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箫易书僧 发表于 2010-10-11 17:59:00

暴殄天物,圣所哀 供佛食物可以取来自己食用的

供佛,其实是培养我们对真理、师长等的敬畏与感恩,佛要吃我们的水果吗,不用。供养诸佛就是细心呵护自己的究竟根本,否则自己就会承受无明蒙蔽,因此佛是需要我们去供养的。但这种供养不仅仅是鲜花之类的形相物,真心维护相当重要了。我们供佛的意义就这样。我们供佛的水果、饼干之类,是可以取下来自己食用的。出家人餐前餐后所念供养咒里有:“三德六味,供佛及僧,法界有情,普同供养”。我们大家都是法界的有情,没有谁把我们踢出局,所以,在寺院里,只要是出家人同意了,在家居士完全可以食用供果,也可以吃不了兜着走。
   另外:居士在两种情形下,可接受寺院的馈赠。第一、在贫病急难时,接受寺院的布施、救济。救济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物质和金钱的,一是精神和佛法的。既然可接受佛法的救济,当然也可接受物质的救济,在接受救济而度过难关之后,再来供养三宝、救济他人。此在中国佛教史上,也曾经盛行过这样的慈济组织。第二、在为寺院工作并且又必须维持家庭的生活者,当以工计酬;若发心义务为寺院工作,又不便自带食物或到寺院自炊,当然可由寺院供给膳宿。中国古大德还特别叮咛:对于在寺院工作的人,要给予较好的饮食,甚至支付较多的工资。通常寺院的生活清苦,恐怕工人由于饮食不惯,而起嗔嫌。至于寺院有多余的物品,包括食物。既无特定的对象布施,也无法去换取金钱之时,在家居士也当以欢喜心来接受布施,以免造成物品的浪费和抛弃。

悟空 发表于 2010-10-15 11:11:28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11:32:11

此说实在合情合理!我赞同!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6 11:55:31

还是看佛经原文好啊。

《佛说四十二章经》云:“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

《佛说因缘僧护经》中说:“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一者食众僧物。二者佛物……”

《正法念处经卷十五·阿鼻地狱品》:“是彼地狱第六别处。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闻如。若何等人。取佛财物而自食用。不还不偿。不信彼业。而复更取。复教他取。为作住持。或施佛已复还摄取。或他与物令使施佛。而自食用。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在彼地狱。生黑肚处。受大苦恼。所谓苦者。如前所说。”


《正法念处经卷十五·阿鼻地狱品》:“彼人如是。自食身肉。处处驰走。既如是走。有黑肚蛇。如黑云色。执彼罪人。从足甲等。稍稍渐啮。合骨而食。食已复生。生已复食。食已复生。如是久时。以恶业故。如是被食。以彼罪人食用佛物。诸福田中。佛福田胜。损佛物故。”

《大般涅槃经后分》:“佛告阿难……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





《大般涅槃经后分》中云“阿难复白佛言。若佛现在若复有人以金银七宝房舍殿堂妻子奴婢衣服饮食一切乐具。深心恭敬礼拜供养如来。佛涅槃后。若复有人。以金银七宝妻妾奴婢衣服饮食一切乐具。供养如来形像深心恭敬礼拜供养。世尊。如是二人深心供养。所得福德何者为多。佛告阿难。如是二人。皆以深心供养。所得福德其福无异。何以故。虽佛灭后。法身常存。是以深心供养其福正等。阿难复白佛言。若佛现在。若复有人。还以深心如上供养恭敬如来。佛涅槃后。若复有人。还以深心如上供养恭敬全身舍利。世尊。如是二人所得福德何者为多。佛告阿难。如是二人得福正等。功德广大无量无边。乃至毕苦其福不尽。阿难复白佛言。若佛现在。若复有人。如上深心一切供养恭敬如来。佛涅槃后。若复有人。如上深心供养恭敬半身舍利。世尊。如是二人所得福德何者为多。佛告阿难。如是二人深心供养得福无异。所得福德无量无边。阿难。若佛灭后。若复有人。深心供养如来舍利四分之一。八分之一。十六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恒河沙分之一。乃至如芥子许。皆以深心供养恭敬尊重赞叹。若佛现在。若复有人。深心供养恭敬如来。如是二人所得福德皆悉无异。其福无量不可称计。阿难当知。若佛现在。若涅槃后。若复有人深心恭敬供养礼拜尊重赞叹。如是二人所得福德无二无别。佛告阿难及诸大众。我涅槃后。天上人间一切众生。得我舍利悲喜交流哀感欣庆。恭敬礼拜深心供养。得无量无边功德。”

shilaoren619 发表于 2010-10-16 12:54:57

佛经原文要信,还要知道佛经为何要这样说,告诉我们什么?知道了原因吃与不吃自然明了。为何老是在吃不吃上绕圈子呢。

圣不贤 发表于 2010-10-16 13:56:18

感觉某人和《还珠格格》里的皇后很相似。
皇后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臣又要忠言逆耳了!”

琴箫易书僧 发表于 2010-10-16 15:04:30

佛经原文要信,还要知道佛经为何要这样说,告诉我们什么?知道了原因吃与不吃自然明了。为何老是在吃不吃上绕 ...
shilaoren619 发表于 2010-10-16 12:54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兄此言一针见血,佛学贵在圆融,执文解义,三世佛怨。

知一子 发表于 2010-10-16 15:05:35

回复 4# 背孤击虚


    依文解义,三世佛怨。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6 17:22:58

楼上诸位真是好奇怪哦,俺除了引用佛经,自己的话可是啥也没说啊,何来什么“依文解义”之评?俺可是一个字也没解过呀。看来可不是三世佛冤,是俺冤啊。

学生学校 发表于 2010-10-16 18:13:52

白衣讲法乃佛教悲哀,断人慧根必入阿鼻大地狱!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6 18:16:05

白衣讲法乃佛教悲哀,断人慧根必入阿鼻大地狱!
学生学校 发表于 2010-10-16 18:13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是啊,极其赞同,最好啥衣也别乱讲,还是忠实于佛经最好。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19:38:04

本帖最后由 糊涂山人 于 2010-10-16 19:39 编辑

还是看佛经原文好啊。

《佛说四十二章经》云:“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

《佛说因缘僧护经》中说 ...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6 11:55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明佛意,抄一大堆佛经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断章取义,佛教向来主张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佛经上讲释迦摩尼为了救一只兔子而对猎人撒谎;佛教传入东土之后,历代祖师们农禅并重,自更自食,有“一日不错一日不食”的典故,这也违背了佛制的比丘戒;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佛教的传播,如果离开了人间性、普遍性、人类共同性、和社会普遍性,就是自取灭亡,而作为佛弟子,最好老实念佛就好,不必东拉西扯,为自己违背佛教本义的谬论做注脚,实在是莫大的悲哀!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6 19:50:06

不明佛意,抄一大堆佛经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断章取义,佛教向来主张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佛经 ...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19:38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么看来楼上是明佛意的人喽?您可以不依靠佛经自己讲法喽?如若不然又何必讲呢?还是楼上的意思是佛经俺不懂只有您懂,您才有资格讲的意思吗?

何必厚此薄彼呢?俺认为大家谁都没资格,每个人自己看佛经就好了呗,何必自赞毁他呢。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19:52:54

世间任何时代都有许多人,他们妖言惑众,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虚张声势,如果不加明辨,即很可能以为这些邪师为明师。所以,孟子也说:“人之大患,在好为人师。”因为那些邪师对社会人心有误导作用,使人间产生更多的纷扰不平衡、困惑不安定;因此跟他们学习某些邪法、邪说和邪术,不仅不能开拓人生境界,反而会为自己带来身心的伤害,家庭的失和。只可惜一般人实在很难识破这些人的真伪、邪正。从佛法的立场说,邪与正、暗与明的标准,都在于自我中心的考察,如带有强烈贪嗔习性的人,一定不是明师;又如虽然表现仁慈,和颜悦色、道貌岸然,但倘有狂、慢、等气质的人,也一定不是明师。找明师,《大智度论》卷九揭示了四个要点,称为“四依法”。第一、依法不依人:明师不以自我为中心,也不以特定的某一个人为权威,是以共同的原则、规律为依准。律教的法就是因缘法、因果法,如果一位老师所说的道理与开示,违背了因果和因缘的法则,就不是明师。因为因果是要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缘是教我们对一切的现象不起贪嗔等执着心。否则,虽众人尊其为圣人,也和邪师无别。第二、依义不依语:凡是真正的法则,一定是放诸四海皆准,古往今来皆同的,不会因民族、地区、文化等背景的不同而有差别。如果说有宗教上的禁忌,或有语言上的神秘,便都不是正法。正法应注重义理的相通,而不当拘泥于语言上的相异。例如说:回教徒重视阿拉伯文,犹太教重视西伯来文,都与此准则相背;佛教徒重视梵文、巴利文,只是为了考察原典,以追求原义,并不是说梵文和巴利文有特别的神力或神圣。当然,印度教是重视梵语、梵音的,此与佛教有别。第三、依智不依识:智是圣人的智慧,乃从无我的大智、同体的大悲中产生。因此,凡含有自我中心,不论为己为人,乃至于为一切众生,或者为求成就无上的佛道,不论是大我、小我、梵我和神我,个别的我与全体的我,都不能产生真正的智慧,因此仍属于知识及认识的范围。知识是从自我的学习经验中产生分别、记忆、推理等的作用;而智慧则只有客观的现象,没有主观的中心;只有运作的功能,没有主体的中心,如果与此相违,就不是明师。第四、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了义是无法可说、无法可执、无法可学、无法可修,也无法可证。正如《坛经》所说的无念、无相、无住,不为什么,也没有什么,只是照样地吃饭、穿衣、过生活、自利利他、精进不懈。根据以上四点标准,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判别,谁是明师?谁不是明师?再依据这四个标准去访察我们所希望亲近的明师,大概不会有所差池,日积月累,纵然不得明师,我们自己也已经成了明师。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6 19:55:35

世间任何时代都有许多人,他们妖言惑众,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虚张声势,如果不加明辨,即很可能以为这些邪 ...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19:52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好啊,我们谁的话也别听,依法不依人啊。就看佛经原文,哪个网友的话也别听。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20:07:41

所谓正信,就是正确的信仰、正当的信誓、正轨的信解、正直的信行、真正的信赖。正信的内容,应该具备三个主要的条件:第一、必须有永久性的;第二、必须要普遍性的;第三、必须是必然性的。换一个方式来说,便是过去一向如此,现在到处如此,未来必将如此。凡是对于一种道理或一桩事物的信仰或依赖,如果禁不起这三个条件的考验,那就不是正信而是迷信。一个宗教的教理,经不起时代的考验,通不过环境的疏导,开不出新兴的境界,它便是迷信而不正信。
佛陀一生说法四十九年,谈经三百会,就是为了我们的生活更有质量而不辞劳苦,惜乎两千多年过去了,事变境迁,佛教的本意面目却非,很多基本的教义也被一些自命有研究的人而曲解,实在是令人按剑!邪师说法数如恒沙,我们只能感叹、唏嘘了!佛教的教义是为了让人得到解脱,如果动辄下地狱,吾曹信佛不是自找麻烦吗?

学生学校 发表于 2010-10-16 20:17:10

世间任何时代都有许多人,他们妖言惑众,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虚张声势,如果不加明辨,即很可能以为这些邪 ...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19:52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讲得好,支持所说!

学生学校 发表于 2010-10-16 20:18:53

所谓正信,就是正确的信仰、正当的信誓、正轨的信解、正直的信行、真正的信赖。正信的内容,应该具备三个主 ...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20:07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讲得好,支持所说!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20:29:22

本帖最后由 糊涂山人 于 2010-10-16 20:48 编辑

有一点必须注意!!!
   1:如果是在寺院里,一定要经过常住的允许,也就是说常住(寺里的师父)拿给你吃的供果、食物等,你才能吃。吃完了生喜欢之心。
   2:如果是你自己买去供了的水果、食物等,想拿点回家吃,也要经过寺院里的常住(寺里的师父)允许。
   3:在西藏,一些上师讲:因为已经供养三宝了就不是自己的了,所以在藏地撤供后都是放于户外洁净处。但是汉地的习惯就是过后自己吃
   4:有些地方居士们喜欢到庙里偷供果回家,以求得到佛菩萨护佑,此为大罪!没经过常住的同意这就叫盗窃。盗十方大众之物,此罪为直堕无间地狱!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6 20:53:03

白衣讲法乃佛教悲哀,断人慧根必入阿鼻大地狱!
学生学校 发表于 2010-10-16 18:13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讲的好呀,赞同!

琴箫易书僧 发表于 2010-10-16 20:58:09

有一点必须注意!!!
   1:如果是在寺院里,一定要经过常住的允许,也就是说常住(寺里的师父)拿给你吃 ...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20:29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衲深表赞同!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6 21:23:53

看看汉地大德对这个问题有没有说法:

《古农佛学答问》:“问:《大悲忏行持法》云,佛前所供食物,行者不能自食,不知何故何据。

答:行者既以物供佛,则已认为佛有。自取食之,则有诳佛之嫌。若以施人,则是广佛之慈。行持法是法智大师所作,必有经律依据也。”

lagi1 发表于 2010-10-16 22:02:38

本帖最后由 lagi1 于 2010-10-16 22:09 编辑


修大成佛道者,只要是利益众生的事情,
就算干了会下阿鼻地狱,
还是要以大慈悲心去成就。


不过,
成佛之道超过八万四千。
众生根器各异,
除了发大乘愿之外,
以其它方便法门先坚定、培养自己要成佛的信念,
也绝对是正信佛法的一部份。

知一子 发表于 2010-10-16 22:44:49

回复 15# 背孤击虚


佛经等于佛法吗?须知释迦说法,皆因时、因人而异!故《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雾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龙树菩萨《中论》偈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楞严经》云:“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余不敏,尝闻菩萨布施,不恤身命!命尤可舍,岂区区供果反而不能与人分享乎?!
居士劝人向佛本是好意;只是滞于物我固执,断见无明,恐怕要好心办坏事。昔人不云乎?:若于纸上求佛法,笔尖蘸涸洞庭湖!

zhaozhi 发表于 2010-10-16 22:59:47

本帖最后由 zhaozhi 于 2010-10-16 23:09 编辑

有一点必须注意!!!
   1:如果是在寺院里,一定要经过常住的允许,也就是说常住(寺里的师父)拿给你吃 ...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6 20:29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

只要一心向善,又何过之有?

偷固然不妥,但只是偷来吃,并非偷来牟利,以求佛之天佑!

无过!无过!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6 23:07:17

本帖最后由 背孤击虚 于 2010-10-16 23:16 编辑

回复背孤击虚


    佛经等于佛法吗?须知释迦说法,皆因时、因人而异!故《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 ...
知一子 发表于 2010-10-16 22:44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么俺请问:佛经不等于佛法,什么才等于?是你的话还是谁的话?谁有这个资格?


诸位想把佛经的标准性推翻的话,那么什么才是诸位想要建立的新标准?

俺倒是看到诸位的办法了,把佛经推翻,然后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说。是不是佛经的权威性推翻,然后建立自己想法更合理呢?也就是说佛经不是标准了,自己的想法才是标准,是吗?


诸位都说俺说的不是佛的意思,起码来讲俺还找了佛经的根据,诸位自己呢?除了自己的“想当然”有任何根据吗?你们也找点经论或者大成就者的开释来做个证明嘛,不能总是自己以为如何如何,如果你们说的是对的,为什么半点证据也找不到呢?佛经不是标准,自己的想法更在其上是吗?你们说俺断章取义也好,还是什么也好,难道诸位的所谓正义想法,连“断章取义”都找不到地方吗?如果真是那么对的话,麻烦你们也去断一个取一个去。不要用自己的想当然去否定佛经。

zhaozhi 发表于 2010-10-16 23:20:07

本帖最后由 zhaozhi 于 2010-10-16 23:21 编辑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供品都不应该白白浪费。

如果名义上不能吃,但却被人偷吃了,岂不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知一子 发表于 2010-10-17 00:14:41

鄙人孤陋寡闻,只听说佛法有正知见,没听说过佛经还有“标准”。另外,佛经是用来“印证”的,不是用来“引证”的!请不要扯虎皮做大旗,把自己的见解套到佛经上四处宣扬。
阁下一定要“引经据典”的话,请参阅《楞严经》、《法华经》,再比对自己的观点。鄙人不喜空谈佛法,言尽于此,恕不奉陪。

背孤击虚 发表于 2010-10-17 00:34:36

本帖最后由 背孤击虚 于 2010-10-17 00:43 编辑

鄙人孤陋寡闻,只听说佛法有正知见,没听说过佛经还有“标准”。另外,佛经是用来“印证”的,不是用来“引 ...
知一子 发表于 2010-10-17 00:14 http://www.fengshui-168.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连汉字都看不明白吗?“是标准”和“有标准”你分不清吗?真可笑。

真是不讲理,既然是正知正见,如何还说佛经不是佛法?请问佛经不是佛法这个乱言是哪里印证出来的?看你一副得道高人的口气,奉劝您一句“请不要扯虎皮做大旗,把自己的见解套到佛法上四处宣扬。”

俺请问:都说俺把自己的见解套到佛法上,那么请在本贴上找到俺见解的话,俺说什么了吗?俺引用的都是佛经,自己没说什么见解啊。相反你一句佛经不要,全是自己站在这里讲自己的法,居然还说别人把“把自己的见解套到佛法上四处宣扬”佛经讲的不对全听你的是吗?你讲的比佛经对是吗?真是贼喊捉贼呀。

俺一直不想说自己的观点,只想让大家看看佛经的观点,楼上你不想让大家看佛经、引经据典,难道是让大家看你自己创造的观点吗?面对你这狂妄之徒,鄙人也不喜空谈佛法,言尽于此,恕不奉陪。

糊涂山人 发表于 2010-10-17 23:16:48

愿意吃的就吃,不愿吃的不勉强!各走各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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