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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元明两代的教坊 ——记历史上北京市东城区演乐胡同等三条胡同
北京市东城区有三条紧邻的胡同,它们是演乐胡同、本司胡同、内务部街。翻开历史,这里是元明两代的文化中心,当时管理演出排练的机构——教坊就设在这里。
教坊作为管理宫廷音乐的官署,远自唐代就有了。元朝的教坊设在东皇华坊,从地图上查对,它正是明朝黄华坊的地方。明嘉靖时的《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里黄华坊地区已经有了勾栏胡同(今内务部街)、东院、演乐胡同等与演出有关的地名,可以说明今日演乐胡同一带就是元、明两代教坊的所在地。教坊设在本司胡同。勾栏胡同是它的演出场所,演乐胡同则是排练节目的地方。
元代杂剧繁盛,作为元代政治中心的元大都,文化也非常繁荣,具体表现那就是东城教坊的崛起。有一个故事可以说明这个情况。《坚瓠集》记载:“齐亚秀者,京师名倡,常侍长陵宴,出语人曰,‘知音天子也’。每唱到关目处,即为有举卮。”
这是明初的情况。齐亚秀,从名字上看,她是元朝教坊旧人,《青楼集》中记载凡是元朝的伎女,名字都带个“秀”字。明成祖不仅精通武韬战略,也有很深的文学艺术修养,他自己动手编写剧本,而且有较高的欣赏评论能力。明初,他召集元末教坊旧人入宫演出,每唱到精彩的地方,就举杯满饮,表示喝彩。难怪齐亚秀演唱完后出宫对人说:“这真是个知音天子。”这个故事说明明初帝王重视歌乐演出,它渊源于元代灿烂的文化生活,其发源地就是东城区演乐胡同一带的教坊。
《坚瓠集》称齐亚秀为“倡”,当然是指“乐人”而言,不是指妓女的“娼”,唐宋以来的教坊不是妓院性质。齐亚秀能到皇帝面前演唱,足以说明她是个技艺高超的艺人。
成祖之后,明朝的几个皇帝都喜欢杂剧,演剧之风一直很盛。《竹轩杂录》载:“成化(明宪宗年号)三年,教坊司只存乐户八百余,不敷应用,乃行文山(西)、陕(西)各布政署,选收乐户应役。”
八百户乐户尚嫌不够,还要从远方征役,可见当时教坊的文艺活动是多么活跃呀!教坊的衰落应该从明武宗时大批艺人应召入宫说起。武宗是明朝以荒淫无耻著称的皇帝,他嫌艺人入宫演出不方便,索性让他们住在宫内长期演出,男性演员都施以宫刑。这样教坊就衰落下来了。《书影》记载天启年间人们访问武宗时代遗留下来的杂剧演员梁三姑的情况,可以看出教坊衰落的情况。
苏武子曰:“武宗时,东院梁氏,弹筝独妙,家世善声,备供奉。天启甲子(四年)二月中,予同刘君过之,则已无弹筝者矣。刘少时,以豪闻局中,比入梁氏,记忆庭经,慨然当时。居有间,问其家三姑善筝者,下世今几年。一环应声曰:‘客何从知予家三姑也,今九十余,尚能饭。然二三十年来,内廷静慑,教坊、乐部皆湮废。时好新声,三姑筝尘久矣。每家人小集,风月闲好,姑悲来,或一弹。促节哀音,听者失悦。’刘因请见三姑,冀弹数柱。辞再四,则列幛座右,为奏一曲。洪往舒归,鲸骇鸾续,更时时闻折柱状。已若风雾烟雨,其泠泠也。座客听者,悄然气叹云。”
这是一段天启年间回忆正德时候情况的回忆录,既生动地说明了梁三姑弹技之妙,也正确地说明了教坊是在武宗时期衰落下去的。
教坊的衰落导致了它后来同妓院的结合。明初靖难之役后,明成祖把反对他的建文帝的忠臣齐泰、黄子澄、铁铉等人的妻女送到教坊司充当军妓,供军人轮番蹂躏,这是一种极其野蛮的行为。鲁迅先生在《病后杂谈》一文中对此进行了无情的鞭笞。尽管有人提出铁铉妻女以死殉,这段史料有出入,但鲁迅坚信有当时奏文和皇帝的批示为证,这段史料是真实的(见《病后杂谈之余》)。
明成祖的这一行动使得当时教坊具有了妓院的性质,但看来明初只是一部分教坊是这样的,其他教坊仍是排练演出的机构,明成祖亲自听取齐亚秀的演唱就说明了教坊的性质。
到武宗时教坊衰落,优秀的艺人应召入宫了,散落在外的艺人逐渐和邻近的妓院合流,这时演乐胡同一带就逐渐成为妓院的集中场所。嘉靖时的《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记载在演乐胡同附近已经有了以暗娼名字命名的宋姑娘胡同、粉子(妓女又称粉头)胡同等地名,可以说明这个变化。
万历时这一带有名的妓女是薛素素,胡应麟著《甲乙剩言》记载她“能书,作黄庭小楷,尤工兰竹,下笔迅扫,各具意态。又善驰马挟弹,能以两弹先后发,使后弹击前弹,碎于空中。又置一弹于地,以左手持弓向后,右手从背上反引其弓,以击地下之弹,百不失一也。”薛素素能表演精湛的杂技,这的确是教坊的特点,唐代教坊伎人差不多都能表演走索、扛竿等难度很大的技术。万历离正德不远,那时的妓女无疑还带有教坊的特色。
薛素素后来嫁给了《野获编》的作者沈德符为妾。她藏有一方端砚,砚盒底有小楷书款“万历癸酉姑苏吴万有造”,盒盖内刻细暗花纹薛素素肖像,出于仇十洲之女仇珠的手笔。这方砚台后来落入一个珍藏者手中,他在砚边刻隶书小字“脂砚斋所珍之砚其永保”,这就是《红楼梦》有名的评论家,脂砚斋命名的理由就在于这一方砚。这方砚后来又落入端方手中,最后转辗地归近代收藏家张伯驹所有。
二、
教坊(al—Jama‘ah)
中国伊斯兰教的传统组织形式之一。它是以清真寺为中心、包括周围穆斯林居民的一种宗教和社会的群体单位。亦称寺坊。其历史源远流长,最初是在穆斯林因集体举行礼拜仪式的实际需要而建立的清真寺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唐、宋时期,来中国东南沿海诸商埠经商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集中居住在政府指定的区域内,称之为“蕃坊”,以便按照他们自己的习惯和制度处理宗教、诉讼事务。元时大批中亚、西亚的各族穆斯林随蒙古统一中国的军事活动被签发到中国,从事军工、劳役和战斗,后又派去戍边、垦荒,从此落居中国,并围绕所建的清真寺,形成各自的聚居区。
由于共同的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以清真寺为中心的组织形式开始形成,并逐渐向阿訇掌教的教坊制过渡。元、明之际,回回等穆斯林民族先后形成,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杂居的状况到处可见,因此在城乡穆斯林小集中的情况下,教坊的组织形式更为普遍。明末清初以来,以教坊清真寺为基地的经堂教育和宗教学术文化活动日益兴起,各穆斯林民族因宗教生活而形成的一些民族习惯也逐渐确立,这些都使教坊的内容更加充实和完善,特点也愈加突出。教坊的穆斯林居民,在有些地区称为“高目”或“高麻尼”,一般都从属于一个教派或一个门宦,杂处的情况也不少,居民在教坊内享权利,尽义务。各教坊之间一般地互不隶属,各行其是。过去,有些城镇的“海乙寺”(即中心大寺)有管辖若干“稍麻寺”(即小寺)的,稍麻寺坊的居民每逢主麻日和开斋节、古尔邦节都到海乙寺参加聚礼和会礼。在西北地区,有些门宦教派存在扩大的教坊制,即各寺阿訇的任职和寺务均由各该门宦的教主或“热依斯”(即教主的区域性代表)委派和统一管辖。有些地区的教坊遇有隆重的宗教活动或聘请掌教阿訇或为其居民举行婚丧嫁娶等仪式时,相互之间也礼尚往来,互助互贺。
民国初年以来,由于伊赫瓦尼和赛莱菲耶派的兴起,一些教坊经历了分化和重新组合的过程,出现了单一派别的教坊。教坊的掌教者称为阿訇或开学阿訇,也有称教长或伊玛目的,大都通过协商选聘。每个教坊一般都设有管理机构,过去称乡老会或学董会,其头面人物也有称社首的,主要负责管理教坊清真寺的日常事务、财产、文物、房屋维修和公益产业,以及穆斯林的殡仪和公墓,选聘开学阿訇,决定经堂学校学生的招收等,有时也承担调解本坊穆斯林居民之间的纠纷。在当代,各地教坊的管理机构已普遍改为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接受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对清真寺实行民主管理。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及其负责人,经由本坊内的高目协商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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