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杀生戒
本帖最后由 崇山 于 2010-3-15 12:31 编辑不杀生戒
杀戒最基本的是自己不杀和不指使人杀,杀的对像主要是人或动物。
杀业成立要有三个条件,即有杀心,有杀行,被杀著死(或杀伤)。如果你光有杀心,无杀行,这杀心是不好的,但构不成杀业;如果有杀心有杀行,但对方未死伤,也构不成杀业,只是这行为本身是不好的,从戒律角度讲,有破戒的意味。如果无杀心,有杀行,导致被杀者死呢?比如像开车,无意间辗死马路上的一只蚂蚁,那因为你本身只是开车,而并未关心蚂蚁的生死,也即无杀心,所以从戒律上讲不算破戒。当然我并不是鼓励人随便开车压死蚂蚁,还是一定要尽量小心,爱护一切生灵,避免造罪。因为这还是有罪会遭恶报的,只是很小而已,比如被人无意间踩一脚什么的。
杀戒包括伤害人或动物的一切攻击行为。因为这些行为都会造成很大的嗔恨,并且也为诸佛菩萨一切善神所不喜。比如如果你未杀人,但你把人打残废了,乃至把人弄瘫痪,或者弄瞎,或者毁容,那这些行为,依据其程度,罪业可能比杀人还要重,因为这些情况下对方受的苦,以及对你的嗔恨,可能比杀了他还要大。考虑到连辱骂别人也可能遭大恶报,为佛门戒律所不允许,所以伤害行为更是戒律所不允许的。
这个杀包括用武器杀、用毒药杀等看得见的杀,也包括用符咒、诛法等隐秘的方式杀。后者属于神秘领域的事物,通常不为人知,但确实存在。比如《密勒日巴尊者传》中就曾提到西藏有用诛法杀人的事情;内地也有以符咒杀人的法术。遭诛法可能是意外灾难而死;遭符咒则可能是突然生病而死。不过现在这种事情应该是非常少了。如果碰上,世俗的法律很显然会因为缺乏证据而难以惩治,不过冥冥之中的报应却将是丝毫不爽的。懂法术的人应该也懂因果,切不可以法术行恶,就算成功的以法术把别人干掉,并逃脱世俗的惩罚,但仍要遭地狱恶报,结果还是自害害人。
杀人或伤人亦为世俗法所不容,所以这儿理论上我就不多说了,只是分析一些现实中可能碰上的疑难问题。
1,出于正当防卫或集体防卫而杀人,是否可以?
比如1个歹徒劫持了10个人,正要引爆炸弹,这时唯一能阻止他的方法就是一枪把他杀了,这时杀他是否可以?
对此我的分析是:你杀这个人是还有罪业的,这个人,以及他的亲人,以及可能的这个人的灵性眷属,会对你产生嗔恨,乃至报复你;但你救10个人的功德更大,你也得到更多人的祝福,你本著救人的善心出发,也会得到诸佛菩萨及诸天善神的护佑。两者相较,还是功大于过。
要减少罪业,你最好不要对你杀的这个歹徒本身起嗔恨心,而应持公正心,要确定你只是为了要阻止他杀人而杀他,而不是因为对他个人的恨而杀他,这样,因为你不是针对他个人,你所遭受的嗔恨应该要小。而你所得到的功德却一点不会小。
2,如果杀人行为未导致嗔恨,是否会遭相应果报?
这主要出现在病人已经没救,又受病痛折磨,希望安乐死的情况下。如果能够确定没有任何人或神会恨你,那么应该就不会遭受嗔恨导致的果报,关键在于这很难判断,因为神识的意识逻辑很难为人理解。所以能避免尽量避免。
如果确定是病人自己的愿望,亲属本著减少其痛苦的善心,而结束其生命,原则上还是可以的。但为了尽可能的确定其愿望的准确,以及避免滥用,施行安乐死要极为慎重。比如说,要有两个以上医师签字确定其病是没救了,所有病人直系亲属同意,两名律师和两名国家公证处官员签名见证,以及5个以上其他人签名见证,才能有效。只是这种情况下也可能有问题,诸佛菩萨是全知或接近全知,明了因果,可能认同,但诸天善神却不一定全部了解和认同,还是可能认为你造杀人罪,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否会遭报,我不敢给出确定的回答。
如果阴谋杀害了一个人,被杀人以及其他所有人对你在这个事情中的作用毫不知情,乃至仍把你当朋友,一点也不恨你,这种情况下你会不会遭报呢?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了:神识是全知一切的,就算一个人到死也不知情,他死了以后神识也会知道,诸佛诸神也都知道,所以你罪业一点也不会小。所以不要玩弄世智聪明,要真正的坚守善道。
3,如果一个人犯了罪,根据法律判决,执行死刑,算不算犯杀人戒?
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要牵涉到社会整体综合分析了。简而言之,如果是在一个过于严刑峻法的国家、时代,乃至偷个面包都要砍头什么的,那么立这个恶法的人,就要承担主要罪责。所以立法者切不可立恶法,否则冥冥中可能造很多罪业。
其次如果法制本身适当,但法官量刑有问题,过重,这个法官就要承担严重罪责。我的建议是死刑的判决一定要慎之又慎,能不判死刑就不判死刑,并且一般来说只要不涉及人命或人身重伤就不要判死刑。因为如果只是钱的问题,那钱毕竟是身外之物,不要因为钱而夺人的命。
法制总体还是要以宽容、慈悲为主,以避免对众生更大的损害为出发点惩治罪恶。因为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人间看到的事情,而不清楚往世全部因缘,所以人对人,一定要以慈悲为本。一个人造恶,他自当承担罪业,乃至可能下地狱受无量苦,但人不可给人制造地狱。
如果法制、量刑都适当,那么我们一般认为,社会给了他应有的公正,如果杀他有什么罪业,也应由整个社会一起承担,具体的死刑执行人,我们人类社会认为是无罪的。但从众生的角度看,则可能还是会遭小恶报。因为诸天神鬼不一定认同这样的杀人行为,而被杀者,以及其眷属,还是可能会有嗔恨。
总之,一个人如果可以选择,最好不要做死刑执行人,就像如果可以选择,最好不要以屠夫为职业一样。如果只能做,那么注意执行的时候要怀无可奈何之心,同时也切不可欺辱犯人,导致犯人将仇恨加于你头上,而要让犯人平安离去,否则你遭的恶报可能就大了。
最好给死刑犯有个临终忏悔的机会,并乃至劝其念念阿弥陀佛、地藏王菩萨等,使其往生善处。死刑犯也要慈悲对待。西方基督教国家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处死死刑犯前可以由犯人意愿有神甫帮他忏悔,中国是佛教社会,那么可请和尚帮其忏悔。监狱最好要营造环境让他忏悔、念佛。这是有大功德的事情。 4,杀自己算不算杀生?
因杀人而业感地狱,主要业缘在于嗔恨,你自己杀自己,自己当然不至于恨自己希望自己下地狱去。不过一般的宗教都是相当反对自杀的,也许当中有神性的因素。
从世俗的角度上看,人到了自杀的地步已经很悲惨了,我们就不要说他恶了。尤其不可惩罚自杀者,除非他自杀时触犯了其他法律,那是另一回事,不可处罚自杀本身。
你可以自杀,干嘛不躲进深山老林里苦行修佛呢?修不成固然一死,修成了不很好么?回头看看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佛教高修行人,有时是可能自己舍弃人身的,比如以‘三昧真火’自焚。但那是在确定自己可以往生进入比现在更好的状态的情况下,自己做出的理性抉择,常人万万不可仿效。
所以我的最终结论是不要自杀。如果自杀,我判断不会有像杀别人那样大的恶报,但在神性方面亦可能有不好的地方。应避免。
有些想要自杀的人,是遭受某种鬼道类众生的精神扰乱,表现出来就是一种喜欢自杀的精神类疾病,要治疗。这种情况下家属应竭力避免其自杀。可送寺庙请法师驱走这扰乱人精神的鬼。
5,堕胎是否犯杀戒?
堕胎不但是杀生,而且是杀人重罪。
我以前不了解佛教的时候,是支持允许堕胎的,因为我以为胎儿是没有人的意识的,只有到生下来后才有,那么没人的意识就不算人,当然可以堕。但根据佛教的理论,人生命形成除了父母精子卵子结合外,同时还有神识进入,也即是说人的神识在胚胎时就有了,胚胎只是人生命的一个阶段,已经是一个人类生命了。
其他宗教如基督教,也非常反对堕胎,理由也是认为这是杀生重罪,显然这也是基督教圣者的真实观察。
所以,在胎儿就是个人类生命的情况下,若再去堕他,的确就是杀人重罪了。
而且胎儿和父母通常缘分甚深,杀胎儿的罪业往往比杀一般人更大,是非常重的罪,堕胎者在世遭短命、多病之报,死后堕地狱,故要绝对避免。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本身我是非常赞成的。为了做到完美,主要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避孕、节育措施。但万一怀孕,则不可堕胎。一个人自己堕胎,罪业当然自己承担,但若是强迫别人堕胎,因为对方是被迫的,罪业自然要由强迫别人堕胎的人承担。堕胎的医生,等于做职业杀手,也要承担重罪业。
6,杀生是不是仅限于人或动物,杀植物是否没关系?根据佛教理论有六道众生,杀其他道的众生,是否也算杀生?
我认为这主要看是否有嗔恨产生。植物本身是无情的,有的植物长得大了,就可能有鬼神类众生附上,杀植物是破坏了这个鬼神的栖息地,这鬼神当然会对你有意见。
这也同于破坏环境。山有山神,河有河神,如果把这山、这河破坏了,也即破坏了这山神河神的栖息地,也会遭不好的报应。《地藏经》有云:地藏菩萨‘遇烧山林木者,说狂迷取死报’,可能就是山神给之的报应。
现在有些城市改造,把河流截弯取直,以向河流争点地,比如台北市政府改造淡水河,却不知河流弯曲通常是好事,截弯取直反而容易水灾,或者泥沙污浊淤积影响生态环境,看得见的结果就不好,冥冥之中又会得罪河神遭报应。
人与环境要和谐相处,与六道众生要和谐相处。
可不可以杀鬼呢?人与鬼处在不同的空间,通常是杀不了鬼的,但有些修行人,用一些符咒法术等,可能结束一个鬼的生命。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一个人是怀著恶意,希望灭掉这只鬼,并让它下地狱去,最后由于他的行为使它下了地狱,那我认为是要遭恶报的;如果一个人并未怀恶意,或者虽然怀著恶意,想要毁灭一只鬼,结果却是让它转世为人,或者动物,那么一般来讲是好事,因为一般来说鬼与人或动物相比而言是受苦的。如果一个人被一只鬼缠上,可去寺庙超度,也即让它往生善处,对人或鬼都是件好事情。
至于杀上界天人,或者说天神,因为人做不到,并且我看也没有这么无聊的人,所以我也就不多说了。如果真的有人杀了天人,那么肯定是要遭比杀人更重的恶报的。因为天人的福德通常比人更大。
如是结束地狱中的生命呢?那是结束它的痛苦,帮它大忙了。 杀生的果报
佛门的戒律,都是自利利他的。戒杀,主要是为了避免遭杀生的恶报,提升自己的福德,澄清自己的身心。
杀生的果报是在世时多病、多灾、短命、少孩,死后则易下地狱受大苦。但不同的杀生可能有不同的果报。比如杀一个人比起杀一只猴,罪业就可能重很多倍。
杀不同的人,罪报轻重也可能不同。我的分析认为,主要在于被杀者的福德大小如何,以及与你的恩怨因缘关系如何。
比如杀父母,父母是与你有恩,并且有深缘的人,并且人的肉身中有深刻的父母基因遗传,杀父母人自身的生命能量就可能消损很大。生命能量消耗过大,就可能感应铁狱,也即最底层的无间狱了。
人间福德最大的是佛,那出佛身血就是要下无间狱的五逆重罪。
阿罗汉是也是福德很大的,所以杀阿罗汉也是要下无间狱的五逆重罪。
据说古印度就有阿罗汉被杀的事情。当时有位国王非常憎恨佛教,杀了一位证阿罗汉果的僧人,结果这僧人流出来的是白血,而国王的右臂立刻断了,七天后就死了。
中国也有禅宗二祖慧可被杀,白血冲天的故事。这个故事当中,是附近人当他是妖怪,然后当时的国王就派人来看他是不是妖怪,修行到大阿罗汉的程度,其实肉身的生死根本就无所谓了,据说二祖也不辩驳,就认了自己是妖怪,让人砍了他的头,结果白血冲天。
这人血怎么会变白呢?其实这也是修炼的一个结果,和有的高僧去世后会烧出舍利是一个道理。道家修行,‘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这炼到了最后一步,血也会变白,整个人就是纯阳之体了。
在中国的这个故事中,这位国王倒不是恨佛教的,他杀二祖本身只是听人说以为其是妖怪,也就是说他想杀的是妖怪,听说杀错了后立刻忏悔,自己和很多人皈依了佛教,所以这位国王不至于有太大的罪。
中国史书中不时有记载,杀某些特定的人,或者某些特定的人死,天象有某种变化,说明杀不同的人,神性方面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圣经》‘创世纪’中也有‘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的句子,说明杀不同的人遭报是可能不一样。
杀有福德的人,为什么遭报可能很大呢?一种解释是因为有福德的人,人若杀了他,损害了他那么大的福德,当然也该付出相应的代价;另一种解释是福德大、能量高的人,嗔恨的力量也大,或者就算他自己不嗔恨你,遭诸天善神的嗔恨也大,遭的报也就更大。
损害福德大的人,遭的恶报也大,那么利益福德大的人,是否得的好报也大呢?是这样的。《佛说四十二章经》中有云:‘饭恶人百。不如饭一善人。饭善人千。不如饭一持五戒者。饭五戒者万。不如饭一须陀洹。饭百万须陀洹。不如饭一斯陀含。饭千万斯陀含。不如饭一阿那含。饭一亿阿那含。不如饭一阿罗汉。饭十亿阿罗汉。不如饭一辟支佛。饭百亿辟支佛。不如饭一三世诸佛。’
这儿指出杀人可能有不同的果报,尤其不可杀有福德的人,并不是说杀人前应该挑挑拣拣,有福德的不能杀没福德的能杀,其实人都是很有福德的,只是大小不同而已,都不可杀。而且,人通常也无法判断一个人福德大小如何,就算是一个乞丐,他也未必比一个富人做的恶更多,他的福德未必就比一个富人小,乃至有些佛菩萨化身来到世间,往往就是化身为乞丐。所以结论还是任何人都不能杀。
另外,指出人有德行福报的大小,并不是主张人与人不平等。人与人之间,天赋、才能、福德是可能不平等,但人类的制度却应该平等。
另外就是往世因缘。比如有的人仇恨一个人,乃至杀了那个人,是因为对方前世杀过他,他今世对对方莫名其妙就很恨,最终杀了对方;或者有的人,杀的是自己的杀父仇人。那这种情况下,因为是报仇,可以说,有一定的合理性,罪业应该是要小的。但是不是没罪,不会遭恶报,我认为很难说。就单纯的世俗角度来看,结果也通常都是冤冤相报,即在世俗角度看就可能遭恶报。要论宿世因果,就算人有一定的宿命通,看到前世因果,前世对方杀了自己,但是再前世呢?再再前世呢?再再再前世呢?你怎么知道前世对方杀你不是因为前前世你杀对方的缘故?所以知道三世因果就更应坚守善道,才能无咎。
即使确定对方欠了你,从因果报应角度讲,你有权力仇恨和报复,但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能放下仇恨不报复,那么你这个报复的权力,就能转化为功德,对你自身非常有利。
总之嗔恨是自害害人,忍辱、宽容是自利利他。明白了这一切,如何抉择,我想对于聪明人来说是不言自明的。
杀不同的动物,罪报也可能各不相同。
在妙法老和尚的一个故事中,有个人老是头痛,妙法老和尚说那是因为他以前偷窃并杀了只大公鸡,那大公鸡是只鸡王,所以其人遭报特别重。
一般大动物,或者活得长的动物,或者与人亲近,较通人性的动物,就可能灵性大一点,能量大一点。
杀野生动物是很不好的。杀不同野生动物可能遭不同果报。根据藏密宗师莲花生大士的论述:‘所有的野生动物都归天、魔、龙、妖、独角罗刹、人与非人所有。
其中狮子、大象、龙三种是天人的牲畜,如果杀了它们就会冒犯天人,于是天人会损害人的气息,使人健忘、器官衰退、丧失记忆、不知呼吸、气淤口中、命风灭尽导致突然死亡。后世需要偿还五百次性命,再转生到嚎叫地狱,人间十二亿年中不得解脱。
马熊、狼、豺三种是魔的牲畜,猎杀它们必将激怒恶魔,魔损害人的心脏,杀生者的子孙七代都上了魔的黑名单,罹患不可救药的疯病而死,有些因脑溢血而亡;有些因心情悲伤而自尽;有些则是骨肉相残,血腥屠杀而毙命。他们后世要偿五百次生命,最终还要堕入众合地狱,人间十七亿年中不得解脱。
雪鹿、猞猁、岩羊三者是妖精的牲畜,捕杀它们的人就必然被妖精盯上。妖类集中精力危害孕妇与孩子的生命。他们中有些感受断子绝后的痛苦,妇女不生育后代;有些被夺去胎儿的性命;有些胎儿无法产出,结果母子一同惨死;有些虽然降生下来,却也是无法医治的盲聋哑残废人,并且不久便离开人世。后世要偿还五百次性命,之后又转生到剑叶林地狱,人间一亿年中无有解脱之时。
鱼、毒蛇、蛇三者是龙的牲畜,杀害它们的人就成了恶魔龙擒拿的物件。龙类损害他们的皮肤与血液,令他们皮间生疱后不时弥漫水疱,被病苦长期折磨而死;有些人血管中有毒虫在动,身体扭曲,张口瞪眼而死;有些人头发、眉毛脱落,活著时一根根断掉,得麻风病后被人逐出人群,痛苦不堪而死。后世堕入裂如青莲花地狱中,需要在此住十六亿年,还要偿还五百次生命。还命债在堕地狱前还是在其后不一定。
虎、豹、鹿三者是星曜的牲畜,杀了它们必将触犯星曜。曜类便损害他们的脉,使这些人脉道中的气血紊乱,不能动弹,最终眼珠陷入颅内而死;有些右上身扭曲,四肢僵硬并遭受盲哑等痛苦而亡;有些人著黑红恶魔,突然中毒,栽倒在地,一命呜呼。后世还完五百次命债后还要转生到尸粪泥地狱,人间十九亿年中不得解脱。
狐狸、猴子、獐子三种野生动物是独角罗刹的牲畜,杀了它们必会激怒独角罗刹,这些人也就上了独角罗刹的黑名单。罗刹进行内外损害,挑拨离间,引起混乱,造成同胞兵戈相见,互相残杀而死。有些人的妻子心中入魔,从早到晚争吵不休,夫妻成仇,最后自尽身亡;有些人虽然无罪却被诬告陷害不守王法,以致痛苦而死;有些人苦口婆心教育孩子,他们却执拗不听,最后触犯法律,父子亲友一同惨死狱中。后世转生黑绳地狱,人间十五亿年不得解脱,还需要偿还五百次性命。
羚羊、穴熊、山兔是鬼王的牲畜,杀害它们便会激怒非人鬼王,散布四大紊乱之灾。非天鬼王危害人们的牲畜与受用,造成房屋失火,地震,田地、房屋沉陷。山崩时,牲畜、田地、房屋压在下面,最后那些人饥饿而死;有些人惨遭盗贼、怨敌以及暴风洪水的威胁,悲痛不已;有些人农田遭遇锈病、霜冻、雹打,牲畜染上呛咳、牛瘟、霍尔病,使得受用一无所剩,不得不向他人乞讨,而且所讨之食也成了死缘。后世还五百次命债后又转生到无门铁室地狱,人间十亿年不得解脱。’
马、牛、羊、猪等是人类的牲畜。但野生的马、牛、羊、猪等也不能去杀。根据我的分析,如果是人养的猪、牛、羊等,因为是人养的,也算给了它恩,那么让它回报些肉,虽也有杀生罪,但罪报应该不及杀野生动物。
总之现代人蓄养食物充足的情况下,就不应杀野生动物了。除非是情势所逼为了填饱肚子。至于为了奢侈品(如猎取毛皮卖钱)、或者为了娱乐(如打猎、钓鱼)而杀,则应绝对避免,否则人世间的小小享受绝对抵不过因此而遭的大重恶报。 食肉问题
佛教徒生活中给人的最大印象大概是吃素。有的人修佛,为示谦虚,不说自己修佛,只说自己是吃斋的,显然是把吃斋看成是修佛的主要内容之一了。
不过,根据我的判断,居士五戒中的杀戒主要指自己不杀和不因自己而杀,而不包括必须吃素。
只是吃肉无形中确是参与杀生的,而吃素是有很大好处的。所以受杀戒时也可考虑是否从此开始吃素,这样持的杀戒就更纯净和彻底了。
吃素的好处是第一对身体好,长期吃素身体可得到全面的调整,少病痛,身心舒畅;第二无恶业积聚,这一方面也将反映在对身体的好处上,另一方面也反映在生活中其他事情上。
前面已经讲到,素食与肉食相比的主要缺点是蛋白质含量较低,对治方法是可以多吃蛋白质含量高的大豆类食品(蛋白质含量约等同肉类),如豆浆、豆腐等。
另外素食品大多不含维生素B12,长期缺乏维生素B12会导致红血球病变,造成恶性贫血。紫菜等海草类植物中含有维生素B12。
其他,长期吃素者较易缺乏铁、维生素D、钙,这些同样可多吃豆制品弥补。
总之各种素食,加豆制品,是可以构成营养食谱了。
如果还担心营养不够,可加吃点牛奶。因为取牛奶谈不上杀生,人喂牛食,牛供人奶,也算正常。牛奶的营养是相当丰富和全面的,如果实行奶素,当更不会有营养不良的过患。
其他动物的不杀生副产品,比如鸡蛋,可不可以吃呢?可孵成小鸡的鸡蛋,也即有生命的鸡蛋吃了是杀生,不可孵成小鸡的鸡蛋,也即其蛋黄只是一个未受精的单细胞卵的鸡蛋,吃了不算杀生。当然,一般没人能判断哪些是可孵成小鸡的鸡蛋,哪些是不可孵成小鸡的鸡蛋,通常而言,大型机械化养鸡场出来的鸡蛋,也即超市里的‘洋鸡蛋’,是不可孵成小鸡的鸡蛋。不过这种机械化养鸡场养的鸡通常都不太健康,所生的蛋也可能不太适合吃。
燕窝之类动物副产品则伤生了,可能附带燕子的很大仇恨,不可吃。
在吃长素的过程中,最初一段时间身体有可能会衰弱,乃至可能会有些病,这是因为身体各部分机能尤其消化系统因素食而作调整引起的,过了这段时间身体适应后,体质就会明显增强,因为吃素营养易消化,少毒害,除了宿世恶业而致外,很难再生病,即使有宿世恶业,也很可能因吃素功德而渐消灭。前面这段身体不适应期,也可看做消业期。
长吃素以后若碰上肉食,反而会倒胃口,吃下去会拉肚子,这个时候就算吃肉没有罪业你都不肯吃。
如果一时下不了决心长吃素,那么可逐渐减少肉食,并且吃的肉食必须要是五净肉。即不见其杀、不闻其杀、非为我杀、自死、鸟残。
不见其杀、不闻其杀,即没有看见杀动物的场景,没有听见杀动物的声音。
非为我杀,即这个动物不是特意为你杀的。比如某家为招待你这客人特意想为你杀只鸡,那这时要赶紧阻止。我听说有个故事,就是讲有个人到人家去做客,阻止主人杀鸡招待他,结果当晚睡觉的时候就觉得有鸡啄头,起来查看,房梁上挂的一重物正砸在他原先头睡著的地方,等于救了他一命。所以放生的好报有可能很快的。
现代超市里买的肉,一般可以看做是‘非为我杀’的。因为谁也不知道你会不会去买,屠夫杀,只是想卖钱,至于谁吃,他是不关心的。
大家可存著这样的心:如果没人杀,全世界没有肉食品业,那很好,不吃肉;有人杀,有肉食品业,你客观上也没有阻止的能力,那么偶尔吃点净肉,应该也不至于太伤大雅。
自死,就是自己死的,比如老死、病死、或者森林大火自己烧死、被雷劈死等等;鸟残,即是被其他动物杀死的。这两种死因与人无关,故对人来说也属净肉。
其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就是不要吃野生动物的肉。要吃只吃人养的动物的肉。理由上面已经提到了,野生动物它不属于人的,不欠人的,人吃了遭罪大。
第二是不要吃骨髓、神经、内脏等部位,这些蕴含的生命灵性因素可能比肉更多,吃之受的恶业也可能更多。要吃就单纯吃点肉。
第三是注意少杀生。比如鱼籽,一勺鱼籽就是很多生命,营养也许只不过相当于一块肉,而造的恶业却可能大很多,吃之大不合算。《地藏经》中讲到一位下地狱的光目女母,特别提到其‘所食鱼鳖,多食其子,或炒或煮,恣情食啖,计其命数,千万复倍。’鱼籽吃太多,可能是其下地狱的主因。
第四是要熟吃不要生吃。这一方面是为了卫生,一方面也有减少恶业的意义。《圣经》有提到耶和华与人立约不吃生肉。佛经中也提到有一位国王爱吃血肉死后下地狱受大苦,阿难尊者看后不忍最后设法救了他的故事。生吃血肉受的恶业显然比熟吃大。
第五是注意屠宰方式。若屠宰时很人道,很快,动物受没过多痛苦,那么其肉中积聚的恶业就小。因为动物被屠宰时又怕、又恨、又痛苦,体内就可能分泌毒素,人吃下去就容易生病。
人最好不要从事屠夫、或经营屠宰场这种恶业太重的行业。因为动物没什么智慧,要恨首先是恨杀它的人,而不是恨那些拐了七八道弯的最终消费者。再怎么样,没屠宰者操刀它就不会死,屠宰者受的恶业最大。而且事实上,屠宰者也是通过屠宰赚钱的。虽说屠宰下的肉多半是给了别人,但毕竟没人逼他屠宰啊。所以我分析认为屠夫是要承担杀生的很大一部分罪业的。而且现在的屠夫往往是专业化的,杀生多,有的机械化屠宰场,成批量杀很多很多,所造罪业不堪设想,一是下地狱受无量苦,二是过后还要很多世变成被屠宰的动物……
所以这儿再奉劝一下做屠夫,或开屠宰场的,最好赶紧改行,并且至心忏悔,放生消罪。
如果没人做屠夫了呢?那很好,正好大家都吃素嘛!
若是退而求其次,那么正在做屠夫、经营屠宰场的,屠宰的时候一定要人道屠宰,快捷迅速,尽可能的减少被屠宰动物的痛苦。
人道屠宰的屠宰场,如果成本因之变高,可以宣传出去,是人道屠宰的,其肉制品恶业小,价钱可卖得更高一些。消费者在想买肉时也要买人道屠宰场出来的肉,避免买不人道屠宰场出来的肉。
注意我这可不是鼓励人买肉吃肉,而是在人不能一下就戒肉的情况下,鼓励人逐步戒肉。
纵上所述,受不杀生戒意味著:
1,不杀人、伤人或参与、指使杀人、伤人;正当防卫、集体防卫等特殊情况除外,这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第一条外加不杀生、伤生,只食五净肉;
3,以上两条外加不食所有荤腥,但牛奶、不能孵成小鸡的鸡蛋等动物副产品可食。
4,第二条加纯素食。
一般受不杀生戒应受到第2至第4项。 如何消除杀业
消除杀业,除了至心忏悔外,放生是一个有效的办法。
杀生的罪业很大,相应的放生的功德也很大。《大智度论》中有云:‘诸余罪中,杀生第一;诸功德中,放生第一。’杀生的果报是在世时多病、多灾、短命、少孩,以及死后易下地狱受大苦,放生的福报,则是消病、消灾、长寿,求子得子,消除下地狱的罪报。
要祈求自己或亲戚朋友健康长寿,死后免三恶道苦,放生是一个好办法。所以若是亲戚朋友病了,不要多花钱买华而不实的礼品,用省下来的钱放生,对病人和自己都有很大好处。
放生中要注意几个小问题:
第一是不要让人知道自己是要放生,导致商家刻意去抓,最好是随机的到市场上去买些将被宰杀的动物放生。否则如使人刻意抓来再放,流于形式,反而不美。
第二放生时要注意一下被放动物的生存环境。比如鱼不要扔到臭水塘里,不要扔回鱼塘,而要扔到干净点的、自然的河流里;乌龟之类也要放到野外去,否则很快可能被抓住;鸡、鸭等放了也容易被人抓住,要放生也只有自己养了;也许放生飞鸟最方便,不过市场上很少有卖飞鸟的。如果碰上有卖野生动物的餐厅,要赶紧做功德,自己买下放生,或劝其放生。如发现其中有卖违禁野生动物的,应举报。如果实在找不到放生的地方,也不要杀之,延长它一段时间寿命也是善事。
第三如果放生是为达到某种具体目的,比如消除以往杀生罪业,或者亲人病好、健康长寿等,要说回向词,比如‘此放生功德回向我自己消除我以往杀生罪业’或者‘此放生功德回向给我父母使他们健康长寿’等。除此以外,放生时可给被放生的动物念‘阿弥陀佛’,替其消除些业障,祝其以后往生善处,这样放生的功德更大。
除了放生,劝人戒杀、劝人食素,也有消除杀业的大功德,因为这很可能意味著将挽救很多生命。在此发心劝人戒杀、食素者,应将本文广宣流布。
五戒中杀生罪业最大,也最容易持,故推荐大家无条件接受。
以上是转贴。 顺其自然当杀千万不放一个当放一个亦不怕杀千万 本帖最后由 背孤击虚 于 2011-4-21 19:25 编辑
杀动物是有罪业,但是居士五戒之中的杀生戒、八关斋戒、甚至包括比丘戒,都没有不得杀动物这一条,以上戒律中,杀生戒只是针对杀人来说的,只有故意杀人才算是破杀生戒。这是佛教原意,佛经原意,无论是哪个有名的大师讲法也好,流传了多长时间也好,该是如何就是如何,不能因为要宣扬善行就随便说,实事求是的说:杀动物等除了人以为的其他生灵,并不破杀生戒!只有自性罪不犯破戒罪。不信者可以遍翻佛经的戒律原文,杀生戒只是针对故意杀人的。这点毫无疑问。
当然个人并不是赞成杀动物,个人同样承认杀动物有罪,但是不是破杀生戒的罪,一码是一码。 强烈的支持师兄理论!我也在慢慢地做… 支持一下,少修罪业 阿弥陀佛,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南无阿弥陀佛! 扫地恐伤蝼蚁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