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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公安局非法办案 固始县法院枉法判决
——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等人的一审败诉再一次的暴露了固始县执法机关合伙公然渎法的丑恶嘴脸
2010年11月8日上午,固始县法院行政庭庭长袁入新打电话让律师张志东把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三人叫到法院,交给三人“一审判决书”。判决书驳回了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的行政诉讼请求,维持城郊乡派出所2010年4月9日对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等人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该判决书实际上是2010年10月26日形成的,为什么11月8日法院才交给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等人呢?按照司法程序应该是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交给原告。
固始县法院这样做显然是在包庇“非法办案”的公安局警察。在此之前。2010年7月9日行政庭庭长袁入新把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叫到法院威胁三人撤诉。三人不撤诉,袁入新硬是让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交了900元的行政诉讼费(违规操作)。过了10月1日之后袁入新通知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10月12日公开开庭。
听说10月12日公开开庭,很多人于10月12日上午赶到固始县法院要求参加旁听,固始县法院的人不许进。过了10点之后,两个被告(公安局法制室干警李磊、城郊乡派出所干警沈聚宝)才和法院的人出来,把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和律师张志东叫到法院西边的一间小屋里谈话。
一开始李磊、沈聚宝就咄咄逼人,谈话时明显的带着威胁、恐吓的语气。“警告” 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放聪明点、最好撤诉等等;而法院方面也不仅对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三原告所提出的让“非法办案”的警察李磊、沈聚宝道歉认错的最低要求不予理睬;反过来也劝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三人放弃对被告的追究。
这那里公开审理呢!
忽悠到11月8日,固始县法院打个电话把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叫过去随便给了一个判决书就算是“一审”结束了。先看看固始县法院的判决书——
完全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胡乱判决!
固始县公安局、城郊乡派出所的警察帮助开发商镇压护地居民非常清楚,可以从2004年追溯:
一,2004年8月27日第一次签定卖地协议完全非法,当时除了十几个村组干部外的六里棚社区的居民没有人知道。在这些村组干部中村干部和几个本来就是黑帮头子的村民组长完全被收买了。几个有良知的村民组长想反抗、不愿签字都被关在固始县土地局三楼。不签字不仅出不去,而且还会马上被公安局拘留。当时汪棚乡大皮村就有一个村民组长就是因为不签字被拘留了。
二,在卖地协议的第三款“付款方式”里明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60日内,征地款一次性付清。时至今日已经六年之久了,征地款尚有130多万未付。
三,在卖地协议的第三款“有关承诺”里明确:百分之五的面积留给村组居民自己作为生活用地,但是六年之久后的今天整个六里棚社区的土地几乎快被开发商们占完了;而我们六里棚社区居民的“生活用地”至今不知道在那里。据信合公司的人说“六里棚社区所有的空闲的土地都是我们信合公司的了”。
四,当初信合公司以1.25万元每亩的价格非法强占我们的土地,而后以40多万元每亩的价格分别转手倒卖给了其他的开发商。其行为是严重的“倒卖土地”行为,非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基于以上四点,2010年4月9日那天我们不让开发商李自瑞施工,要求兑现征地款和生活安置地是合情合理、完全正当的自卫行为。这些年来县委县政府勾结信合公司及很多开发商利用黑恶势力打冲锋多次强占农民的土地,很多人一齐拨打110报警电话,而公安局警察接到报警电话之后迟迟不出警,有意等到黑帮打手把自卫的农民打伤后才过来;过来之后不是追查黑帮,而是镇压自卫的护地的农民。可见“官商警匪”是一家!固始县“官商警匪”相互勾结非法侵害老百姓的利益;反过来却把农民的正当防卫说成是“非法行为”,既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王棚合、许本华、王杰强委托律师张志东已经向信阳市中院提出上诉,请海内外的朋友跟踪、关注。请用谷歌分别搜索“固始县孟宪明”、“——固始县农民发起的网上签名大联合护地维权运动”、“固始县许再生”,用百度搜索“固始县周德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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