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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機易學論壇(風水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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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问答]一友被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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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7 15: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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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友被诬告偷窃
起因乃去一成衣店购买衣服

走出更衣室 儿子在更衣室捡到皮包
没告知母亲 母亲不知儿子把皮包放到自己背包里去
告知对方并无捡到皮包

事后回家才发现
后来寄还给对方了
对方却一再要求要钱 (皮包都寄回去了)
告上警察局 警察局皆对方熟识者

问话时百般刁难吾友
目前案件送到地检署
于法于理 这事请教过多位律师 皆言无罪 不构成窃盗
现起一课 观其吉凶与否


吾友9月3日将出庭
日后必有反樻


吾友女性
年命丁未年 属羊



公历:2007年8月17日15时
节气:8月23日20时57分处暑
干支:丁亥 戊申 癸未 庚申
旬空:甲戌旬申酉空    月将:七月午将

   朱 蛇 贵 后
   卯 辰 巳 午
  合寅    未阴
  勾丑    申玄
   子 亥 戌 酉
   青 空 虎 常
 
   朱 贵 常 空
   卯 巳 酉 亥
   巳 未 亥 癸
 
   财 辛巳 贵
   子 己卯 朱
   官 丁丑 勾

[ 本帖最后由 shipotian 于 2007-8-20 15: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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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potian + 100 详细实例,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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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9 09: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惊无险,道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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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銀元 +30 收起 理由
shipotian + 30 这个道歉可是有代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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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0 15: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日出外,刚回来。 此例列为竞赛题,来日反馈后有奖励
 楼主| 发表于 2007-8-20 18: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勾休囚则兴讼 勾旺相则争吵 " 此课勾丑 金月休故有官讼之克应

 朱鸟乘卯克丑勾鬼为救

 据吾友说寄回皮包前打过电话给当事者确认而律师认为这是有利的情况证据 证明没有贪财之情

找个未来冲丑 或者寅虎类的去克制卯朱雀也可以去克

刚好当事人年命属羊应该有的解

取亥月应该结束亥为丑鬼之绝日

 

对方乃一7年级的女生 从事房地产业务
认识台北县分局的三组刑事组人员
本来问话时还故意选在夜间10点
美其名是说可以配合下班时间
本意在疲劳讯问
(刑事诉讼法规定 夜间讯问应该当事者同意)
就是吃定吾友不懂法律 且先入为主诱导式的问话方式
且更夸张的是竟然对方口供先问完
轮到吾友之时 发现我这朋友有理 竟然还去更改对方的笔录来套合
(刑诉中  这更改应该对方盖章 警员盖章才能更改的)

且调出来的录影带
原本这副队长还不肯拿出来
就影印2张 一出一入的照片从摄影机印出来的
模糊不清的咬定说朋友拿钱包

幸好这朋友找上我
我连夜找了几个法律界的朋友 问了一些相关法律细节
才避免吃更大的亏

现在就等9月3日检察官的讯问了

[ 本帖最后由 柳靜言 于 2007-8-20 19:32 编辑 ]
发表于 2007-8-20 18: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试试看:

 

 

 

2007年 8月 17日 15时 53分 农历:七月 初五日
传统转盘测事: [金亮奇门系列软件]起局
丁亥 戊申 癸未 庚申 立秋上元 阴二局 甲寅癸 子丑空
值符天心星在9宫 值使开门在9宫     暗干伏吟,求变入中 7入中 3为卦身

┌──────┬──────┬──────┐
│辛 螣蛇  │丙 值符  │ 九天  │
│  天柱 壬│  天心 │  天蓬 己│
│虎 惊门 丙│合 开门 │阴 休门戊│
├──────┼──────┼──────┤
│壬 太阴  │      │戊 九地  │
│  禽芮丁戊│      │  天任 辛│
│玄 死门 乙│     │蛇 生门 壬│
├──────┼──────┼──────┤
│乙 六合  白虎  │己 玄武  │
│ 天英 │ 天辅 丙│  天冲 乙│
│地 景门 辛│天 杜门 己│值 伤门 
└──────┴──────┴──────┘

---时干庚落艮宫,临马星,9月3日出空填实,能正常开庭;临六合,法院调解下双方能达成和解。你朋友为丁落坤宫,原告为乙落乾,开门为法院落离宫,生坤克乾,对你友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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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銀元 +30 收起 理由
shipotian + 30 这个和解是有代价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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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0 22: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干庚落艮宫, 临空,临马星,庚时干六仪刑击,庚+辛为错误,根本就没事,对方很快会撤消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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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銀元 +30 收起 理由
shipotian + 30 看少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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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1 12: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生年:1900 性别: 男 所占事: 
公历时间:2007-8-17 15:55:00  
农历时间: 农历丁亥年(猪)七月初五
节气:2007-8-8 6:29:00立秋上元
干支:丁亥 戊申 癸未 庚申
当日旬空午未(年)寅卯(月)申酉(日) 子丑(时) 
此局为阴遁二局 直符:天心星 直使:开门 
龙隐网(www.longyin.net)奇门网上排盘系统

┌──────┬──────┬──────┐
│  腾蛇  │  直符  │  九天  │
│   天柱 壬│   天心 癸│   天蓬 己│
│   惊门 │   开门 庚│   休门 戊│
├──────┼──────┼──────┤
│  太阴  │      │  九地  │
 天芮 戊│      │   天任 辛│
 死门 │     │   生门 壬│
├──────┼──────┼──────┤
│  六合  │  白虎  │  玄武  │
│   天英 庚│    天辅 │   天冲 
│   景门 辛│   杜门 己│   伤门 癸│
└──────┴──────┴──────┘
照看先凶后吉,检查官,司法那边应该没问题, 倾向被告。
有和解的现象。
发表于 2007-8-21 20: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
发表于 2007-8-22 21: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日为检察官,辰为事主。太岁亥为代表政府,空为诉讼。冲克辰上巳火。来时凶猛,幸得属蛇贵人相助,律师从中通关,引水生火,末为法官克日,不支持检察官的控诉,因巳火生土,被告的抗辩有力啊! [ 本帖最后由 缘溪绿筱 于 2007-8-23 20: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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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potian + 30 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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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3 23: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主应无事,烦事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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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銀元 +30 收起 理由
shipotian + 30 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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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9: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个不同的盘看看:

公元:2007年8月17日15时53分 阴6局
农历:亥年07月05日15时53分
干支:丁亥 戊申 癸未 庚申 (子丑空)
直符:天蓬 直使:休门 旬首:甲寅癸

                丁
    ┌────┬────┬────┐
  │符   │天   │地   │
庚 │癸  蓬│丙  任│辛  冲│己壬
  │庚  休│丁  生│壬己 伤│
  ├────┼────┼────┤
    │蛇   │    │玄   │
辛 │戊  心│    │庚  辅│乙
    │辛  开│    │乙  杜│
  ├────┼────┼────┤
  │阴   │六   │白   │
丙 │乙  柱│壬己 芮│丁  英│戊
  │丙  惊│癸  死│戊  景│
  └────┴────┴────┘
马    ○   癸  ○

事情虽有小小的曲折,但最终无事。 [ 本帖最后由 pingus 于 2007-8-26 09: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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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potian + 30 破财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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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3 10: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9月3日朋友已经出庭

后来检察官言之

其实此件事情存属误会



对方窃盗罪其实根本也无法成立

进入法庭

检察官只问小孩一句话

你8月17日有无陪你母亲去成衣店而已





由于当初在对方在拉住我朋友之时有小跑步

自己跌倒竟然又想用伤害罪来牵制我朋友

开庭当时对方那个女子带了2.3个壮丁在法院外  由于对方那个小姐的老公的父亲是黑道人士 本身有案在身
所以不能亲自恐吓取财
故意找了2名黑道人物在那边恐吓
意图要吓吓我朋友



目前听我朋友说对方应该是要用伤害罪来行恐吓取财之实

不肯合解



其实伤的根本没什么大伤



案发当时隔壁有一间医院竟然舍近求远
跑去大老远的地方开验伤单 (找熟的医生开颜重点的)
世风之下

坏人满天下矣

恶劣

[ 本帖最后由 柳靜言 于 2007-9-3 11:41 编辑 ]
发表于 2007-9-3 11: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柳靜言 于 2007-9-3 10:33 发表 今日9月3日朋友已经出庭后来检察官言之其实此件事情存属误会对方窃盗罪其实根本也无法成立进入法庭检察官只问小孩一句话你8月17日有无陪你母亲去成衣店而已由于当初在对方在拉住我朋友之时有小跑步 自己跌倒竟然 ...


,还有这种人!


 楼主| 发表于 2007-9-3 12: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先生的父亲一来到法庭
就先用眼睛瞪我朋友
然后后来才发现原来我朋友有带他哥哥来
才稍微收敛
然后就跑过来跟我朋友说


"我知道拉 这个窃盗跟伤害罪阿"都告不了你
只是我们认为你事后都没"道歉" (拜托 我朋友打过好几次联系 已经很有诚意)

所谓的道歉 就是要"钱"拉
所以跟你要个医药费拉 那医药费喔 也很便宜拉 因为有健保负担拉
不过没上班阿 你也要付钱阿 而且今天出庭的费用
也要你出拉 哈哈

 

真是地痞

后来检察官问话
那个对方小姐还说溜嘴 故意掩盖其事实

不过朋友想说花钱消灾
破财1万二

这是反愧

 

 


谢谢大家的分析

 

代我朋友


祝福各位有帮忙推断的朋友


 祝
  你们易学精进
   家庭事业美满

[ 本帖最后由 柳靜言 于 2007-9-3 12:10 编辑 ]
发表于 2007-9-3 22: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见怪不怪吧 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08: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案件的来龙去脉
我说一下

一天晚上
朋友去了成衣店买衣服
进入更衣室 小孩捡到皮包 放进去母亲背包 母亲不知情 付了买衣服的钱离去
对方那个小姐突然出现在停车场 强行拉住朋友机车不让他离去
我朋友当时自认没拿他皮包 而且当时已经晚上9点多 急着去载他正在剪头发的女儿(12岁)回家
对方一直摇动朋友的机车 让他跟小孩数次几乎快跌倒了
所以后来我朋友就说好 你先放开 之后就离去
对方在小跑步中 自己跌倒 (伤害罪的起因)
之后我朋友回家才发现小孩拿了人家的皮包
隔天马上请我打了电话用匿名的方式 寄了皮包回去给对方
本以为这样就没事情了

隔了几天
我朋友来电 跟我说有警察找上他朋友
正在调查他的资料 说什么有人告他窃盗跟伤害罪

这时我便打电话给那个女生说
其实当初那个皮包是我们寄回去给您的
在电话中 我询问说皮包已经寄回去给您们了
可否去跟警察局说一下


对方一直说什么他已经委托了律师等等的
我就询问她们 是否她们有什么损失 她们在电话中一直说钱不重要(怕我们有录音 所以电话说钱不重要 目的要出来敲诈)
一直要约我朋友私底下见面 一直说钱不是问题


后来就私底下找了警察朋友(台北县土城刑事组)恐吓我朋友
说什么要不是看我朋友是女生 他早就打了


然后问话时 我朋友说什么 再登陆的警察就故意不把朋友说的供辞打上去诉状
只一直说"你就说对你有利的就好 这个不重要"

上面就是在警察局的情况



之后案件就是跑到了地方法院地检署 (1.警察作初步调查.  2.检察官作复查 如果觉得案件重大就送到 3.法院审判)

9月3日出庭当天
对方(就是那个小姐)带了 老公 公公(被关过) 跟 2名黑道人物出现在法院
我朋友 带了他小孩 跟 哥哥在法院

之后早上9点20分 进入法院检察官开始侦讯 (侦讯人物 我朋友 及他8岁的小孩  那个小姐 在侦讯室)


这案件检察官有跟我朋友说 其实你这案件对方告你什么窃盗 伤害 其实根本很难成立 因为摄影机从头到尾都没拍到那个皮包
而皮包最后出现就是你帮他寄回去

补充一点
窃盗在台湾属于公诉罪 一定要经过法院
伤害罪可以和解 因为是自诉罪 法院不会强行介入

第一 检察官已经明白说了 这窃盗罪根本不成立
第二 检察官问说你们伤害罪有无私下和解 需要送调解委员会否  对方硬是要告伤害

(因为知道窃盗罪没办法成立了 转用伤害来牵制  另外因为地方调解委员会具有法律效应 在谈判时 皆会有公正第三人在场 录音纪录 事后才知道对方小姐硬要告 就是大概知道这个去调解委员会 根本拿不了多少钱 吃定我朋友想说赶快解决的心态 故意用"告"来恐吓取财 私底下诈骗更多 )



当时后
朋友跟小孩还有那个小姐 隔离讯问
朋友说 那个小姐其实在第一次检察官说"你们现在做的说明都需附法律责任" 我朋友跟我说"那时看对方那个小姐其实有点不安"


然后再问话时
检察官就问对方那个小姐 "你皮包多大呢" 那个小姐是说他把皮包暂放在更衣室 (谁会把皮包放在更衣室呢 尤其又是开放式的空间)

更衣室没有柜台可以放东西  只有一个挂勾


所以检察官就很奇怪 他皮包怎么挂上去的 反覆问那个小姐 那个小姐也是支支吾吾的

之后 他就问那个小姐有无需要补充

那个小姐就说 "伤害罪部分 他要提告 他说我朋友拖行他 害他受伤"

拿出验伤单 然后检察官就说 " 喔 还脑震荡阿 很严重 "
对方就说 "对阿 当初我问他要不要配合" "他说好 我才把手放开他的机车"

这时候 检察官眼睛一亮 "怪了 你手放开了对方的机车 那对方怎么会拖行你呢"

那个小姐又是停顿了一下 才赶紧说他只是"放开一下子" 又拉我朋友的机车

所以案件到此 可以几乎确定 检察官已经是断定朋友无罪了

而另一方面
朋友的哥哥 就跟 对方的公公 2位黑道人士在庭外
因为都不知道审判结果

对方一开始就说
"我不管怎样拉
你妹妹事后没诚意道歉喔
我们就是出这口气拉
对方的公公还说
我已经是有案在身了 不怕在多背一条罪 (恐吓取财)
那不然你就包个红拉 "

我朋友的哥哥当初对案情也不了解 就想说赶快私底下和解
而且对方有说
"像你妹妹阿 这种没有案底的拉 我知道根本很难打的赢你们
不过钱不重要拉 你只要包个红就可以了
朋友哥哥就说那医药费原3000元 那多包8千可以否
对方那2个黑道就说
8千不行拉
还要连上班没上的跟今天出庭的损失 都你们负担"

所以就朋友的哥哥再不知道判决的情况下 跟对方协调了1万二

后来朋友出来 才知道哥哥已经跟对方谈了和解费
哥哥跟他说花钱消灾

而且对方一质问我朋友有无现金(这招很妙 谁会带那么多现金在身上)
一直要我朋友去领

其实说白了 对方的目的其实也怕等到判决书收到后 如果我朋友无罪
那她们根本连钱都没办法拿了 所以急着当天跟朋友拿现金

这就是这案例的整个过程

[ 本帖最后由 柳靜言 于 2007-9-4 12:08 编辑 ]
发表于 2007-9-4 11: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局甚有意思,大家也看出被告无事, 但是我们都忽略了破财的讯息。
发表于 2007-9-4 11: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刚开始看六壬,
请柳兄指点一下,
六壬来说,此局可不可以用日干为控方,支为你朋友?
或是初传为控方,中传为司法,末传为你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12: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这案例请过多位朋友(皆网路有头有脸的高手)推算过


每个人思路确实不同
定位的问题确实很头痛

 

不过一物一太极 或许不同取向 就是不同角度的切入 观察的点应该还是可以的


祇是看到的面跟深度有多高而已


取象对 满盘迎刃而解 取象错 太极也浑沌

 

比如有高手取"以干为原告支为被告,你的朋友就为被告以支类"

 

缘溪绿筱兄就取"日为检察官,辰为事主。太岁亥为代表政府,空为诉讼"

 

另也请过一高手推断
他曾言之
"你那朋友的事情,依我看要反复受牵连两次
但身上空,德禄在支上,没什么实际总是"

 

这或许应了当天处理"窃盗罪"跟"伤害罪" 这反覆牵连这二事

亦或是日后对方拿了1万二又反悔 又来跟朋友要钱?? (这尚待验证)

 

 

 

到底是指1.当天处理了二罪

        2.还是日后对方又继续来骚扰(说回去想想1万二太少了)

        3.抑或是是对方又要继续提告

 

        这些事情也只有待时间才能说明答案了(如果有 我会在反樻)

 

而这课当时我也请XXX老师推算过

他回覆如下

"虽然反复得解,但是破财不免"

但当时记得问他大概赔偿金额多少

X老师回覆为5或8数

不过这算是最接近事实的一个答案了

虽然钱数有误

 

 

 

另兄所问的 孰是孰非 可能还需要多总结才能定案

而这也可能就是应了 所谓学易之人常说的一句话"法无定法"吧

 

[ 本帖最后由 柳靜言 于 2007-9-6 09:21 编辑 ]
发表于 2007-9-4 12: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柳靜言 于 2007-9-4 12:17 发表 其实我这案例请过多位朋友(皆网路有头有脸的高手)推算过 每个人思路确实不同定位的问题确实很头痛   不过一物一太极 或许不同取向 就是不同角度的切入 观察的点应该还是可以的 祇是看到的面跟深度有多 ...

, 明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9-4 12: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完了反樻

 

其实在命理之外

我更想探讨的就是人性 一个做人的道理 一个理 一个公理 一个天理 而这也是案例之外的一种体悟

我觉得这甚至是比懂了命理 卜卦等技术性语言更是重要

 

近来我研读<英耀赋>中所言 反覆回想

竟然发现这是如此丝丝入扣的活生生上演在现代的社会 而也让我学习了 看透了"人"所谓的"邪恶"与"无奈"的一面

 

一点感想如下

 

 

入门先观来意,出言先要拿心。
先千(恐吓)后隆(恭维),乃兵家之妙法。


有无发现对方的公公就是用这招

 

对方公公曾说:

"我不管怎样拉
你妹妹事后没诚意道歉喔
我们就是出这口气拉
对方的公公还说
我已经是有案在身了 不怕在多背一条罪 (恐吓取财) 这不就是先千
那不然你就包个红拉 "这不就是后隆


 
轻拷(旁击侧敲)向卖(卖弄),是江湖之秘宗。


对方的公公曾问朋友哥哥 你们有无反告他们诬告罪阿 这不就是在旁击侧敲(轻拷) 探口风
 

 
三五成群,须防有假。嘻呵成,必定无心。


对方没事带了一堆人干麻 难道其中有 "假"

 

 

相士们弄神祈鬼的手法是多种多样的,其中重要的一术是“媒”合谋。

所谓“媒”,就是中介人,内线,暗中的爪牙、帮手,算命先生通过与他们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将鬼神之假像弄得真幻难辨,神秘莫测。


 
故曰:“我求他不如他求我。”

故曰:“无‘媒’不响,不‘媒’不成”。
 
对方小姐那2个黑道朋友是不是就是"媒"呢
无媒不响 就是没有助手 威吓恐吓就没办法动效

其实我一直再怀疑那所谓的"黑道"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 本帖最后由 柳靜言 于 2007-9-4 13: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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