说陈立凯、熊鑫、程家宝等人正准备把300多亩的山林地以每年每亩500元的价格转租他人,这样的话,陈立凯、熊鑫、程家宝每年每亩的山林地就可以赚到400多元的差价,300多亩的山林地每年就可以赚到12万元的差价,陈立凯、熊鑫、程家宝“承包”了窑北村的300多亩的山林地49年就可以赚到六千万的差价。
   固始县很多地方一开始都是以“租赁”的形式强占农民的土地后再转租给他人建工厂,从中牟取暴利

很清楚,陈立凯作为信阳市某银行的主任到赵岗乡窑北村硬要兼任村长就是为了“霸山占地”搞开发的;而他自己却欺世盗名的说:“我之所以放弃信阳市安逸的生活不过,跑到窑北村这个艰苦的地方来,就是为了带领窑北村农民脱贫致富的”
2006年10月份,赵岗乡乡政府雇佣一帮“黑社会”的人趁卢先满、卢先昌兄弟在外面打工之机先将在家的卢家人骗走,然后于夜晚把卢家父子兄弟的所有房屋全部推掉。
卢先满、卢先昌的哥哥卢先道回来后找到乡政府交涉,乡政府的人承诺赔给卢氏三兄弟每人两间宅基地。
2008年卢先道找到乡政府要求落实宅基地时,乡政府只给四间;而且还要强占卢氏兄弟所承包的土地(还有其他人的),卢先道便于2008年6月15日上午吊死在赵岗乡乡政府的办公室“以死抗争”。
卢先道吊死后,乡政府虽然兑现给了卢氏兄弟的六间宅基地的承诺,但一直还想强占卢氏兄弟所承包的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2009年10月22日,开发商任建平唆使村民组长康丰才及其侄子康同中20多人到卢氏兄弟所承包的土地挖土施工,卢先满、卢先昌兄弟两人不让施工,卢先昌先是拨打110电话报警,报警后迟迟不见警察来,卢先昌阻止康同中挖土两人便打了起来,其他人才停止挖土。
施工停下来好一阵子,赵岗派出所的警察田强才赶到现场。
当天下午,赵岗派出所副所长刘仕中领来固始县公安局刑警队的两名警察一块将卢先昌行政拘留。
认识康同中的人都知道他有两颗假牙,在“官商警匪”共同操纵下,康同中做出了“两颗牙被打掉了”的轻伤司法鉴定证明书,接着固始县公安局将卢先昌由行政拘留变为刑事拘留。
卢先昌刑事拘留后,乡政府的人就跑到卢先昌的家,威胁卢先昌的老婆:如果不在“卖地协议”上签字,就将卢先昌判刑三年,卢先昌的老婆被迫签字,之后固始县公安局就释放了卢先昌。
官商警匪相互勾结强占农民土地的事实非常清楚:
一、        是康同中等人首先来到卢先昌兄弟承包的土地上乱挖土施工;卢先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土地不让康同中施工才引起双方打架的。卢先昌的行为完全是保护自己合法“财产”(土地就是农民的财产)的“正当防卫”行为
二、        卢先昌拨打110报警电话,公安局警察故意不出警(行政不作为),打架后公安局警察不抓先到别人土地上乱施工的康同中等人;而是抓 “正当防卫”的卢先昌拘留(非法执法)
三、        把卢先昌刑事拘留后,以“将卢先昌判刑三年”作为要挟,逼迫卢先昌的老婆王家敏在卖地协议上签字,卢先昌的老婆签字后固始县公安局才以所谓的“取保候审”为名释放了卢先昌
“官商警匪”所作所为的非法性显而易见!
在中国,官商勾结曾经借着企业改制的幌子窃取了中国的大部分的国有资产,导致大批的工人下岗、失业、没饭吃。
现在,官商勾结又打着发展地方经济、城镇化建设、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幌子窃取农民的土地。引起广大农民的反抗,所以他们不惜动用黑社会恶势力打冲锋,非法强占农民的土地,在中国制造流血事件。
   中国农民应该汲取中国工人的教训,团结起来形成整体力量共同抗争,才能有效地击退黑恶势力的进攻。
绝不能再让“官商勾结”窃取国有资产后又窃取农民的土地(已经窃取了小部分)
农民任其宰割的时代应该结束了!
上个世纪70年代末,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联名发起了“土地联产承包到户”的历史壮举;今天,我们固始县赵岗乡窑北村的农民要效法当年小岗村18户联名农民的做法,为改革土地制度,实现“地权归农”而创造出新的历史壮举!

为了有效的保护土地,遏止日益严重的“土地流失”,防止官商勾结无止境的窃取农民土地,必须把“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农民!
这不是把土地私有化,而是把“土地公有权”寓于“个人私有权”之中,把土地的管理权、使用权、保护权具体的分配到每家每户的农民个人,只有这样,广大的农民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土地

固始县赵岗乡农民联名
万人联名交上来之后再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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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4 19: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期待一个影帝的支持?出发点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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