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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2座坟被掘墓砸骨 遗骸遍地 疑有关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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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8: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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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州日报 于 2011-12-03


核心提示:12月3日,广州萝岗区九龙镇汤村村大迳社村民发现,该村12座坟墓被掘,骸骨遍地,甚至有头骨被砸烂。村民因此怀疑与土地纠纷有关。村民介绍称坟场旁30亩土地被上一任社长以租价每亩一年100元出租,租期达40年,村民因此要求承租人交还土地,但一直遭承租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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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祖坟的“金塔”有的被揭盖有的被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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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怀疑与土地纠纷有关 承租方说村民怀疑“毫无道理”

昨日上午,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汤村村大迳社的汤伯来到村旁的祖坟拜祭,却吃惊地发现,父母的坟墓被掘,遗骸被砸洒落遍地。四处查看后,汤伯更加吃惊,坟地里一共有12座坟墓被掘,骸骨遍地。村民们听闻消息赶来,愤怒不已:“这伤天害理的事,到底是谁干的?”

昨日下午,记者接到市民报料称其祖坟被掘,马上赶往九龙镇汤村村大迳社。还未抵达坟场,便已听到“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他们刚刚重新收敛起祖先的骸骨,再次安埋。这片坟场位于大迳社村头,三四百米开外,则是汤村辖下的另一个社。坟场位于一个小土坡上,上面杂草丛生,旁边就是条水泥硬化的村道,人来人往,并不偏僻,但人们在路上很难看清坟场里的情况。坟场旁边,还有一个围墙围起来的工厂。

75岁的汤伯最先发现坟墓被掘。汤伯说,昨天上午11时许,他来到离家不足500米远的坟地,打算拜一拜父母,沿着村道旁的小坡爬上坟场,眼前的景象令他又惊又怒:“我老爸老妈的两座坟,都被人挖了!土洒得到处都是,我妈的头骨还被人砸烂!”

汤伯马上通知家人,然后四下查看,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附近还有许多座坟墓遭受了同样的厄运。汤伯赶紧通知祖坟被掘的其他乡亲。

赶来的村民统计后,发现坟场中被掘的坟墓共12座,涉及5家人,其中有两家分别被掘了3座坟,其余3家则各被掘了两座坟。汤伯查看发现,装骸骨的坛子里装了半坛子水,他推测,坟墓被掘可能有一段日子了。被掘的坟墓中有的是土葬,有的是火化。村民阿耀(化名)家有3座坟墓被掘,分别是他爷爷、父亲和叔公的。阿耀说,他爷爷当年是土葬的,闻讯赶来时发现爷爷的遗骨被人摆成了人形,但看不见头骨。后来家人四处寻找,阿耀的弟弟才在村道旁的草丛中找到头骨。

村民称从未与人结怨

村民们赶紧报了警。村民汤先生说:“派出所的警察都说他们没见过这样的事。”

在警察拍照取证后,村民纷纷将先人骸骨重新装殓掩埋。但义愤填膺的村民们一直想弄清楚:“我们都觉得莫名其妙,这样的缺德事到底是谁干的?”

村民汤先生告诉记者,坟场中有几十座坟墓。“这些被掘的坟墓都是有个土包、遗骨没有放进深挖的坑,那些遗骨和骨灰放进坑里的坟墓则没有被挖。”

祖坟被挖是不是有人想盗墓?汤先生否认了这种说法。“我们这里穷乡僻壤,埋的都是穷人,没有钱,怎么会有人盗墓呢?”

莫非有人想报私仇,挖祖坟泄愤?汤先生也说不可能。“如果与人结怨最多也是一家祖坟被挖,怎么可能牵涉好几个家庭的祖坟。”

律师说法

破坏污损遗骸是否构成犯罪?

广州一法律界人士说,在中国这样一个有尊老敬老传统的国度,发生类似汤村这样的掘坟事件十分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该人士还说,汤村掘坟直接伤害了有关村民的感情,这些受害村民还可提起民事诉讼,向掘坟者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

该人士说,擅自挖掘他人祖坟是否触犯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不过据新闻报道,去年6月,绵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就以侮辱罪批准逮捕了一个挖人祖坟的犯罪嫌疑人。

村民:墓地旁的土地被超低价租出打算收回

那到底是谁出于什么目的要掘村民的祖坟呢?村民们联想到了社里的土地纠纷。汤先生说,坟场旁围起来的工厂那片30亩土地是大迳社上一任社长租给别人的。“当时他偷偷将地租给别人,我们村民都不知道,后来村干部改选后我们才知道。那块地租金便宜的要命,每亩一年只收100元租金,租期长达40年。”

汤先生的说法得到了大迳社现任社长汤锦华的证实。汤锦华告诉记者,他是今年4月18日通过选举当上大迳社社长的,4月26日拿到委任合同。在移交资料后发现,前任社长在今年3月2日与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将布土岭30亩土地租给了萝岗迁岗村的一名姓孔的村民,但村民们对此毫不知情。

汤锦华说,村民知道后,今年9月,社里到萝岗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状告承租方,要求确定今年3月的租地合同无效。

昨日,记者从大迳社的代理律师发来的起诉状中看到:今年8月20日,大迳社召开村民会议,年满18岁的成员共325人,其中有218人,占68%(即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通过了不同意将布土岭的土地发包(出租)给被告孔姓村民的决议。可被告孔姓村民至今拒不交还布土岭的土地给原告大迳社。

汤锦华说,这个案件将于12月5日在萝岗法院开庭。

承租者:靠近坟地的工厂有监控录像可查

记者昨晚致电承租土地的孔先生,他说目前他确实在与大迳社在打官司。孔先生说,目前该地块是广州市华×集团在使用。“我与华×集团的相关负责人是朋友,协调用地是由我去办的,挂的是我的名。”孔先生说,去年年底,他从别的企业那里转租了这块土地,今年3月办好手续。承租土地时,他跟村里和社里办好了所有的报建手续。

孔先生说,上个月,他还在与大迳社的社长汤锦华谈承租价格问题。“他要我把价格提高一点,尽量加点租,给村民一个合理的价钱。”

对掘坟一事,孔先生表示相当惊讶。“你不说,我还不知道!我还以为你问土地纠纷的事。”

孔先生说,村民怀疑此事与他有关“毫无道理”,“这个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无论如何都要讲法律的嘛,斗气没有用,我还花6万元钱请了律师。现在案子都没判,我不可能搞这样的事,也没必要去做。”

孔先生说,为了防止被盗,工厂安装了闭路电视,靠近坟地一边也有监控。“我好久没有回去了,如果闭路电视在用,是谁搞的,说不定看得到。”
楼主其他發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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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4 18: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的一项判决具有特殊意义,不仅对特定案件具有直接的效力,而且成为后来法院处理相同或类似案件所应遵循的先例。

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是成文法制度,法官办案总是要依据法律条文。

中国是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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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09: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红旗飘飘下,什么缺德事什么丧尽天良的事都时常发生,人们也都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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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0: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刨坟掘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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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1: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对死去的先人也下得了手,无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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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7: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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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7: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伤天害理的事,到底是谁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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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00: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掘墓砸骨 遗骸遍地

这种断子绝孙的事情也干得出来,天理何在,王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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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1: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天害理,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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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布衣学子


    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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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2 17: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挖祖坟,这种行为在古代会成为最大的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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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5: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神共憤,絕子絕孫入地獄永世不得超生,直到神消元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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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5: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絕子絕孫大不敬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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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19: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罪过罪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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