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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7: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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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卦有动有静,动无不之。
动者,老阴老阳无不变化,变既之也[1]。凡阳极而生阴,阴极即生阳,故此交[2]变单,而重[3]变拆也。内有未知者冲动曰变,冲者暗动之爻非在交重之位,岂得变乎?亦有愚人者言:动值合而绊住不能变也,即在老阴老阳,岂有不变之理?又论京房变法第六爻为宗庙,纵动不变其余一爻动则变,乱动则不变也,此法甚有差讹[4],后学切莫依此!易经内,凡见交重则变,并无乱动不变之理。宗庙爻既不变化,焉能纯乾变为纯坤,经中自用九见群龙无首吉爻辞可证,故此爻爻皆变也。
李阳南:此处说了两个问题,一是说变爻是因阴阳发展到了极致的时候,就会有所变化,而暗动不是这种情况,它是因为日冲动的原因而产生的,不能说是动变。因为动而生变,即使酉其他爻或是日来合住动爻,也合不住,只是一种阻力,阻止了变化的过程的快慢而已。二是说卦中的爻都是会变化的,此理是正确的,但书中所说京房之六爻不变之语,应有欠妥,京房六爻不变之理,是说八宫卦之生成之理,如果六爻也变,则会窜到其他宫中,故上爻不变,与六爻中的动爻变化不是一回事。
变出他宫,但取木金水火土,还归本卦,配成兄父子财官。
凡论变爻,细宜斟酌。且如节之比卦不可言财变兄弟,子变父母之论,只取坤宫未土配作坎宫官鬼,又将坤中巳火配成坎内妻财,正所谓财化为官,子化为财是也,又如艮之谦卦,单取癸酉金配成艮卦子孙,此乃官化子也,其余仿此。
李阳南:此处是说变卦六亲所配之理,变卦六亲是依据主卦卦宫的五行属性来配,不是依据变卦卦宫的五行属性来配的。
水化金,则坎增其势;火化土,则离减其威。
且如水爻变出金爻,水赖金生,其水转加威势,爻中纵有土兴,终难克制。倘若金又空亡,水纵变金亦不得其生也。又如火爻化土,当为泄气,此火定无光耀矣,如得木动来生,其火反添焰丽,寅日占者亦如此然。
李阳南:此处是说动爻和变爻之间的关系,概分以下几种:
1、 变爻生动爻,为动化回头生,可以增加动爻的力量。即使卦中有其他的动爻来克此变化之爻,也很难克制。但是如果变爻旬空的话,则无力可生动爻。
2、 动爻生变爻,为动化回头泄。动爻之力被耗泄无力。但是卦中另有动爻来生此动爻,则会添力。
3、 日生动爻,也会使动爻的力量加大。
亥之子曰进神,木得生而火被制。戌变未云退度,金不助而水无伤。
如亥变子上前者,为进气,其力更加,助木之功愈大,伤火之力非轻,如卦内纵有重重土动,水下不全伤。爻中水象交重,火又贪生忘克,复阵寅变卯、辰变未之类,皆云进气也。又如戌变未爻落后者,名曰退神,生金之力者轻,伐水之功者减,如得火爻再动,土气还源。退气者,乃是酉化申,辰化导丑之类是也。
李阳南:此处论述了动变的一种特殊格局:进神、退神。进神称之为进气,退神称之为退度。化进神会使五行力量增加,使之生克其他五行的力量加大,比如,亥化子为进神,水的力量加大,水生木,木得以有力滋生,水克火,火之所制加大。
此处还说了六爻中的特殊现象:贪生忘克。比如,卦中有土克水,又有金动,则土来生金,反不克水,金起到了通关的作用,叫做贪生忘克。
退神与进神相反,力量减弱。
进神:亥化子、丑化辰、寅化卯、辰化未、巳化午、未化戌,申化酉,戌化丑
退神:子化亥、丑化戌、卯化寅、辰化丑、午化巳、未化辰、酉化申、戌化未。
卦之墓绝非宜,远究伪真之辨。
凡卦变为墓绝者,事事皆凶,其中有绝而不绝,墓而不墓者也。且如离卦为火变乾卦,地福诀云:戌亥属乾垣,故此戌亥二爻乃乾卦之本也,离火墓于戌、绝于亥,凡若甲子旬占,戌亥皆空,此火亦非墓绝也,又如甲辰旬丁未日卜得兑之艮卦,兑者属金,丑寅乃艮卦之本,金绝在寅,寅空绝于何处?金墓在丑,丑得未日冲开,此乃非绝非墓也。更论占长子病,七月丙辰日,卜得恒卦九四爻动,之为升卦,内卦不动则不言也,外卦震动化坤子孙,况在震宫,震者又为长男之用,墓于坤宫未内,绝居坤象申中,况申不空而未不破,此是真墓真绝也,卦中虽有用爻,而长男木象真投墓绝者,此子必死无疑也。
李阳南:此处涉及到了十二长生诀的用法,十二长生诀是六爻之中很关键的一个判断因素,不容忽视。此处所论为五行之十二长生诀。五行在不同的时空点位上,会分别处于不同的状态。一共分为十二个状态: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
水土长生在申,木局长生在亥。火局长生在寅,金局长生在巳。
木长生在亥,沐浴在子,冠带在丑,临官在寅,帝旺在卯,衰在辰,病在巳,死在午,墓在未,绝在申,胎在酉,养在戌。
火长生在寅,沐浴在卯,冠带在辰,临官在巳,帝旺在午,衰在未,病在申,死在酉,墓在戌,绝在亥,胎在子,养在丑。
金长生在巳,沐浴在午,冠带在未,临官在申,帝旺在酉,衰在戌,病在亥,死在子,墓在丑,绝在寅,胎在卯,养在辰。
水、土长生在申,沐浴在酉,冠带在戌,临官在亥,帝旺在子,衰在丑,病在寅,死在卯,墓在辰,绝在巳,胎在午,养在未。
此处单论卦化墓绝,卦化墓绝,所测之事论凶。
卦化墓绝概举:坎变巽,坎为水,水见辰为墓,见巳为绝,辰巳为巽卦。土寄水,故坤艮卦也是如此。如此,离化乾,坎艮坤之巽,乾兑变入艮,震巽化为坤。此为化墓绝卦之准则,其法是以卦之五行,按十二长生诀为依据推演而成,占事遇化此卦皆为不吉。
但是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假墓假绝,它是指墓绝之地支空、破之时。
书中举了一个例子,“甲辰旬丁未日卜得兑之艮卦,兑者属金,丑寅乃艮卦之本,金绝在寅,寅空绝于何处?金墓在丑,丑得未日冲开,此乃非绝非墓也。”
兑卦有酉金,艮卦丑寅,兑化艮卦为化墓绝,但甲辰旬寅卯空,绝空,丁未日冲开丑墓之爻,故甲辰旬丁未日,兑化艮,为假绝假墓。
示例“更论占长子病,七月丙辰日,卜得恒卦九四爻动,之为升卦,内卦不动则不言也,外卦震动化坤子孙,况在震宫,震者又为长男之用,墓于坤宫未内,绝居坤象申中,况申不空而未不破,此是真墓真绝也,卦中虽有用爻,而长男木象真投墓绝者,此子必死无疑也。”
申月丙辰日(空子丑),恒卦变升,占长子病。
雷风恒 地风升
青龙妻财戌土 ∥ 应 官鬼酉金 ∥
玄武官鬼申金 ∥ 父母亥水 ∥
白虎子孙午火 ○ 妻财丑土 ∥ 世
腾蛇官鬼酉金 / 世 官鬼酉金 /
兄弟寅木:勾陈父母亥水 / 父母亥水 /
朱雀妻财丑土 ∥ 妻财丑土 ∥ 应
书中以卦象论此卦,上卦为震,震为长男,震化坤,为化出墓绝,墓爻未、绝爻寅,不空不破,是真墓绝,所以论凶。
此卦如果以午火子孙论,申之午为囚地,日上泄气,化出丑土为害,原神伏在二爻之爻,月破无力。也不吉。
我们的分析:
申月丙辰日(空子丑),恒卦变升,占长子病。
雷风恒 地风升
青龙妻财壬辰 ∥ 应 官鬼丁酉 ∥
玄武兄弟庚寅 ∥ 父母己亥 ∥
白虎父母戊子 ○ 妻财己丑 ∥ 世
腾蛇官鬼丁酉 / 世 官鬼丁酉 /
勾陈父母己亥 / 父母己亥 /
子孙甲午:朱雀妻财己丑 ∥ 妻财己丑 ∥ 应
甲见午为死地,断凶。飞神与伏神相害,从象上分析,用神伏于地爻下,为入土之象。
以飞亲论,戊子临父母,父母克子孙,已是不吉,旬空家中了这个信息。戊见子为胎地,也是不吉,均为死象。
爻变生扶最利,更详喜忌之分。
凡原神遇生者喜,仇神遇生者忌,用象逢之无不为吉,忌神遇者无不为凶。
李阳南:此处涉及了地支之间的关系的论述,地支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生、扶、拱、合、克、害、刑、冲。
生,相生,金生水、水生木之类。
扶、拱都是同类相帮之义。先帮后为扶,后帮先为拱。如卯为用神,寅日占,寅能扶卯,如寅为用神,卯日占,卯能拱寅。
合有二合、三合。二合,子与丑合,寅与亥合之类,三合,三合成局,申子辰合成水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之类。
克,即五行相克,金克木、父克子之类。
害指六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之类。
刑指三刑、四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午酉亥自相刑。
冲为六冲,巳亥相冲之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用神、原神化出了生扶拱合为好,化出了刑冲克害为不佳;如果是忌神、仇神化出了生扶拱合不佳,化出了刑冲克害为好,这是辩证的关系,极易理解,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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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变就是之卦,之卦就是变卦。
[2] 交指老阴。
[3] 重指老阳。
[4] 错误,差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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