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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人奇特的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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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8 10: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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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廉耻观

“一个房间一张床 ,一张床上全家睡。”这是中世纪在穷人中间流行的一句话。一家老小往往住在一间屋子半间床的小茅屋中,根本顾不上隐私。夜晚,父母、孩子、老人挤在一起,共同分享着温暖和流尚在一起的汗水,一旦生病,也共同分享着疾病。在《百则故事》(九世纪)中,张冠李戴的笑料不知有多少,都是由于房间的家具移动了地方而造成的。大学生到城里读书寄宿在城里人的家中,与房东同睡一张床,夜里会突然把女主人或女儿抱在怀里,由于拥挤,发生这种误打误撞又有什么办法呢。

另外,多人共处一室、共睡一床也不只是小老百姓才这样。那时,客栈中最常见的是大通铺,军队营房中住的都是同志(这个词的原意为同室战友)……有钱人家也常邀朝圣者睡在自己卧室里,如富人贝尔纳尔与弗朗索瓦·达西兹同室共眠一夜之后便皈依我主。十三世纪建的麻疯病院或医院中每张病床上都躺着两个、三个甚至四个病人,人在睡觉时为了少占地方,都是头对脚,脚对头地挤在一起。很少有人注意传染病,预防措施基本没有。医院成了传染疾病的病源。虽说麻疯人与其它病人严格分开,但是伤病员、孕妇被邻床病人感染的现象却不少见。至于监狱里,多名囚犯挤在一间牢房里,那就不用说了。如果有人有幸独自享受一间牢房或一张床(往往是犯人自己从家中搬来的!),他必须与大家共享,否则不会在1425年,大夏特莱监狱里特意明文规定禁止牢头在一张床上安置两三个人睡觉。

连当时最有权势的人都得遵守这种陋习。1274年,里昂召开主教会议,格雷古瓦尔十世教皇恢复选举教皇制度,开会期间与会的红衣主教全部安置在一间大厅里,“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墙体、隔断或挂毯分开”。克莱芒六世(1342—1352)还算大发慈悲,在床与床之间放了扇屏风,但屏风也只是挂一条毯子稍微遮挡一下而已。这些大人物大多数都是上了岁数或体弱多病者,都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的病残情况,他们可能是首先考虑卧室应有所忌讳的人。

至于贵族和富人,往往保留着共同使用大厅的原始习惯。国王马克的寝室内睡着王后伊瑟特,他的侄子特利斯坦,一个仆人,还有一个侍从……而且这时他已经怀疑其侄子和王后之间有私情!然而怎么能赶走一个关系如此亲密的亲戚吗?何况他们不睡在一张床上,特利斯坦要想跑到床上亲近伊瑟特还要避开设下的陷阱才行。PERINIS虽说睡在床脚下,但伊瑟特的这个小跟班不会是他们爱情的同谋吧?同样,汝安维尔和路易六世一起参加十字军东征时,连最高贵的骑士也都是同室共眠的。总管大臣睡在汝安维尔的脚头,国王的床安排在任何人都不得靠近、谁也看不见的地方。很明显,完全是为了避嫌,这种避嫌主要是在行动上,而不是为了做给别人看:“这一切是为了避开邪教女人。”

尚帕涅总管大臣就是这样在道德观念上表现出修道式的严厉。从一开始,修士就应该成为节欲行为的见证人。圣伯努瓦修道院(六世纪)首先施行群居生活。连主教都要遵守这些纪律,如果因身体缘故不能住到主教院中的教士,睡觉时必须有“同志”的陪伴。

中世纪,群居生活特别普遍,看一看汝安维尔对伯朗士·德·加斯蒂耶所表示的不满就知道了,她竟然强迫王儿和王妃分居。母后为了传宗接代之必需有时也允许小两口共度良宵,除此之外,这对年青人要想亲热一番,就得买通王宫掌门官了。不过母性的嫉妒并没阻止圣路易子孙满堂。

那时人们可以在床上做任何事情,包括听弥撒。据记载,汝安维尔陛下发高烧时,就把神父召到房间来做弥撒。没想到神父也发高烧,圣事没做就晕倒了。

在住房拥挤的情况下,我们发现在修道院中还能见到一些忌讳,这比世俗社会的文明早了几个世纪。很早以前,人们就指责提倡节欲而不提倡分居的修道院同性恋泛滥成灾。圣伯努瓦修道院碰到了同样的问题,所以院规要求自己的信徒施行群居生活,同时并没忘记明确规定不许同床共眠,这与当时的习惯大不一样,后来的院规全都照搬。寝室中整夜蜡烛长明,修士们合衣而眠,腰间还要束一条腰带。对此,圣伊尔德加尔德有清晰的描述:修士穿一件衬衣,腰间系一条带子或一根绳子,“以便身上的衣服不会裂开而露出肌肤”。理由相当冠冕堂皇。实际是,是因为据圣经所说,医学认为男性精液在腰间形成。而腰带可以防止遗精,避免夜晚的污染。

十二世纪时,布拉加的主教圣弗卢克布鲁克托索也规定了床与床之间的距离(如同十九世纪女子学校一样):“每床之间须留出一床间距,不能让身体靠得太近,以免滋生邪念。”

最后是如何解决起床问题。修士永远不能裸露身体。那么大家住在一起,怎么换衣服呢?圣帕特尔纳指出白天与夜间所穿衣服不同,那时的习俗是白天的衣服穿旧了,晚上睡觉时再穿。但是换衣服时,身体既不能暴露在自己的眼前,也不能让别人看到,为了做到这一点就搞了一套繁文缛节。圣宇达尔利克收集过十一世纪克吕尼修道院的院规,其中有详尽的描述。晚上,起床做晚祈祷时,“在掀开被子之前,须先戴好带兜帽的披风,下床之前先把双腿遮好。”早晨,下地前先把裤子穿好。这样夜里睡觉暖和吗?睡觉时只能盖上脚部、手臂和头部!内裤要换吗?要等洗过的干了之后才能换,不要忘记换内裤时要披好道袍或大衣,“绝不能让别人看到半点肌肤。”

1248年,像汝安维尔这样的十字军骑士睡觉时都要穿一件背心,就是在塞浦路斯海面船只沉没时,国王从梦中惊醒,身上穿的那种。

不过,当时除了修道院和十字军旅之中晚上睡觉需要穿睡衣这外,这种习惯还不普及……为了节约稀少昂贵的衣服,穷人夜里睡觉都是赤身裸体。E勒卢瓦·拉都利在研究帕米耶宗教审判所的文献时发现蒙塔鲁地区的农民就有赤身裸体睡觉的习惯。只有像贝利巴斯特这样彻头彻尾的纯洁派教徒在不睡到姘妇的床上时才穿着衣服,一个叫阿尔诺·西克尔的人发现此人在睡觉时竟然还穿着裤衩。阿尔诺特意指出这一细节,难道不正好说明他觉得夜里穿着衣服睡觉有些不正常吗?

细微画和中世纪的一些字母装饰画印证了这一习俗。国家图书馆收藏的《圣尼古拉的恩惠》中,主教大人把三个女孩子从卖淫窟中拯救出来并馈赠嫁妆的那幅画上女孩子的父亲就是赤身裸体地睡在床上。在宫廷文学中女主角睡觉时一般不穿衣服,这样可以制造一些轻喜剧场面,因为美人身上穿一件内衣是公众不愿意接受的,难道不是这样吗?因此,在雅克梅斯的小说中,夏特兰·德·古西的朋友法耶勒夫人睡觉时就是赤身裸体。同样在克利田·德·特卢瓦的小说中,接待朗斯洛的小姐也是这样睡觉的。偶尔有个别美人睡觉时穿上了亵衣,如艾蒙。德·瓦雷纳的《弗罗里蒙》中的人物,那是因为要为爱情添加些作料,意在说明衣服是阻挡不了爱情的。在《玟瑰传奇》中的主人公埃丽欧必须合衣而眠,这是比较少见的。不过,埃丽欧是为了遵守向情人所做出的永远不让别人看到自己身体的承诺,她的女仆也大为不解——这不正好说明穿亵衣睡觉在当时是很罕见的事情。

裸身睡眠,同床或同室共眠。难道不都是为了编撰讽刺小故事和道德说教诗词提供最妙的方程式吗?不一定是夫妻,但又同床共眠闹出的“故事”在中世纪文学作品中俯拾即是。那个罗马寡妇夜里没发现塞到她身边的是自己的儿子,高吉耶·德·古安西从这个故事讲到了乱伦。在蒙塔、阿尔诺·德·维尔尼奥尔发现他在10岁时与一个“开始刮脸的”同班同学睡在一张床上时产生了同性恋的意向。在蓬斯教师家里,教师与学生同屋同眠。阿尔诺·德·维尔尼奥尔换学校时,甚至要睡到老师的床上,而这位老师对“卧具鲻铢必较”,竟然在同一张床上又安排了两个学生,不过这次阿尔诺·德·维尔尼奥尔是绝对清白的。在布朗多姆也有同样的事情发生,两位表姐妹盖着一床被子长大,结果可想而知。而淫秽讽刺小故事公认的大师高吉耶 LE FEU的想象之丰富在此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一个农民恐怕头晚剩下稀粥第二天变坏,想夜里拿去喂他弟弟,结果把女客人的屁眼当成了弟弟的嘴。一个蠢笨的骑士把一位客人的屁股当成酒桶狠狠地捅了一火钩子……

最好的朋友在一张床上度过不快的一夜之后可能由此结仇。

实际上,赤身睡觉,也就是赤身共眠很快成了男女性关系的同义词。在中世纪的画册中情人都是这副模样。马克国王发现特利斯坦和王后伊瑟特在树林中睡觉时,见伊瑟特身上穿着衬衣,他侄子特利斯坦身上穿着长裤,这足以扑灭他心中的怀疑:“他们要是真有私情,身上就不会穿衣服了。”于是他放弃了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念头。

可能正是这种原因,十三——十六世纪睡衣越来越普及,至少在贵族和富人中是这样。一幅微型画中的圣路易就穿着蓝色睡衣睡觉。很早以前,人们就明白睡衣可以示人,也可以成为研究的对象。这里的睡衣是指一种长及臂部的衬衣,就像一幅作于1400年的画中的“索特·特利斯坦”身上穿的那样。赤身裸体地睡在一起,又没有任何邪念,这样的时期是否存在过呢?这种想法过于简单化。人们知道,假正经和不信任长期共存,惊愕和愤恨只不过是一种文学手段而已。廉耻观的出现主要与性行为有关,而不仅仅是身体的裸露。

不设防的卧室

在百姓阶层中,隐私是一种奢侈,某些人永远享受不起。在《巴黎风情》中,麦尔西耶的笔下就有很多一贫如洗的男男女女挤在一间破烂屋子里。他大概没有时间为这些画做注,所以既没有看出他的愤慨,也没看出他的怜悯。

新廉耻观在有钱人和宫廷生活中一点一滴地慢慢形成。在这一方面,文艺复兴在很大程度上毫无保留地继承了中世纪的传统。贵族世家和有钱人在城堡中建造的众多房间并不能保证住在里面的人能够保住自己的隐私。这些房间是互相通联的,要想进入最后一间屋子,经常需要穿过所有的屋子。在布卢瓦城堡中的露易十二侧翼(1498─1503)建了一条外走廊,总算可以把各个房间分开了,但这种建筑形式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住在城堡里的主人往往不把卧室的格局做多大变动,没有划出白天用的起居室。卧室与其它房间没有什么区别,既像接待室,又像娱乐室,也像开放的客厅。

虽说玻璃已开始普遍使用,但是卧室仍然光线昏暗,以保证晚间渴望单独相处的夫妻有点隐私感。带顶盖的床也有同样功能,朋友聚会之际,条件有限,有一张这样的床睡,聊胜于无。当然不要像查理九世那样,为了观赏女宾的狂欢而把床幔摘掉。

王室为朝臣做出了榜样,那便上行下效。布朗蒂奥莫的《轻佻的女人》一书中不乏这样的淫秽故事。查里曼大帝开了先河,后来的历代君王和大贵族都习惯在清晨起床时会见客人。文艺复兴时期,重新兴起肉体祟拜之风,喜欢炫耀的男人趁此机会展示自己最新的猎获物(当然不是指自己的合法妻子)。当朋友们来为一位“名气很大的贵族”更衣时,他还与他的女人躺在床上。被子一下子掀开了,女人放在那话儿上的手还没来得及拿开呢。

路易·奥尔良也远非是个检点之人。一天,一位属臣突然在起床时跑来找他,公爵正搂着这位属臣的妻子在睡觉呢。而这位戴绿帽子的丈夫假装什么也没看见,真诚地祝公爵早安。“我要向您展现世界上最美的侗体,”公爵说着把他的情妇亮了出来,只不过把她的脸盖得严严的。这两位先生当着赤身裸体躺着的美人交换了不少自己的感想,作丈夫的对自己妻子的侗体赞美了一番,丝毫没引起公爵的怀疑就全身而退了……当天晚上,他向妻子讲述了早上的遭遇,而他妻子也无意辟谣。

《百则新故事》中第一篇讲述了发生在两位邻居身上同样的故事,只不过真实性差一些罢了。故事讲的是这位幸运的邻居正在房间里与女朋友洗澡、睡觉、玩耍,这时,家里的仆人来了,而且没有退出的意思,讲故事的人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

布朗多姆在讲述上述两则故事时观点很明确:谴责强行炫耀女人侗体的行为。不过,不是以女性廉耻观的名义,因为那时还不为人所重视,而是责怪作丈夫的戴了绿帽子还不知羞耻,这是他在举其它例子之前所做出的结论。

让别人睡到自己卧室中是约定俗成的礼仪。如果拒绝,那对别人是一种极大的冒犯,在这个时期难道有理由对客人不信任吗?亨利三世应召前往首都继承王兄的王位,途中车驾停在都灵,他召见奥克语地区(法国南部)的总督达莫维尔,这位总督因为对新教徒的宽容态度而引起查理九世和卡特琳·德·美迪奇的怨恨。对于年青的国王来说,这是一个被称之为“目标敌”的人。那又怎么样!在都灵,他就睡在亨利三世的房间里。这两个人可能是表兄弟,但达莫维尔的兄弟弗朗索瓦·德·蒙莫朗西娶了国王的半个姐妹,在巴黎也没躲过多年的牢狱之灾。不过,如此容易就可以进入国王的寝室确实让人感到意外。

十五年之后,宗教战争正打得不可开交,吉斯公爵竟然公开宣称别人都称他为“巴黎之王”,亨利三世便派人暗杀了这位政敌。巴黎人愤怒了,拒绝承认亨利三世,好像他已不是合法的国王,而只称他为“亨利DE瓦卢瓦”。1589年元月,就是在这种气氛中,住在布卢瓦的国王听说一位巴黎绦带商路经当地。就宣他第二天清晨来见。这个商人进入寝室时,国王还躺在王后的身边呢。这是一个毫无名气的、从一座公开反叛王权的城市来的小商人,他竟然被请来倾听国王的牢骚。但是亨利并没发威,而是以平等的口吻开始询问客人的身份和首都的最新消息。

  ——我,您一定认识吧?亨利问道。

  ——是的,陛下,这个人答道,我认出您是国王。

  ——而这位睡在我身边的女人,国王对他说,您想她是谁呢?

  ——是王后,这个可怜的家伙答道。

  ——很对,我的朋友。而在巴黎,人们怎么称呼我呢?国王说,是不是亨利·德·瓦卢瓦?

  ——是的,陛下,商人回答说。

  ——根据他们的说法,我已不是国王了,可是,您看,我却与王后睡在一起。因此,我的朋友,您回去后,应该把这一消息带回去,就说亲眼看到了亨利·德·瓦卢瓦和王后睡在一起。别忘了对他们说啊,听见了吗?

国王竟然与自己的臣民开玩笑,而且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因为那种时代不存在弒君阴谋。半年之后,1589年8月1日,国王在寝室中,坐在便桶上接见了那位无法拒之门外的年青耶稣会教士雅克·克莱芒,就是这位教士轻易而举地潜入亨利三世的寝宫暗杀了国王。国王被害,标志着一个王朝的覆灭,文艺复兴的终结,同样标志着君臣不疑时期已成过去。可能从此以后,中世纪式的友善交往再也不复存在了。

作为国王,让别人进入自己的寝宫还不算特别不谨慎。但是作为一般贵族就很危险。一位贵族被睡在卧室中的仆人杀害,一位有钱人死在藏在床后的佣人匕首下。睡衣开始在贵族和资产阶级阶层普及。1588年11月12日,巴黎圣-安杜瓦内街的律师马克·莱斯先生穿着睡衣睡觉时,从床下躜出一名佣人企图掐死他,后来又用匕首捅了他二十九刀,幸亏没有致命,他逃得性命,滚下楼梯,躲进柴房。邻居闻声赶到,抓住凶手,痛打一顿,把他捆绑在受害者的房前示众。然后把凶手绑赴刑场,围观的人看到放在囚车前面的那件血迹斑斑、撕破了的睡衣就知道犯人所犯罪行了。

十七世纪的很多故事、事件和暗杀都发生在卧室中,而不是发生在沙龙里。社会各阶层,从上到下都沿用与外人共享卧室和床铺的习俗。有些人做的甚至有些过分。王宫内务府总管的妻子维尔万夫人,特别“淫荡”,竟然强行把她喜欢的客人留下来,让他们睡在夫妻卧室的床上!第二天,丈夫出门要去宫里,打开房门时,撞个正着。维尔万夫人大概只顾与新情人调情而忘了把门关好,因此进入寝室时一定不要太冒失!

宫廷中,规矩渐渐成形。国王寝宫中有首席侍卫或者首席侍从侍寝,只要国王还在床上,他们便不能退出。在重要人物的寝室中,总要点亮少许烛火,床上置以幔帐,这样既可以遮光,又可让就寝者安然入睡。

尽管釆取了这些措施,并没阻止事故的发生,因为人们可以随便进出别人的寝室,而无需顾及礼仪。让·龚鲍是当时风魔一时的年青诗人(最后成了院士),他事先没打招呼就突然闯进玛丽·德·美迪奇王后的寝室。“王后躺在床上,”塔尔曼·德·雷奥讲道,“裙子撩了起来,王后的臀部展露无遗,因为网状的床幔什么也遮不住。”但这并不算丑闻。看到撩起衣衫的王后并不犯有亵渎君王罪,同样,不尊重国王的阴茎也没关系。

应该承认,在卢孚宫和贵族府邸中散步就像在磨坊中散步一样随便。这边,您可以看到衣衫撩到肚皮上的王太后,那边您可以看到脱得净光正往身上抹油、准备与国王“战斗”的大先生。奥地利的安娜王后的首席侍从拉保尔特在午夜之后,所有的人退出后,仍然可以进出王后的寝室。有一次,还是这位拉保尔特先生前往弗鲁热小姐的府上执行一项秘密使命,当时天还未亮,他拒绝向接待他的仆人通报姓名,并要求进入小姐的寝室!看他一副正人君子的面相,就被允许单独进入小姐没有烛火的闺房。房间里一片漆黑,小姐一下子惊醒了,爬起床摸索着走向来访者——信使和收信的人几乎是头碰头地辩认了一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人们并不认为关紧门户能够保证廉耻,所以尽管暗杀时有发生,大家仍然不觉得屋门大开有什么危险。

十七世纪这种意外多得举不胜举。王太后玛丽·德·美迪奇在床下发现了行政法院审查官布万维尔。路易十三的妹妹克丽斯汀娜·德·萨瓦也在自己的床下发现了疯狂爱慕她的年青人米歇尔·德·多尔!公爵夫人刚刚回到卧室,一位风流浪子一看室内无人便扑到床上。公爵夫人认出了他,把他赶了出去,当然“为了把故事讲得圆满,还说夫人为了看看来人是否带了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后来发现来人是个正派人,便不想为难他了。”这位年青人的父亲是夫人的使臣,儿子的荒唐使他处于尴尬境地。“不过,”加里芒·德·雷奥告诉我们说,“他出于与公爵夫人同样的理由还是原谅了儿子。”

在旅途之中,多人共处一室,由此而造成的故事和麻烦最惹人发笑。客栈客满时,有些好心的客人愿意在自己的床上多添一份铺盖,与陌生人共眠。不过,要是遇上一个像斯加隆的《笑话集》中的主人公拉朗居纳那样爱开玩笑的家伙却也是个麻烦事。这家伙宁愿自己不睡,也不让别人好过,他想尽办法把提供床铺之人的睡意赶跑。假装患有尿潴留症,不停地要尿盆,最后连盆带尿全都扣到人家的胡子上。

朋友们睡在一起呢?那就要小心那些无意搞出的误会,那可比玩笑危险得多。如果是在法兰西科学院闹出了笑话,那准是诗人拉康搞的鬼,他会误把朋友当作穷光蛋,向他们施舍小钱或者把姨妈的头当成壁炉的柴架凉上臭袜子。一次,马莱尔伯和伊沃朗德恰逢外出,客栈客满,提心吊胆地在同一个房间里睡了一宿。不过看来有些过虑,一夜平安无事地过去了。然而第二天早晨起床时,伊沃朗德穿衣时,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齐膝短裤。当他把这件事告诉罗诺塔·德·拉康时,已经想象出这是一场恶作剧了……“对天起誓,”他对他说,“不是您的屁股比昨天长胖了,就是您把我的裤子套在您的裤子上了。”经过检查,《田园诗》的作者很不好意思,只得认错,并把人家的齐膝短裤还了回去,因为他把人家的短裤当成自己的内裤穿在身上了。

要是跟自己的兄弟睡到一起那就更糟糕了,尤其是这位兄弟还是国王!路易十四尽管有数不清的宫殿,但是有一天,在高尔伯耶不得不与自己的兄弟睡在一间小房间里。当时国王只有十五岁。他一进房间,连想都没想,就往兄弟的床上吐了一口。这是当时的一种习俗,不过这一次不是他自己的床。菲利普·德·奥尔良气坏了,就往陛下的床上也吐了一口,国王不甘示弱,冲对方的鼻子就是一口痰。菲利普一下子跳了起来,跑到国王的床上撒了一泡尿。路易一看,以牙还牙,也跳到对方的床上撒了一泡。最后,“口水吐完了,尿也撒完了,他们就把对方的床单掀起来扔到广场上,不一会儿俩人就扭打起来。”

和女人同睡一张床,尽管是亲戚,也会引起怀疑。一天,纳瓦尔的财务官热德翁·塔勒芒和热尔维兹夫人一起去乡下。他们俩是亲戚,“因为不想弄脏更多的床单”,没考虑别的就睡到一起去了。但是第二天早上,弗朗索瓦·热尔维兹先生来了,他们不想把这件事情告诉他。但没想到,匆忙之中,这位小姐把她叔叔的拖鞋穿在自己的脚上了。丈夫看到妻子的绣花拖鞋穿在财政官脚上,心中的滋味就可想而知了。不过,他是个好孩子,就自当是仆人搞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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